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全稱:亳州學院

辦學層次:本科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本科高等學校

辦學地址:安徽省亳州市經濟開發(fā)區(qū)湯王大道 2266 號
1.招生計劃及專業(yè)招生要求
1.1 招生專業(yè)計劃
(1)三等功鼓勵政策退役士兵、技能大賽鼓勵政策考生招生計劃包含在以上招生計劃內。技能大賽鼓勵政策考生錄取比例不超過考生報考專業(yè)總計劃的 10%。
(2)所有專業(yè)學制均為 2 年。
1.2 招生專業(yè)范圍
注:專業(yè)大類分類標準按照教育部高等職業(yè)教育專業(yè)目錄(2015 年)執(zhí)行。
2.報名
2.1 報名條件:
2.1.1 2022 年安徽省省屬普通高校(以及經過批準舉辦普通高等職業(yè)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應屆全日制普通高職(專科)畢業(yè)生;在安徽省應征入伍具備普通高職(???學歷的退役士兵。所有考生須參加省考試院統一組織的報名,并取得考生號。身體條件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體檢要求,同時畢業(yè)專業(yè)須符合我校相應專業(yè)招生專業(yè)范圍的要求,畢業(yè)專業(yè)非以上專業(yè)(類)的考生不能報考我校相應專升本專業(yè)。
2.1.2 申請我校技能大賽鼓勵政策的考生:高職階段專業(yè)符合招生專業(yè)范圍;高職階段成績符合畢業(yè)要求;技能大賽項目符合安徽省教育廳公布賽項及名單要求。
2.2 報名辦法:
2.2.1 意向報考我校且符合我校報考條件的考生(不含在安徽省應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職(專科)學業(yè)的退役士兵考生)考生均須嚴格按照《安徽省 2022 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操作辦法》(皖招考〔2022〕1 號)的要求在 2022 年 3 月 18 日10:00 至 3 月 22 日 16:00 報名,并通過微信小程序隨時關注自己的審核狀態(tài),在 3 月 24日 17:00 前完成繳費。具體報名操作流程請關注省考試院網站或微信公眾號。
2.2.2 意向報考我校且符合我校報考條件的在安徽省應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職(???學業(yè)的退役士兵考生,需到我校進行現場資格審核,具體要求如下:
(1)時間:2022 年 3 月 19 日-3 月 21 日(逾期不再受理);
(2)地點:安徽省亳州市經濟開發(fā)區(qū)湯王大道 2266 號,亳州學院勤政樓 2052 室(聯系電話:0558-5367131、5598588);根據疫情狀況,來??忌P注我校官網通知,做好相應準備(下同)。
(3)考生須攜帶以下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審核:a.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人像面和國徽面復印在一張紙上);b.畢業(yè)證書(或由畢業(yè)學校出具加蓋紅章的包含就讀學校、專業(yè)、畢業(yè)時間等信息的學籍管理系統頁面截圖);c.退出現役證。經現場資格審核通過的此類考生在現場按照應屆畢業(yè)生報名流程,完成其他信息填報、審核及繳費。
2.2.3 所有申請三等功鼓勵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技能大賽獲獎鼓勵政策考生須將下述資格證明材料原件按清單順序編號掃描為電子檔并命名為考生類別+考生姓名+2022 專升本報名材料(PDF 格式文件)(例:申請 xxx 專業(yè)鼓勵政策考生張**2022 專升本報名材料.pdf)發(fā)送至我校招生辦郵箱 bzxyzsb@bzuu.edu.cn(郵件接收截止時間為:2022 年 3月 23 日 16:00,以電子郵件到達郵箱時間為準,過時無效),提交材料后請電話確認報名材料是否成功提交(聯系電話:0558-5367131)。
申請三等功鼓勵政策退役士兵考生:a. 承諾書(附件 1);b. 申請表(附件 2);c.身份證正反面;d. 退役證;e. 立功受獎證書;f. 高職(???期間學業(yè)考試成績(成績要有畢業(yè)學校教務部門的簽字、蓋章)。申請技能大賽獲獎鼓勵政策考生:a. 承諾書(附件 1);b. 申請表(附件 2);c. 身份證正反面;d. 獲獎證書;e. 高職(???期間學業(yè)考試成績(成績要有畢業(yè)學校教務部門的簽字、蓋章)。
以上兩類考生需登錄我校招生信息網(http://www.bzuu.edu.cn/zzxx/)下載填寫《承諾書(附件 1)、申請表(附件 2)》。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不具備相應資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考生填報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實行承諾制,考生本人對所填報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于填報提交虛假信息或材料獲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教育部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并記入誠信檔案。
