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小案例公務員考試(2012政法干警民法學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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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小案例公務員考試(2012政法干警民法學案例二)

本文目錄

民法小案例公務員考試(2012政法干警民法學案例二)

  1. 司法考試有哪些題型啊
  2. 考公務員需要做些什么
  3. 國家公務員考試法律知識主要包含哪些
  4. 2012政法干警民法學案例二
  5. 國家公務員之判斷推理題五

司法考試有哪些題型啊

客觀題和主觀題,相對來說,主觀題會難一些的。

民法小案例公務員考試(2012政法干警民法學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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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公務員需要做些什么

公務員考試是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的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的錄用考試。都考什么內容?

國家公務員考試法律知識主要包含哪些

法律內容一般包括五門常規(guī)的學科,即法理學、憲法、民法、行政法、和刑法。根據(jù)具體的某一地方的考試,可能會增加相關考察知識點,但是以上五個學科的內容是常規(guī)考試內容學員必須學習,以下為學員簡單介紹這五個常規(guī)學科的主要內容。

法理學是學習法律的入門學科,主要考察學員對法律基礎概念的理解。在這一學科,需要學員掌握法的概念、法與其他社會現(xiàn)象的關系、法的作用、法的實施等基礎的概念理解。

憲法的學習相對于其他學科來說較為簡單,但是需要學員花時間進行精準性記憶。這一學科主要考察憲法法條規(guī)定的關鍵詞。主要內容包括憲法的概念、原則、特征、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政治協(xié)商制度、選舉制度、民族區(qū)域自治制度、一國兩制、國家機構的組成與設置、公民的權利義務、國家基本經(jīng)濟制度等。其中公民的基本權利、中央國家機構的組成是本學科的重點考察內容。

民法,這一學科專業(yè)性較強,需要學員能夠理解基礎概念并且運用到具體題目中,并且規(guī)定比較細致。主要內容包括民法的概念、民事主體、民事法律行為、合同、侵權、監(jiān)護、代理、繼承、民事訴訟訴訟等。這一學科看起來貼近生活,但是學習起來需要注重更加細致的法律規(guī)定的理解及運用。

行政法,這一學科的概念相對來說更加生僻和抽象,學員自學的話難度非常大。主要內容包括行政主體、行政行為、行政復議、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訴訟。這些內容基本上不會有大的變化,在理解上對于學員來說比較難。

刑法,重點考察學員的理解運用能力,在考題中經(jīng)常會以小案例的形式出現(xiàn)。主要內容包括犯罪構成理論、刑罰理論、犯罪過程的形態(tài)、自首、緩刑、假釋等內容。在這一學科需要學員掌握基本概念后能夠應用于案例。

2012政法干警民法學案例二

邵軍為某村村民,父母早亡,由其姐姐邵紅撫養(yǎng)長大。因其家中貧窮,姐姐邵紅一直沒有結婚,二人相依為命。1991年,姐姐把多年積攢的錢拿出來讓邵軍承包了村里的荒山種植果樹,承包期為20年。經(jīng)過幾年的經(jīng)營,果園收益不錯,年逾40的邵軍才與鄰村女青年劉玉蘭結婚,但二人一直沒有孩子。1997年以來,邵軍經(jīng)常感到胃部劇痛,預感不久于人世,遂瞞著家人去公證機關立下一份公證遺囑,存款3萬元在其死后由姐姐邵紅繼承,作為多年養(yǎng)育的報答,而未到期的果園承包權和家中其他財物由妻子繼承。1998年12月,邵軍因胃痛被劉玉蘭送入醫(yī)院,已是胃癌晚期,一個月后,邵軍死亡。此時劉玉蘭才發(fā)現(xiàn)已有四個月的身孕。現(xiàn)村里要收回果園的承包權,雙方發(fā)生糾紛。

[問題]1.邵軍所立遺囑是否有效?劉玉蘭是否有權繼續(xù)承包果園?為什么? 2.劉玉蘭所懷胎兒是否參與繼承?本案應如何處理?

李鐵山早年喪偶,1996年退休后開了個五金商店,由于商店地處鬧市區(qū),生意相當紅火,幾年下來攢了不少錢。小兒子李立因吸毒經(jīng)常到店里拿錢,父親不給即搶,并多次打傷父親。一次李立因犯毒癮又來搶錢,李鐵山?jīng)]給,李立拿刀就砍,李鐵山當場死亡。二兒子李剛恰巧看見父親慘死,當即將李立打死,并因此被判刑12年。大兒子李建在辦理父親的喪事時,無意發(fā)現(xiàn)父親的遺囑,由三個兒子平分他的遺產(chǎn)。于是李建偷偷改了遺囑,增加了l萬元應繼承份額。

[問題] 1.大兒子李建是否有權繼承遺產(chǎn)? 2.二兒子李剛是否有權繼承遺產(chǎn)? 3.本案應如何處理?

