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的黨費出國留學期間沒有交,是不是自動脫黨了?回來以后能不能接上黨組織關系?
自動脫黨,連續(xù)六個月不參加黨員活動或繳納黨費即視為自動脫黨。根據(jù)中組部對于共產(chǎn)黨員自費出國留學的問題的有關規(guī)定,自費出國留學者,在學成回國之前,黨組織關系仍保留在辦理自費留學手續(xù)的基層黨組織(一般即原單位黨組織)。
所在單位黨組織在其出國前,要做好思想工作,提出要求,教育他以適當方式同駐外使領館和原單位保持聯(lián)系,在此期間暫不交納黨費。
擴展資料:
凡有工資收入的黨員,每月以國家規(guī)定的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jīng)常性的工資收入(稅后)為計算基數(shù),按規(guī)定比例交納黨費。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jīng)常性的工資收入包括:機關工作人員(不含工人)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津貼補貼;
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貼;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職務)工資、津貼補貼;企業(yè)人員工資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和活的部分(獎金)。實行年薪制人員中的黨員以上年月平均收入為計算基數(shù)。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黨費
黨員可以出國留學嗎黨員可以出國,普通黨員來說沒有太大的限制,通常限制性較大的是黨員干部,黨員因私(定居、探親、訪友、自費留學、就業(yè)或從事其他非公務活動)出國(境),應向所在基層黨組織報告,各級黨組織逐級上報,并辦理保留、停止黨籍等手續(xù)。自費出國(境)留學的黨員,回國后,經(jīng)過了解,證明在國外確無問題的,可以恢復黨員組織生活,如果是預備黨員,在國外學習期間表現(xiàn)良好,可以轉正。
法律依據(jù)
《中國共產(chǎn)黨黨員教育管理工作條例》第五章 黨籍和黨員組織關系管理
第二十四條:經(jīng)黨支部黨員大會通過、基層黨委審批接收的預備黨員,自通過之日起,即取得黨籍。
對因私出國并在國外長期定居的黨員,出國學習研究超過5年仍未返回的黨員,一般予以停止黨籍。停止黨籍的決定由保留其組織關系的黨組織按照有關規(guī)定作出。自費出國留學的黨員組織關系該怎么辦?自費出國留學的黨員,在他們回國之前,黨員組織關系應保留在為他辦理自費留學手續(xù)的基層單位的黨組織,一般是原單位的黨組織。
1、黨員因調動工作、參軍、學習、外出務工經(jīng)商和其他原因離開原所在地或單位,以及外出時間在六個月以上,且地點比較固定的,經(jīng)黨組織同意,應按規(guī)定轉移黨員正式組織關系(即開寫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
2、在全國范圍內可以直接相互轉移黨組織關系的黨組織
(1)縣級及縣級以上地方各級黨委組織部;(2)中央直屬機關各部門、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及中央一級人民團體的機關黨委;(3)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直屬機關黨委(工委)組織部;(4)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各工作委員會組織部(處);(5)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政治部組織部、各農(nóng)業(yè)師(管理局)政治部(處);(6)中國人民解放軍師(旅)或相當于師以上政治部或其組織部門;(7)鐵路系統(tǒng)的各鐵路局黨委組織部。
3、復轉軍人黨員組織關系轉遞的基本原則
已落實了工作單位的,應及時將黨員組織關系轉到所去單位黨組織。因某些原因尚未落實工作的,可將黨員組織關系轉到父母、配偶居住地的街道、鄉(xiāng)鎮(zhèn)黨組織。黨員在落實單位過程中將人事關系和檔案材料等暫保存在縣以上政府人事(民政)部門所屬復轉安置部門的,這些部門的黨組織如具備管理條件并經(jīng)同級地方黨委同意,也可以接收這些黨員的組織關系,并根據(jù)不同情況,組織這些黨員過組織生活。
4、大中專畢業(yè)生黨員組織關系轉遞的基本原則
已經(jīng)落實了工作單位的,應將黨員組織關系及時轉到所去單位黨組織。黨員在落實工作單位過程中將人事關系和檔案材料等暫保存在縣以上政府人事(勞動)部門所屬的人才交流服務機構的,這些機構的黨組織如具備條件并經(jīng)同級地方黨委同意,可以接收這部分黨員的組織關系,并根據(jù)不同情況,組織這些黨員過組織生活。對因某些原因,一時還不能落實工作單位的,可將其黨員組織關系轉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鄉(xiāng)鎮(zhèn)黨組織。