2.2.4 報考我?!兑魳穼W》專業(yè)的考生,另需登錄亳州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www.bzuu.edu.cn/zzxx/)“專升本招生報名系統”,《音樂學》選擇(聲樂、鋼琴、器樂、舞蹈等其中一項)。
2.3 資格審核
2.3.1 根據皖招考〔2022〕1 號文件規(guī)定,考生報考資格由畢業(yè)院校進行審核,審核未通過者不具備我校報名資格。我校將對報考免試退役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資格進行復審。
2.3.2 申請三等功鼓勵政策和申請技能大賽鼓勵政策考生的資格通過考生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審核。審核未通過的不享受相應的鼓勵政策,可參加 2022 年 4 月 9 日-10 日舉行的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如考生不能按期畢業(yè)、重復錄取等原因造成無法入學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2.4. 繳費
報名考試費按皖招考〔2022〕1 號文件要求執(zhí)行,我校不再另外收取其他報名考試費用。
2.5 打印準考證:
公共課考試準考證按照省考試院統一要求自行打印,具體時間和辦法請關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微信公眾號及報名微信小程序。專業(yè)課考試準考證:考生登陸我校招生信息網(http://www.bzuu.edu.cn/zzxx/)“專升本招生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時間:4 月 7-8 日。4
3. 考試
3.1 考試科目
根據《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安徽省普通高職(???層次升入本科教育培養(yǎng)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 號)文件要求,招生考試實行“2 門公共課(各 150分)+2 門專業(yè)課(各 150 分)”的測試方式,其中公共課實行統考,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負責組織。符合免試條件的退役士兵可自行決定是否參加公共課科目考試。
專業(yè)課考試科目:
考試大綱及參考書目:亳州學院招生信息網公告欄。(http://www.bzuu.edu.cn/zzxx/)免試退役士兵的職業(yè)適應性或職業(yè)技能綜合考查內容于亳州學院招生信息網公告欄(http://www.bzuu.edu.cn/zzxx/)另行公布。
申請三等功鼓勵政策和申請技能大賽鼓勵政策考生:3 月 26 日上午 9:00-11:00 到我校勤政樓 2052 室參加面試復審。
3.2 考試時間和考試地點
公共課統考由省考試院統一編排考場,各市招生考試機構負責組織實施。公共課考試地點原則上設在考生報考院校所在市,考點安排在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專業(yè)課考試地點設在亳州學院,具體考場詳見準考證。
免試退役士兵:測試時間:4 月 10 下午 17:00—19:00測試地點和方式,請密切關見我校招生信息網(http://www.bzuu.edu.cn/zzxx/),并保持手機暢通。
3.3 成績公布及復核
公共課:按皖招考〔2022〕1 號文件執(zhí)行。
專業(yè)課:4 月 15 日登錄網址:http://www.bzuu.edu.cn/zzxx/“專升本招生報名系統”查詢。成績復核:考生登錄我校招生信息網(http://www.bzuu.edu.cn/zzxx/)下載《查分申請表》,填寫后送至我校勤政樓 2052 室。截止時間:4 月 16 日 17:00。由我校匯總后由復查組(不少于 3 人)統一核查。對專業(yè)科目成績復核無誤不涉及變動考試成績的,不再通知考生;確因誤差需變更考試成績的,通知考生,請考生保持手機暢通;成績復核只限于試卷的答題有無漏評、漏記分、加錯分、登記錯誤等情況。
4. 錄取
4.1 錄取總體原則
所有專業(yè)按照《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安徽省普通高職(???層次升入本科教育培養(yǎng)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 號)、《關于做好大中專等學校學生應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 號)和皖招考〔2022〕1 號文件精神,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yōu)錄取;公平競爭,公正選拔。
4.2 錄取細則
