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留學簽證辦理的基本要求。瑞典留學的同學在經過簽證的過程中,有些同學簽證難免會被拒簽,中國學生留學瑞典必須在去瑞典之前得到有效的簽證和居留許可。學生需要在本國的大使館或領事館申請,大概需要兩個月的時間才能得到批準。
申請簽證和居留許可時,學生必須持有瑞典大學給你的錄取通知書,必須證明你的經濟能力(如存款證明或獎學金證明),證明你有能力負擔你在瑞典學習期間的生活費用。在完成學業(yè)后,學生必須立刻離開瑞典。
居留許可期限為一年,如果你需要延長時間,你必須聯系移民局進行續(xù)簽。
經濟擔保:
1.由銀行出示存款證明,證明你有足夠的資金在瑞典學習和生活,資金能夠匯到瑞典。
2.由你的擔保人出示一份愿意為你擔保在瑞典的費用的文件,在文件中說明你需要在瑞典居住的時間和所需要的費用。
3.如果你可以得到獎學金,需要提供最低每月6300克郎獎學金的證明。
基本流程:
1.到當地公安部門辦理護照。
2.到瑞典駐北京大使館索取“居留許可申請表(學生)”
3.遞送居留許可申請表、及表上要求的所有證件及復印件等到使館。
4.使館將你的申請材料寄到瑞典國內的移民局。待3周到3個月后得到消息。
5.攜帶護照到使館粘貼居留許可。
材料清單:
1.兩套填寫完畢并簽名的申請表
2.兩張護照規(guī)格的近照
3.一本有效護照。
4.大學的錄取確認書。
5.如果您在國內有工作單位,還應當提供介紹信(英文)及其復印件。
6.您的最高學歷證明和畢業(yè)證的公證書及公證書的復印件。
7.如果您是在校學生或剛畢業(yè),還應當出示學校的證明信。
8.資金擔保材料
續(xù)簽:
1.與當地移民局聯系,索取申請表及索款單。此表即為來瑞前所填的“居留許可申請表(學生)”。
2.在郵局匯款1000克朗左右給瑞典移民總局。
3.將填好的表、所需的一切證件、剛剛的匯款收據同信直接寄給瑞典移民總局。
4.等待1周左右,得到移民總局的“收到申請并開始受理”確認信。
5.等待,直到已有簽證到期前一周左右,會得到移民總局的“處理結果”確認信。
6.持“肯定處理結果”和護照到當地移民局,粘貼新到居留許可在護照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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