5、離退休干部、職工黨員組織關系轉遞的原則
(1)離退休干部的組織關系一般保留在原單位,可單獨組建黨支部。(2)就地安置的退休工人和退職干部、工人黨員,其黨的組織關系一般應轉到居住地區(qū)街道(或村)黨組織。(3)易地安置的離退休、退職干部、工人黨員,其黨的組織關系應轉移到接受安置地區(qū)街道、鄉(xiāng)(鎮(zhèn))或村黨組織。(4)離退休干部、工人黨員因看病、探望子女和親屬,外出時間超過六個月以上的,所在單位的黨組織應給他們開具黨員證明信,所到單位或地區(qū)的黨組織應接收并安排其參加黨的組織生活。(5)干部、工人黨員離休、退休、退職后,又受聘到另一單位工作,如果時間在半年以上,應將其黨員組織關系轉移到新的工作單位黨組織。出國留學黨員關系怎么辦
應將黨員關系保留在原就讀高校黨組織。
高校黨組織應通過適當方式,做好黨員在國(境)外期間的定期聯(lián)系和教育管理工作。黨員歸來后,依據(jù)有關規(guī)定,做好恢復組織生活有關工作。
擴展資料:
根據(jù)《中共中央組織部關于做好高校畢業(yè)生黨員組織關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組通字〔2015〕33號)》:對出國留學和出境學習的高校畢業(yè)生黨員,應將組織關系保留在原就讀高校黨組織。
黨員出國(境)前,高校黨組織應要求其提交保留組織關系的書面申請,說明學習地點、時間、留學方式、聯(lián)系方式、境內聯(lián)系人等情況,經(jīng)院(系)黨組織審批后,報高校黨委組織部登記備案
出國留學和出境學習的高校畢業(yè)生黨員,其組織關系保留在原就讀高校黨組織時間一般不超過5年。
參考資料:共產(chǎn)黨員網(wǎng)-高校畢業(yè)生黨員組織關系轉接可參考什么文件?
百度百科-黨組織關系轉接
自費留學黨員出國后怎樣與黨組織保持聯(lián)系?答:中組部在《關于改進接轉出國留學、勞務人員組織關系辦法的通知》和《關于共產(chǎn)黨員因私事出國或去港澳地區(qū)的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中指出,自費出國留學者,在他們學成回國之前,黨員組織關系仍保留在辦理自費留學手續(xù)的基層黨組織(一般指原單位黨組織)。黨員在出國期間,以適當方式同駐外使領館和原單位保持聯(lián)系,在此期間暫不交納黨費。黨員按期回國后,要及時(三個月內)原單位黨組織匯報處境期間的情況,辦理恢復組織生活手續(xù)。具體程序為,黨員本人提出恢復組織生活的申請,經(jīng)過了解,證明在國外確無問題,經(jīng)原單位黨委審查批準,恢復黨員組織關系后補交出國期間的黨費。國內無工資的留學人員,可按出國前交納數(shù)額交納黨費。黨員出國留學需要辦理停止黨籍手續(xù)嗎如果是公務活動出境的,不需要辦理;如果是因私出境的,需要辦理停止黨籍手續(xù)。
國家規(guī)定黨員因私事(探親、治病、求學、就業(yè)或其他非公務活動)出國(境),應向所在黨組織提出申請,并辦理保留黨籍手續(xù)。黨員出國(境)定居,應向所在黨組織提出申請,并辦理停止黨籍手續(xù)。
因私出國(境)并經(jīng)批準保留黨籍的黨員返回后,應在3個月內向黨組織提出恢復組織生活的書面申請,填寫《因私出國(境)保留黨籍的黨員返回后恢復組織生活審批表》,并如實匯報在外期間的情況。所在黨支部進行初審,上一級黨委審批,報區(qū)委組織部備案。
如無問題即可恢復組織生活。返回6個月以上,無正當理由,不向黨組織提出恢復組織生活申請的,應作自行脫黨處理。經(jīng)批準已出境定居停止黨籍的黨員,若干年后又返回者,原則上不能恢復黨籍,具體參照《關于共產(chǎn)黨員因私事出國或去港澳地區(qū)的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
擴展資料
因私出國、去港澳臺或自費出國留學的黨員出境以后,其組織關系按以下辦法處理:
(1)短期請假出國或去港澳臺探親或辦理私事的黨員,其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單位。
(2)出國或去港澳臺長期定居的黨員,出境以后即停止黨籍,其組織關系和檔案材料轉到縣或相當于縣一級的黨委組織部門,以保存?zhèn)洳椤?/p>
(3)黨員出境逾期(包括續(xù)假)一年以上未歸者,其組織關系及檔案材料轉到縣或相當于縣一級的黨委組織部門以保存?zhèn)洳椤?/p>
(4)經(jīng)批準出境定居的預備黨員,不再辦理轉正手續(xù),不保留其預備黨員資格。
(5)自費出國留學的黨員,在學成回國之前,其黨組織關系保留在原單位。
(6)黨員本人在出國、出境之前提出要求退黨的,可按黨章規(guī)定辦理退黨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