嚴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和我校以下錄取細則,結合考生志愿進行錄取。
4.2.1 申請三等功鼓勵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榮立三等功及以上鼓勵政策的退役士兵,通過我校資格審核,公示無異議后,按考生填報的志愿優(yōu)先錄取。
4.2.2 申請技能大賽鼓勵政策考生:首先錄取技能大賽獲獎面試合格考生。申請技能大賽鼓勵政策考生,錄取排序:全國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一、二、三等獎)、省教育廳等部門聯合主辦的全省職業(yè)技能大賽一等獎,名額不超過該專業(yè)總計劃的 10%。如出現免試條件并列且為免試錄取最后一名時,則將考生提供的高職(???期間學業(yè)考試成績作為錄取參考,具體由資格審核小組提出意見,報招生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4.2.3 填報免試退役士兵專項計劃考生:參加我校職業(yè)技能綜合考查,考查合格考生根據其職業(yè)技能綜合考查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試退役士兵專項計劃數擇優(yōu)錄取。如出現免試條件并列且為免試錄取最后一名時,則將考生提供的高職(???期間學業(yè)考試成績作為錄取參考,具體由資格審核小組提出意見,報招生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4.2.4 填報普通計劃志愿的考生(非專項計劃):
技能大賽鼓勵政策考生含在普通計劃內,剩余計劃在筆試合格考生中錄取。在公共課達到省考試院劃定的公共課考試合格分數線且【專業(yè)課單科成績不低于 50 分】的基礎上,按照考生公共課+專業(yè)課成績總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yōu)錄取,若考生成績總和相同,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擇優(yōu)錄取,【單科排序方式:專業(yè)課 1、專業(yè)課
2、英語、高等數學/大學語文排序】。
4.2.5 填報非免試退役士兵專項計劃、原建檔立卡考生專項計劃的考生錄取細則與普通考生錄取細則相同,單獨排序,按相應專項招生計劃數擇優(yōu)錄取。
4.3 計劃調整原則
若招生專業(yè)生源不均衡,我校將進行計劃調整盡可能滿足考生志愿。調整總體順序為:專業(yè)內計劃調整、專業(yè)間計劃調整、外校生源調劑。
4.3.1 專業(yè)內計劃調整
專項計劃沒有完成時,剩余計劃調整至其它專項計劃或普通計劃。若普通計劃沒有完成,優(yōu)先考慮專項計劃,剩余計劃進行專業(yè)間計劃調整。規(guī)則如下:按剩余合格生源數確定計劃分配比例,按對應比例分配至尚有合格生源的其它專項計劃或普通計劃。錄取細則與普通考生錄取細則相同。
4.3.2 專業(yè)間計劃調整
因生源不足未完成的專業(yè)計劃,將按比例調整至合格且生源充足的專業(yè)進行錄取。規(guī)則如下:按各專業(yè)剩余合格生源數確定計劃分配比例,剩余計劃按比例分配至尚有合格生源的專業(yè),優(yōu)先考慮相同類別計劃的調整。錄取細則與普通考生錄取細則相同。
4.3.3 外校生源調劑
經分專業(yè)計劃調整未完成計劃的專業(yè),將接受報考外??忌{劑。填報志愿時,考生須滿足:①原高職(專科)專業(yè)要符合我校招生專業(yè)范圍;②報考專業(yè)一致,公共課考試科目相同;③文科、理工科、藝術類、體育類不得跨類調劑錄取;④成績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公共課成績不低于省考試院劃定的最低分數線、專業(yè)課單科成績不低于 50 分等條件要求。
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調劑申請,根據考生填報志愿按照專業(yè)類別、公共課總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如總分相同,則按英語、高等數學/大學語文排序。如出現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數一致,且名次為錄取考生最后一名,則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職(??? 期間學業(yè)考試成績作為錄取參考。
免試退役士兵專項計劃接收調劑辦法:我校對填報免試退役士兵專項計劃缺額計劃的考生組織面試。
4.4. 錄取結果公布
考生錄取名單在校網站招生信息網(http://www.bzuu.edu.cn/zzxx/)發(fā)布,請考生自行登錄查詢。
5. 報到注冊
新生持錄取通知書、??飘厴I(yè)證書、個人檔案等在我校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到入學。無故不按期報到的一律取消入學資格。報到時不能提供相關材料,或所提供材料與報名時不一致的,不予辦理入學手續(xù),其入學資格無效。對錄取后未報到、自行放棄入學資格的免試退役士兵,不再享受免試專升本政策。
6. 資格復查
