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由于眾多美國投資項目的風險比較難把握,最近不少項目出了問題,再加上越來越長的排期,條件比較優(yōu)越的人都在尋找更為可靠和快捷的移民美國的方法。在這種情況下,關注和申請EB1C的人在急速的增加(L-1/EB1C是指跨國公司的高管和經理申請美國工作簽證以及綠卡的快捷途徑),學校百科接下來就為大家解析EB1C申請注意事項。
1、企業(yè)架構
EB-1C首先要求一個合格的具有美國機構和海外機構的跨國企業(yè)。EB-1C申請的受益人是將被調派美國相關機構工作的高級經理和管理人員而申請者是跨國公司的美國機構。受益人必須在提交申請前三年內至少被母公司或者美國子公司雇傭了一年以上并且為經理級高管職位。
2、資金來源和金額要求
EB-1C申請的審理中,美國移民局通常只關注海外公司和美國境內公司之間最初的投資和資金流動,對投資金額數(shù)量和來源都沒有做出任何硬性的要求。
3、申請人資格
EB-1C申請中,受益人必須要在提交申請前3年內至少被該公司的海外公司或美國境內分公司雇傭并且擔任經理級別的高管人員達連續(xù)達1年時間。雖然對于受益人的教育背景沒有特別要求,但受益人必須擁有合理的資質去履行他的管理職權。
4、對于雇員的要求
EB-1C成功的關鍵在于能證明跨國公司的美國機構能夠為受益人提供相關的高級行政管理職位而非日常管理或者一線工人的監(jiān)督職位。因此,一般需要雇傭15名雇員來滿足條件。另外,美國機構必須實際運作并產生收入。
5、移民局審查重點
EB-1C中,移民局會重點審查跨國公司的結構和作為申請人的美國機構的運營。
6、相關表格中的申請人
EB-1C是雇主,即美國公司擔保的申請,即符合條件的跨國公司的美國機構是申請人,而將被調派的雇員是受益人。該美國機構需提交I-140表格為受益人進行EB-1C職業(yè)移民申請。
7、證明材料和文件
EB-1C申請中,雇主需要連同I-140表格一起提交關于提供的管理職位的職責綜述。雇主同時還需要提供能夠證明作為申請人的美國機構與跨國公司的其他機構之間的關系的證據(jù)。
8、永久綠卡
EB-1C獲得批準后,受益人與其配偶及21周歲以下未婚子女在美國境內可以申請身份調整,如果在美國境外可以通過領事館程序申請簽證。當他們獲得簽證進入美國或者身份調整獲得批準之時,他們將收到沒有條件限制的永久綠卡。EB-1C由于沒有臨時綠卡階段,一般兩年左右就能拿到永久綠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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