1984年,某市某展覽館為配合計劃生育工作,宣傳優(yōu)生優(yōu)育的科學知識,與某科研單位和計劃生育部門聯(lián)合主辦了為期一個月的“優(yōu)生優(yōu)育展覽”。為辦好展覽,他們將某婦產(chǎn)醫(yī)院提供的五年前該醫(yī)院為研究治療患者疾病而給青年婦女劉某拍攝的一張裸體照片以及由其他有關科研部門提供的另外三人的病體裸照,在未取得患者及其親屬同意的情況下,在展覽會上公開展出。展出期間,劉某的父母看到女兒的病體裸照被公開展出,其母氣得當場昏倒在地。其父亦非常生氣,并與展覽館交涉,要求立即取下女兒的照片。之后又多次要求主辦單位將其女兒的照片底片和印出的照片全部銷毀,但遭到主辦單位拒絕。劉的丈夫得知其妻的裸照被公開展出,憤然與其妻離婚。劉父亦因奔走勞累和氣憤,心臟病復發(fā),含憤而死。因此,劉某及其母親要求展覽主辦單位和有關單位停止侵害,賠償損失,并起訴到法院。

[問題]1.本案中,婦產(chǎn)醫(yī)院和主辦單位侵害了劉某的何種權利? 2.誰應當承擔責任?

1995年3月底,江某(被告,女,24歲)為能趕上參加男友林某(被告,男,28歲)所在單位的分房,以購買進口藥品需用某市居民身份證為借口,通過他人向張某(原告,女,28歲)借用身份證,謊稱自己的身份證已丟失。隨后,江某假冒張某之名到其單位開出婚姻登記介紹信。并拿走張某戶口所在地的公共戶口簿。與林某一起到區(qū)民政局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xù)。同年6月,江某再次冒用張某的名義到其單位辦理其他手續(xù)時被發(fā)現(xiàn)。張某遂向有關部門要求撤銷有關結婚證明,宣告該婚姻無效。區(qū)民政局于同年11月確認此婚姻關系無效,撤銷了張某和林某的結婚登記,收回了《結婚證》。張某為此向某市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稱由于姓名被冒用,其不能及時登記結婚,喪失了參加單位分房的機會,同時還承受了強大的社會壓力和精神打擊,要求被告賠償由此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5萬元,支付精神撫慰金4000元,并登報向其賠禮道歉。被告未作答辯。

[問題]1.被告的行為是否侵犯了原告的姓名權?為什么? 2.原告的訴訟要求是否應予支持?

被告曲某系某供銷公司的經(jīng)理,原告洪某系該公司的副經(jīng)理、黨支部書記。二人在工作中配合不夠默契,曲某對洪某有成見。一次,洪某外出,忘記將辦公桌的抽屜鎖好,曲某借機翻看,見有洪某的一本日記,便擅自翻閱,發(fā)現(xiàn)洪某在日記中記載她對前男友的傾心、懷念、思戀的感情,傾訴對該男友的相思之苦,感到陷入苦悶而無力解脫。曲某見此如獲至寶,將相關的內容摘記下來,組織成了證明洪某道德敗壞、生活作風不端正的材料,復印數(shù)份,寄送組織、紀檢、監(jiān)察等有關部門,又召開公司職工大會,在會上宣讀了洪某日記中的部分內容,并加以夸張、歪曲的解釋。洪某回到單位后,職工對其躲避,有關領導又找其談話,洪某方知內情,遂向法院提起訴訟。

[問題]1.本案構成侵害名譽權還是隱和權?名譽權和隱私權有何差別? 2.侵害隱私權的行為有哪些情況?

1993年5月,某縣電力公司經(jīng)批準架設的10萬伏高壓電線路,與劉某的私有平頂房屋之間垂直距離大于4米。1998年4月,劉某未經(jīng)當?shù)赜嘘P部門批準,將平頂房加蓋為三層半樓房,東邊三樓陽臺與高壓電線之間的最近距離約40厘米,當?shù)仉娏Σ块T對劉某的翻建行為未加阻止。1998年7刀,孫某到劉某家度暑假,晚上在陽臺乘涼時,被高壓電線所吸而觸電受傷,經(jīng)過某縣人民法院法醫(yī)鑒定,其傷情屬于重傷范圍。同年9月,孫某向某縣法院起訴,要求電力公司承擔責任。

[問題]1.電力公司是否應當承擔責任?其歸責原則是什么? 2。劉某是否應當承擔責任?其歸責原則是什么?