新生入學后,我校根據招生政策、錄取標準、《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學籍管理相關規(guī)定,對新生報考及錄取資格進行復查,對不符合條件或有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行為的,取消入學資格,并按照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
7. 學籍學歷管理及待遇
普通高校專升本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學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普通高校專升本學生按教學計劃修完規(guī)定課程,成績合格,由學校頒發(f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yè)證書。按照《教育部關于當前加強高等學校學歷證書規(guī)范管理的通知》(教學〔2002〕15 號)精神,專升本學生畢業(yè)證書的內容須填寫“在本校××專業(yè)??破瘘c本科學習”,學習時間按進入本科階段學習的實際時間填寫。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相應學士學位。
普通高校專升本學生的學費按照《安徽省發(fā)展改革委、財政廳、教育廳》(皖發(fā)改價費)[2021]348 號文件標準收費,學費標準與普通本科相應專業(yè)學費標準相同。收費標準如有變更,以上級部門核準的最新收費標準執(zhí)行。普通高校專升本學生畢業(yè)時,執(zhí)行國家本科畢業(yè)生的有關就業(yè)政策。
8. 資助政策
學校建立了完善的獎、貸、助、補、減等資助工作體系。每年評選國家獎學金若干名,每人獎勵 8000 元;評選國家勵志獎學金若干名,每人獎勵 5000 元;評選國家助學金人數占學生總數的 20%,每生每年平均資助 3300 元。學校每年還從事業(yè)費收入總額中提取 5%,用于優(yōu)秀學生獎勵、貧困生資助、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學生資助工作。辦理程序及材料見《2022 年普通專升本新生入學須知》(隨錄取通知書郵寄)。
9. 違規(guī)處理
在報名、考試中違規(guī)的考生及有關工作人員,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和教育部有關文件規(guī)定處理;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其法律責任。
10. 其他須知
10.1 考生本人應堅持誠信的原則,報名所填報材料必須真實。
10.2 我校普通專升本招生考試各項工作在學校普通專升本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進行,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
10.3 根據《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嚴禁職業(yè)院校升學考試改革試點高校舉辦升學考試考前輔導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6 號)要求,我校及其教職工(含與學校有勞動關系的臨時工作人員)嚴禁舉辦或與社會機構聯合舉辦任何形式的升學考試考前輔導。嚴禁參加專升本本科高校為社會中介或培訓等機構進行教學、宣講、講座等任何形式的輔導活動提供學校教室、宿舍、圖書館等校內場所。嚴禁高校人員參與升學考試考前輔導的教學等任何形式的活動。
10.4 亳州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www.bzuu.edu.cn/zzxx/)是我校相關招生考試、錄取信息發(fā)布的唯一渠道,請廣大考生主動及時關注,學校不再具體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因個人原因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擔。本校承諾嚴格執(zhí)行《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嚴禁職業(yè)院校升學考試改革試點高校舉辦升學考試考前輔導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6 號)要求,堅決杜絕任何形式的有償招生,學校及工作人員不參與任何中介機構或輔導機構教學、講座等活動。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本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學校舉報電話:0558-5367061;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舉報電話:0551-63609561,舉報信箱:jiancha@ahedu.gov.cn。
11. 聯系方式:
招生電話:0558—5598588、5367133(兼?zhèn)髡?、5367131
學校網址:http://www.bzuu.edu.cn/
招生網址:http://www.bzuu.edu.cn/zzxx/
本章程亳州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