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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二百年來,關于圖書館學研究對象的探討,經(jīng)歷了一個不斷深化和發(fā)展的過程。
圖書館學的研究對象(西方) 1808年,施雷廷格將圖書館學的研究對象概括為藏書的整理,其內(nèi)容是圖書的配備和目錄的編制。當時,圖書館主要業(yè)務工作是整理圖書,他的學術觀點自然離不開對自身工作經(jīng)驗的理論概括。
這種以圖書館技術操作、工作方法為研究核心的觀點,后來有了新的發(fā)展,艾伯特、莫爾貝希、愛德華茲等對藏書建設、分類編目、典藏保護和讀者服務等在理論與方法上都進行了比較完整的經(jīng)驗總結,并用圖書館管理的概念加以涵蓋。
以圖書館管理為研究對象的集大成者是杜威。他于1887 年創(chuàng)辦的哥倫比亞大學圖書館管理學院, 其教學體系的核心是探求圖書館管理的“實際的效用和經(jīng)營”。他的這一觀點受到普遍重視,并具有廣泛的影響。
進入20世紀30年代,美國的巴特勒和后來的謝拉等人,認為圖書館的管理和技術方法問題,不應成為圖書館學的主要研究對象,圖書館學應研究其理論基礎和科學原理以建立圖書館哲學,從而揭示圖書館的本質特征和發(fā)展規(guī)律。
以巴特勒、謝拉為代表的觀點,擴大了圖書館學研究對象的范圍,有助于人們在更廣大的實踐范圍內(nèi),在更深層的意義上進一步去科學地總結圖書館事業(yè)建設和圖書館工作的規(guī)律。
圖書館學的研究對象(中國) 在20世紀20~30年代中國關于圖書館學研究對象問題的探討中,占主流的是有關圖書館管理的觀點。
關于圖書館學研究圖書館各構成要素的觀點,在30年代逐漸得到了發(fā)展。劉國鈞在其《圖書館學要旨》一書中提出圖書、人員、設備和方法四要素應成為分別研究的各種專門學問。1957年,劉國鈞又發(fā)表了題為《什么是圖書館學》的文章,進一步發(fā)展了“要素”說,認為圖書館事業(yè)有圖書、讀者、 領導和干部、建筑設備、工作方法等五項要素,并認為圖書館學所研究的對象就是圖書館事業(yè)及其各個組成要素,分別對這五項要素進行研究,就構成了圖書館學的整體。
50年代,蘇聯(lián)圖書館學引入中國,列寧關于圖書館是社會組織的有機組成部分的觀點,圖書館應遵循一般社會發(fā)展規(guī)律的觀點,成為探討圖書館學研究對象問題的指導思想之一。從1957年開始,對圖書館學研究對象問題的探討力求擺脫單純考察技術方法問題的舊模式。
60年代初,中國圖書館學界開始運用矛盾論的觀點研究圖書館學對象問題并取得了進展。由于人們對圖書館矛盾認識的不同, 結論也不一致, 其中以研究“藏”與“用”的矛盾、“圖書”與“讀者”的矛盾較具影響。
80年代,人們又對圖書館學的研究對象進行了科學的揭示,產(chǎn)生了許多新的觀點,其中較有代表性的是“情報交流”、“文獻交流”和“知識交流”。這三種不同的提法雖各有特點,其實是互為表里,三位一體的。情報和知識緊密聯(lián)系不可分割,它們借助于文獻得以廣泛傳播;作為交流工具的文獻,其內(nèi)容蘊藏著情報和知識,圖書館利用文獻為社會服務,實際上也就是進行著廣泛的情報交流和知識交流。
上述各種論點出現(xiàn)在認識科學真理的過程中,從不同的角度揭示了圖書館學的研究對象,從而也豐富了圖書館學研究的內(nèi)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