1995年7月1日晚9點。某市趙某駕駛一輛前進牌大卡車在經(jīng)過一個十字路口時,與劉某駕駛的一輛夏利牌出租汽車相撞,劉某駕駛的汽車被撞翻到路邊,正巧高某路過,來不及躲避,被壓在車下,結果高某的右臂被壓斷。經(jīng)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定,此次交通事故的原因如下:趙某、劉某都違反交通規(guī)則,車速超過了正常標準;高某行走在人行道內,并無違章現(xiàn)象。高某經(jīng)住院治療,花去醫(yī)療費等費用共計2萬元,而且右臂殘廢已不可避免,對以后自己和家人的生活造成重大困難。為此,高某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趙某、劉某負連帶賠償責任,支付全部醫(yī)療費及今后的生活補助費。

[問題]1.趙某、劉某是否構成共同侵權?為什么? 2.本案中高某的損失應由誰承擔責任?怎樣承擔?

1996年9月9日下午,某村村民鄔某豢養(yǎng)的看門狗在同村屠戶林某的肉鋪里叼走一塊肉,林某上前用棍子將狗打跑,狗在慌忙逃跑中撞上一頭正在路上游蕩的家豬,豬受到驚嚇而亂跑時,將在此間行走的七旬老太高某撞倒,導致高老太脛骨骨折,經(jīng)過住院治療花去醫(yī)療費2000元。事后,高老太要求打狗人林某賠償,林某稱:“是因為狗偷吃肉鋪里的肉我才去打狗,撞傷你是由狗引起的,你應該去找養(yǎng)狗人。”養(yǎng)狗人則稱:“直接撞傷你的不是我的狗,而是麥某養(yǎng)的豬,要找就找麥某去。”養(yǎng)豬人麥某則認為:“我的豬被撞倒,按理說也是受害者,而且一連串事件是因為打狗人造成的。”各方相互推脫責任,糾紛不斷。高老太只好訴至法院。

[問題]1.打狗人林某是否應該承擔責任?為什么? 2.本案該如何處理?

1990年5月5日,某市公交車司機孫某駕駛公共汽車在正常拐彎時,突然發(fā)現(xiàn)前面不遠處李某駕駛一輛出租車違章迎面駛來,眼看一場慘重的車禍就要發(fā)生,孫某見狀眼疾手快,急忙轉動方向盤,往右一拐,駛入人行道,車禍是避免了,卻把在人行道上行走的郭某撞傷。郭某經(jīng)過醫(yī)院治療,花去醫(yī)療費3萬元。事后,郭某找到市公交公司,要求賠償醫(yī)療費以及其他各項損失共計5萬元。公交公司則認為,損害是由李某違章駕駛一手造成的,責任在于李某。而李某則稱,自己只是違反了交通法規(guī),應由交通法規(guī)及.《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來處理,對郭某的損失不負責任。三方爭執(zhí)不下,郭某訴至法院。

[問題]1.什么是緊急避險?本案中孫某的行為是否構成緊急避險? 2.本案的責任應如何承擔?

蔣某因公出差到某市一家旅館住宿,夜晚在房間休息時,天花板上的吊燈突然脫落,正好砸到蔣某身上,致使蔣某身上多處受傷,為此,蔣某花去醫(yī)療費2093元。于是,蔣某要求旅館賠償損失,但旅館老板不同意,理由是吊燈屬于某裝修隊安裝的,旅館本身沒有過錯。蔣某只得又去找某裝修隊,但該裝修隊認為,吊燈脫落是由于吊燈經(jīng)多年使用螺絲磨損嚴重造成的,裝修隊不承擔責任。兩家相互推諉,蔣某于是訴至法院。

[問題]1.本案的歸責原則是什么?有何法律依據(jù)? 2.本案中旅館、裝修隊的責任如何認定?

