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留學簽證流程與材料如下:
申請簽證和居留許可時,學生必須持有瑞典大學給你的錄取通知書,必須證明你的經(jīng)濟能力(如存款證明或獎學金證明),證明你有能力負擔你在瑞典學習期間的生活費用。在完成學業(yè)后,學生必須立刻離開瑞典。
居留許可期限為一年,如果你需要延長時間,你必須聯(lián)系移民局進行續(xù)簽。
經(jīng)濟擔保:
1、由銀行出示存款證明,證明你有足夠的資金在瑞典學習和生活,資金能夠匯到瑞典。
2、由你的擔保人出示一份愿意為你擔保在瑞典的費用的文件,在文件中說明你需要在瑞典居住的時間和所需要的費用。
3、 如果你可以得到獎學金,需要提供最低每月6300克郎獎學金的證明。
基本流程:
1、到當?shù)毓膊块T辦理護照。
2、到瑞典駐北京大使館索取“居留許可申請表(學生)”
3、遞送居留許可申請表、及表上要求的所有證件及復印件等到使館。
4、使館將你的申請材料寄到瑞典國內(nèi)的移民局。待3周到3個月后得到消息。
5、攜帶護照到使館粘貼居留許可。
材料清單:
1、兩套填寫完畢并簽名的申請表。
2、.兩張護照規(guī)格的近照。
3、一本有效護照。
4、大學的錄取確認書。
5、如果您在國內(nèi)有工作單位,還應(yīng)當提供介紹信(英文)及其復印件。
6、您的最高學歷證明和畢業(yè)證的公證書及公證書的復印件。
7、如果您是在校學生或剛畢業(yè),還應(yīng)當出示學校的證明信。
8、資金擔保材料。
續(xù)簽:
1、與當?shù)匾泼窬致?lián)系,索取申請表及索款單。此表即為來瑞前所填的“居留許可申請表(學生)”。
2、在郵局匯款1000克朗左右給瑞典移民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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