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五年享受副科待遇將成為常態(tài)
此次公務員法修訂草案調整完善了公務員職務、職級以及分類管理等有關規(guī)定。
將現行公務員法第三章章名“職務與級別”修改為“職務、職級與級別”。
把現行法中“領導職務”、“非領導職務”的設置調整為“領導職務”、“職級”,規(guī)定了設置原則,明確了領導職務、職級層次的劃分。
修訂草案十七條明確,公務員領導職務根據憲法、有關法律和機構規(guī)格設置確定,承擔領導職責。
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xiāng)科級正職、鄉(xiāng)科級副職。
第十八條明確,公務員職級層次在廳局級以下設置。
一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一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四級調研員、一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三級主任科員、四級主任科員、一級科員、二級科員。
綜合管理類以外其他職位類別公務員的職級序列,根據本法由國家另行規(guī)定。
在此基礎上,修訂草案對領導職務與職級的任免、升降以及其他章節(jié)中與此有關的條文也進行了修改。
同時,根據專業(yè)技術類、行政執(zhí)法類公務員管理分類改革和聘任制公務員管理改革深化的實際,對分類考錄、分類考核、分類培訓、職位聘任試用期作出了進一步明確。
聘任合同應當具備合同期限,職位及其職責要求,工資、福利、保險待遇,違約責任等條款。
聘任合同期限為一年至五年。聘任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為一個月至十二個月。
聘任制公務員實行協(xié)議工資制,具體辦法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
以前,非領導職務是這樣的——
巡視員、副巡視員、調研員、副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
原來的正科副科,變成了現在的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主任科員,晉升更容易,更快了!以后工作四五年享受副科待遇將成為常態(tài)。
亮點二:
公務員法第九十三條明確規(guī)定:
工作滿三十年的,可以申請提前退休。此外,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
亮點三:
工資待遇修改,年終獎合法應發(fā)
修訂草案在獎勵原則、獎勵情形、津貼補貼、加班補助等規(guī)定中都調整增加了有關表述。
■ 公務員按照國家規(guī)定享受地區(qū)附加津貼、艱苦邊遠地區(qū)津貼、崗位津貼和住房、交通補貼等津貼補貼。
■ 公務員在定期考核中被確定為優(yōu)秀、稱職的,按照國家規(guī)定享受年終獎金。
■ 公務員工資應當按時足額發(fā)放。
■ 公務員按照國家規(guī)定享受福利待遇。國家根據經濟社會發(fā)展水平提高公務員的福利待遇。
■ 公務員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應當給予相應的補休,不能補休的按照國家規(guī)定給予補助。
所以,最后一句話總結:好好干吧,國家不會虧待我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