1999年7月28日,北京市氣候炎熱異常,于某為招待來訪的朋友,從某商場買了幾瓶冰鎮(zhèn)的啤酒來喝。于某在打開一瓶啤酒時,“砰”的一聲,瓶體爆炸了,泡沫以及玻璃碎片滿地都是。于某的雙手被劃破,臉部刺了一道很深的切口,送醫(yī)院縫了八針,花掉醫(yī)藥費2000元。之后,于某向法院起訴,要求維護其合法權益。經(jīng)過法院調查。于某開瓶沒有過錯,而是廠家的啤酒瓶質量不合格,因氣溫高而發(fā)生爆炸。

[問題]1.于某在本案中獲得救濟的前提條件是什么? 2.于某的損失由誰來賠償?簡述其理由。

案例解析

承包關系中的繼承問題與胎兒的繼承份額

1.邵軍所立遺囑部分有效,部分無效。根據(jù)《繼承法》第4條規(guī)定,個人承包應得的個人收益,依照本法規(guī)定繼承。個人承包,法律允許由繼承人繼續(xù)承包的,依承包合同辦理。也就是說,承包權本身是不能繼承的。劉玉蘭如要繼續(xù)承包果園,必須與村里重新簽訂承包合同。因此,本案中邵軍在其遺囑中處分承包權的行為是無效的,但并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

2.《繼承法》第28條規(guī)定,遺產(chǎn)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出生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法定繼承辦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中規(guī)定,應當為胎兒保留的遺產(chǎn)份額而沒有保留的應從繼承人所繼承的遺產(chǎn)中扣回。因此,本案中遺囑沒有為胎兒保留其遺產(chǎn)份額,應從其遺產(chǎn)中扣除胎兒的份額后,再由繼承人繼承。但應注意的是,胎兒并不具有獨立的民事主體資格,對其保留遺產(chǎn)份額是對被繼承人子女利益的特殊保護。如果此胎兒出生時是死體,仍按遺囑中確定的份額來繼承。

繼承權的喪失

1.李建仍享有繼承權。根據(jù)《繼承法》規(guī)定,偽造、篡改或銷毀遺囑,情節(jié)嚴重的,喪失繼承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對于情節(jié)嚴重進行了界定,即繼承人偽造、篡改或銷毀遺囑,侵害了缺乏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難的,應認定其行為情節(jié)嚴重。李建雖有篡改遺囑的行為,但不構成情節(jié)嚴重,并不喪失繼承權。 G4{ q w m$~

2.李剛也享有繼承權?!独^承法》第7條規(guī)定,為爭奪遺產(chǎn)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喪失繼承權。也就是說,如果不是為了爭奪遺產(chǎn)而是因為其他原因殺害其他繼承人,并不喪失繼承權。本案中李剛殺害李立的行為是見父親被害,出于義憤,因此不喪失繼承權。

3.本案中因李立有故意殺害李鐵山的行為,因此喪失繼承權。遺囑中原由他繼承的份額,應由其他繼承人繼承。因此,本案中的遺產(chǎn)由李建與李剛共同繼承。

侵犯肖像權的構成要件

1.已經(jīng)侵犯了劉某的肖像權。《民法通則》第120條規(guī)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可以要求賠償損失。肖像權屬于人格權,公民的肖像權只能由自己處分支配,任何組織和個人未經(jīng)公民本人同意,擅自復制、出版發(fā)行、公開展出公民的肖像,都是侵犯公民的肖像權的行為。

2.婦產(chǎn)醫(yī)院和主辦單位應共同承擔責任。婦產(chǎn)醫(yī)院和主辦單位未經(jīng)劉某同意做出該行為,不但侵犯了劉某的肖像權,而且還侵犯了劉某的隱私權和名譽權。

姓名權的法律保護

1.是。被告為達到領取結婚證、參加單位分房的目的,利用原告身份證,假冒其身份到有關單位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已構成對原告姓名權的侵犯。

2.被告假冒他人身份進行結婚登記的行為,不僅直接侵犯了原告的姓名權,而且嚴重干擾了民政部門對婚姻登記的管理秩序。同時,由于原告被他人冒名登記結婚,致使其無法及時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喪失了分房機會。因此,原告訴請被告登報賠禮道歉及賠償經(jīng)濟損失的要求,應予支持

隱私權的法律保護

1.本案構成侵害隱私權。隱私權保護的是公民個人的生活安寧和平靜。名譽權強調的是對公民的社會評價,常伴有財產(chǎn)損害。隱私權被侵犯,一般會造成被害人精神上的痛苦和不安。

