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項目及其分值
1.幼兒歌曲彈唱,滿分90分。
2.幼兒舞蹈表演,滿分90分。
3.器樂演奏,滿分50分。
總分滿分230分。
上述項目的考試要求詳見《山東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春季)考試說明》中“學前教育類專業(yè)技能考試說明”對應項目的要求。
二、試題說明
考生在同一考場內(nèi)依次完成三個考試項目(順序為:幼兒歌曲彈唱、器樂演奏、幼兒舞蹈表演)。須穿同一套服裝,中間不得更換(包括衣服、鞋帽、飾物等)。幼兒舞蹈表演須徒手完成,一律不使用道具。幼兒歌曲彈唱與幼兒舞蹈表演共用一個抽簽號。
1.幼兒歌曲彈唱
本項目提前公布試題??荚嚂r,考生現(xiàn)場抽簽確定一首幼兒歌曲作為考試曲目,所抽曲譜(考場提供)放置鋼琴上看譜彈唱;只能抽簽一次,不得多次抽簽。隨著考試的進行,將逐步擴大抽題范圍,具體題號為:3月24日1-14首、25日1-16首、26日1-18首、27日1-20首、28日1-22首。本次公布的試題題號僅供明確抽題范圍,考試時的題號將在當日抽題范圍內(nèi)重新編排。
考生彈唱時,要有正確的鋼琴彈奏姿勢和彈奏方法,能夠較準確地運用和弦和伴奏音型??忌芡暾⒘鲿车膹棾枨欢胃柙~即可,彈唱時間控制在1分鐘以內(nèi)。如因考生原因,中間停頓時間過長或?qū)ν欢蝺?nèi)容反復彈唱,則視為考生不能繼續(xù)彈唱,由評委喊停;在彈唱過程中,評委認為已足以評判考生的水平,可根據(jù)現(xiàn)場實際情況喊停;如彈唱時間超時,則由工作人員喊停,不影響評委對考生的評判。
2.器樂演奏
本項目由考生自備演奏曲目一首,自選一種中外樂器演奏??荚嚂r,不得有伴奏,不得看曲譜演奏,其中所選樂器為鋼琴的考生不得演奏本次公布的幼兒歌曲彈唱試題曲目。
考生能熟練、流暢的演奏樂曲的一個片段即可,演奏時間控制在1分鐘以內(nèi)。如因考生原因,中間停頓時間過長或?qū)ν欢蝺?nèi)容反復演奏,則視為考生不能繼續(xù)演奏,由評委喊停;在演奏過程中,評委認為已足以評判考生的水平,可根據(jù)現(xiàn)場實際情況喊停;如考生演奏時間超時,則由工作人員喊停,不影響評委對考生的評判。
3.幼兒舞蹈表演
本項目提前公布試題。考試時,考生現(xiàn)場抽簽確定一首歌曲(樂曲)作為幼兒舞蹈表演曲目,只能抽簽一次,不得多次抽簽,所抽曲目由考場工作人員播放。隨著考試的進行,將逐步擴大抽題范圍,具體題號為:3月24日1-14首、25日1-16首、26日1-18首、27日1-20首、28日1-22首。本次公布的試題題號與考試時的題號一致。
考生表演時應根據(jù)試題音樂風格確定相應的肢體動作,表演應形象生動鮮明,動作規(guī)范流暢協(xié)調(diào),富有童趣。如因考生原因,中間停頓時間過長,則視為考生不能繼續(xù)表演,由評委喊停;在表演過程中,評委認為已足以評判考生的水平,可根據(jù)現(xiàn)場實際情況喊停。若評委未喊停,音樂播放完畢后考生立即結(jié)束考試并離開考場。
附件:
幼兒歌曲彈唱試題
幼兒舞蹈表演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