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國內(nèi)那么多沿海的省份中,只有廣東人的留學生最多第一,廣東人的出國風氣一向很盛,可以說很多華僑都是從廣東來的。第二,廣東本身就是一個人口大省,目前廣東的常駐人口已經(jīng)超過一億人了。本來人口就多,出國的人也很多,所以廣東出來的留學生最多。
本公共服務適用于符合申請入戶廣州條件的留學回國人員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二、辦理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個人可以提出申請: 1、出國留學獲得本科以上學歷,在廣州有接收單位或創(chuàng)辦企業(yè)人員; 2、獲得《廣州市留學人員優(yōu)惠資格證》的留學人員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三、所需材料
一般情況:
注意事項1 . 《廣州留學人員服務管理中心留學人員登記表》 (原件正本(收?。?份)
注意事項2 . 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境)外學位證書 (原件正本(核驗)1份,復印件1份)
注意事項3 . 《入戶登記表》 (原件正本(收?。?份)
注意事項4 . 提供戶口簿首頁、本人頁及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查驗原件(戶口已注銷者,須由入戶地地級以上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出具《辦理戶口通知》,并提供《留學人員戶口注銷證明》 (原件正本(核驗)1份,復印件1份)
注意事項5 . 提供擬掛靠廣州的入戶地址戶口簿首頁復印件或本人房產(chǎn)證復印件,查驗原件(如需掛靠在非直系親屬或朋友戶口者,建議先向該戶口所在地公安分局征詢掛靠意見后再到我中心遞交材料,須提供戶主的同意遷入證明原件一份和戶主身份證復印件;如需掛靠我中心集體戶者,須提供經(jīng)用人單位蓋章及法人代表簽名的《掛靠集體戶申請書》原件,如需掛靠在工作單位集體戶者,須提供經(jīng)用人單位蓋章簽字的《同意遷入證明書》原件,如需掛靠父母房產(chǎn)且父母為非廣州市戶口者須提供申請人本人出生證或親屬關系證明復印件。 (原件正本(核驗)1份,復印件1份)
注意事項6 . 居民身份證(有隨遷家屬者,須額外提供隨遷家屬身份證) (原件正本(核驗)1份,復印件1份)
注意事項7 . 提供以下A、B兩項計劃生育材料: A.提供原戶口所在地街道開具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證》或計劃生育證明材料復印件一份,查驗原件(未婚人員和已婚人員均需提供,需當月審核有效,并加蓋計劃生育辦公室公章); B. 提供現(xiàn)居住地所在街道計生辦開具的《廣州市計劃生育證明》材料復印件一份,查驗原件(具體辦理流程和資料請咨詢居住地計生辦) (原件正本(核驗)1份,復印件1份)
注意事項8 . 已婚者提供結婚證,有子女隨遷者須提供子女出生證明或親屬關系證明 (原件正本(核驗)1份,復印件1份)
注意事項9 . 提供所在單位工作證明原件一份(見附件)及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一份 (原件正本(收?。?份,復印件1份)
注意事項10 . 《廣州市留學人員歸國工作審批表》,表格須雙面打印,否則不予受理(接收單位意見欄需單位簽署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 (原件正本(收?。?份)
注意事項11 . 提供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一份,查驗原件 (原件正本(核驗)1份,復印件1份)
注意事項12 . 提供參加社會保險證明復印件一份,查驗原件(提供在現(xiàn)工作單位連續(xù)參加3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證明材料) (原件正本(核驗)1份,復印件1份)
注意事項13 . 申請人人事檔案(如有隨遷配偶,需額外提供配偶的人事檔案) (原件正本(收取)1份)
四、窗口辦理流程
1.網(wǎng)上注冊,登陸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在留學人員信息系統(tǒng)(http://www.gzpi.gov.cn/vsgzhr/Login_LX2.aspx)注冊,提交回國人員戶口轉入申請,上傳所需材料后送審
2.申請,到廣州留學人員服務管理中心提交材料
3.受理,材料符合要求廣州留學人員服務管理中心給予受理
4.初審,廣州留學人員服務管理中心初審
5.審查,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6.決定,廣州留學人員服務管理中心到公安局辦理《準予遷入證明》及《入戶指標卡》;
7.申請人領取入戶材料,
五、網(wǎng)上辦理流程
1.網(wǎng)上注冊,登陸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在留學人員信息系統(tǒng)(http://www.gzpi.gov.cn/vsgzhr/Login_LX2.aspx)注冊,提交回國人員戶口轉入申請,上傳所需材料后送審
2.申請,到廣州留學人員服務管理中心提交材料
3.受理,材料符合要求廣州留學人員服務管理中心給予受理
4.初審,廣州留學人員服務管理中心初審
5.審查,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6.決定,廣州留學人員服務管理中心到公安局辦理《準予遷入證明》及《入戶指標卡》;
7.申請人領取入戶材料,
六、辦理時限
法定期限:0個工作日
承諾期限:0個工作日
七、辦事窗口
廣州留學人員服務管理中心人事代理窗口
工作時間:上午9:00-12:00(周一至周五),下午:13:30-17:00(周一至周四)、周五:13:30-16:00
地 址:越秀區(qū)廣州市越秀區(qū)小北路266號北秀大廈7樓廣州留學人員服務管理中心海外人才服務大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