2.侵害隱私權的行為可以包括:調查個人情報、資訊,干涉、監(jiān)視私人活動,侵入私人領域,擅自公布他人隱私,非法利用他人隱私等。

高度危險作業(yè)致人損害的歸責原則

1.電力公司的高壓電線的架設,在客觀上造成了原告孫某的人身損害的結果,屬于高度危險作業(yè)致人損害的情況,構成特殊侵權。電力公司作為特殊侵權民事責任主體,未能舉證證明損害是由孫某本人故意造成的,對劉某房屋與高壓電線距離過近的狀況又未能按照國務院《電力設施保護條例》來采取有力措施消除危險?故對孫某的損害負有主要責任。其歸責原則是無過錯原則。

2.劉某違章翻建三層半樓房,特別是東邊陽臺距離高壓電線只有40厘米,而未能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主觀上存在過錯,對孫某的損害負有一定責任。其歸責原則是過錯責任原則。

共同債權的責任承擔

1.趙某、劉某的行為已經(jīng)構成共同侵權。共同侵權行為是指存在數(shù)個加害人的情況下,只要該數(shù)個加害人有共同加害行為,不論他們之間是否有通謀,都成立的一類侵權行為。我國《民法通則》第130條規(guī)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權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此規(guī)定雖然不明確,但可以作這種解釋,以體現(xiàn)保護受害人的法律思想,有利于維護處于弱者地位的受害人的利益。

2.本案中高某的損失應由趙某、劉某二人連帶承擔。既然趙某、劉某二人構成共同侵權,那么,根據(jù)《民法通則》第130條的規(guī)定,趙某、劉某應該負連帶賠償責任。

動物致人損害的民事責任

1.對于本案中打狗人林某的責任,應通過一般侵權行為中的過錯責任原則來考察。此過錯屬于主觀過錯。狗、豬相撞并傷及高老太確實是由打狗人林某的打狗行為所引起的,但這一連串的巧合顯然屬于偶然事件,沒有任何必然的因果關系。一般人無法預見到打狗會造成如此一系列后果,故打狗人林某對高老太的傷害不能預見,沒有主觀過錯,也就不應該承擔責任。

2.本案應由養(yǎng)狗人鄔某和養(yǎng)豬人麥某一起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賠償高老太的所有損失。其依據(jù)是:首先,本案是動物致人損害案件,而且受害人高老太主觀沒有過錯,亦非第三人的過錯造成的,即本案無法通過主觀過錯來找到責任的承擔者,故此從特殊侵權來看,本案沒有免責事由,應由動物飼養(yǎng)人鄔某和麥某承擔民事責任。其次,鄔某、麥某可以構成共同侵權。本案中,狗撞倒豬,豬受驚撞傷高老太,狗、豬的致害密切相關,不可分割。狗、豬的飼養(yǎng)人無疑應承擔共同侵權責任,而對高老太負有連帶賠償責任

緊急避險行為

1.所謂緊急避險,是指為了保障公共利益、本人和他人的合法權益,在緊急危險、迫不得已的情況下而實施的以損害較小的合法權益來保護較大的合法權益的行為。本案中孫某的行為構成緊急避險。孫某駕車駛入人行道是在情況緊急、馬上就要發(fā)生車禍的情勢下,迫不得已而實施的,而且以撞傷郭某的較小損害來避免了一起兩車相撞、車毀人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因此,孫某的行為符合緊急避險的構成要件。

2.本案的責任應由出租車司機李某一人來承擔。根據(jù)《民法通則》第129條的規(guī)定,人為原因引起的緊急避險造成的損害,應由引起險情的人承擔賠償責任。本案李某是引起險情的人,當然應由李某來承擔郭某的一切損失賠償責任。

懸掛物墜落致人損害的民事責任

1.本案是一起特殊的民事侵權案件?!睹穹ㄍ▌t》第126條規(guī)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發(fā)生倒塌、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但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除外。”本案中的歸責原則應是過錯推定責任原則。

本案中,旅館作為吊燈的所有人和管理人,對于吊燈脫落致人損害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如果能夠證明這一損害結果是由裝修隊造成的,舉證責任在于旅館方。即使在這種情況下,也應由旅館首先負責賠償,然后再向真正過錯方——裝修隊追償。如果旅館不能證明自己無過錯,則推定其有過錯,并承擔蔣某的損失賠償責任。

