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一學期平均成績2.5以上的學生,可以給予正常的簽證延期(1年)。 對于平均成績2.5以下或出勤率不足,及前學期取得F成績者,視情況嚴重與否,在填寫事由保證書的前提下,最多給予6個月的延期,無特別事由者,將無法簽證延期,并取消簽證。
2. 本學期或下學期不再繼續(xù)學習或者因其他事由,退學,休學,畢業(yè)者,有以上情況發(fā)生時,必須第一時間到交流中心申告。如果不申告,擅自留在韓國從事學習以外的活動,出入境管理局將視為非法滯留,今后家庭相關人員均不得再入韓國。希望全體同學相互轉告,上述情況發(fā)生時,一定要本人于交流中心聯(lián)系,辦理正常手續(xù)。如果有知情者對于不來韓國及在韓國非法滯留者向學校交流中心報告,情況落實后,學校將給予商品卷獎勵。
3. 根據(jù)出入境管理局要求,留學生各種出入境簽證手續(xù)(外國人登錄,續(xù)簽,返簽),均要由韓中交流中心辦理,由于業(yè)務繁忙,請全體同學注意個人外國人登錄證上截止日期,在規(guī)定期限前10天到交流中心申請。交流中心老師以每周二為基準,每周1次去出入境管理所,希望同學計算好時間,不要耽誤各種手續(xù)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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