產(chǎn)品質量責任

1.本案中,于某獲得法律救濟的前提條件是:第一,所購買的商品即啤酒瓶必須有瑕疵。我國法律中對瑕疵的認定是以產(chǎn)品的質量是否合格為標準。本案的法院調查已確認了這點。第二,損害與瑕疵有因果關系。本案中于某的損害完全由啤酒瓶爆炸所致。第三,請求權的行使不能超過訴訟時效。我國目前沒有對產(chǎn)品責任訴訟時效的專門規(guī)定,但《民法通則》第136條規(guī)定,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shù)?,出售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訴訟時效為一年。這一規(guī)定可以適用某些產(chǎn)品責任案件,而其他產(chǎn)品責任案件,則適用《民法通則》第135條規(guī)定的二年訴訟時效。本案的訴訟時效為一年。

2.根據(jù)《民法通則》的規(guī)定。消費者因使用質量不合格產(chǎn)品而導致人身、財產(chǎn)傷害的,有權請求生產(chǎn)者、銷售者賠償。于某可以選擇向啤酒的銷售者商場或者啤酒瓶的生產(chǎn)者廠家起訴要求賠償。若銷售者商場賠償后,可依據(jù)違約責任再向廠家進行追償。我推薦閱讀:公務員行政能力測試習題與答案匯總最新2013國家公務員考試行測練習題匯總16篇 2013國家公務員考試行測練習題:言語理解題匯總(試題加答案) 2013國家公務員考試行測練習題匯總:數(shù)量關系(習題加答案) 2013國家公務員考試行測練習題:判斷推理題匯總(試題加答案) 2013國家公務員考試行測練習題:常識題匯總(試題加答案) 2013國家公務員考試行測練習題:資料分析題匯總(試題及答案) 2013國家公務員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之數(shù)量關系習題匯總 2012吉林省公務員考試行政能力測試:例題加解析(www.LiuXue86.com)獨家制作

國家公務員之判斷推理題五

1.救助型社會保障制度:指國家通過建立健全社會保障的有關規(guī)章制度,保證每個社會成員在遇到各種不測事故時,能得到救助而不致于陷入貧困。對于已經(jīng)處于貧困境遇的人們,則發(fā)給社會保障津貼,以維持其基本生活。

下列屬于此種保障制度特征的—項是:

A.南京市政府決定提高最低生活保障金

B.所有適齡兒童都可以享受九年制義務教育

C.設立公積金,為退休人士提供社會保障

D.在各個社區(qū)設立老人保健中心,以便老人能在住所附近獲得醫(yī)療照顧

2.亞健康:指處于健康和疾病之間的一種臨界狀態(tài),是介于健康和疾病之間的一個特殊階段。

以下屬于亞健康的—項是:

A.老張的父親患有嚴重的老年癡呆癥,在患病期間臥床不起,不能行走和說話

B.記者小王在“十運會”期間,由于采訪任務繁重,身體的主要器官處于入不敷出的非正常負荷狀態(tài),過度疲勞,造成精力、體力透支

C.運動員在進行短跑或足球等無氧運動時,體內的血糖進行無氧分解提供能量,運動后肌肉里累積大量乳酸,引起肌肉痛

D.桑蘭是我國的一名體操運動員,她參加第四屆世界友好運動會時,不幸失手嚴重摔傷,導致胸部以下完全癱瘓

3.法律援助:指為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那些無經(jīng)濟能力聘請律師不能承擔訴訟費用,但又需要法律幫助的公民給予資助或是無償提供法律服務的—項制度。法律規(guī)定,公民在贍養(yǎng)、工傷、刑事訴訟、請求國家賠償和請求依法發(fā)給撫恤金等方面需要獲得律師幫助,但是無力支付律師費用的,可以按照國家規(guī)定獲得法律援助。

下列不屬于法律援助范疇的——項是:

A.老費刷墻時由于腳手架不牢從高處摔傷,向包工頭討要醫(yī)藥治療費未果,要將包工頭告上法庭,但又無力承擔律師費用

B.青年小張由于5年前的殺人案件被錯誤判刑關進監(jiān)獄,現(xiàn)在他被改判無罪釋放。他出獄后一貧如洗,想請求國家賠償

C. 60歲的孫大媽沒有任何收入,一兒一女從不給她生活費,她衣食沒有著落,想把兩子女告上法庭

D.小車疲勞駕駛與一卡車追尾,腦部受傷,所有的錢都用于治療且喪失了工作,他認為是卡車的責任,想要訴諸法律

4.權利質押: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權利如債權、股權、著作權等作為債權的擔保。

下列屬于權利質押的—項是:

A.王某欠張某10萬元,將自己的汽車抵押給張某

B.張某由于欠債,將自己的專利權作為清償債務的擔保

C.老王將自己在公司的股份轉讓給兒子

D.李某欠人2萬元,將一張2萬元的支票當作還款交給債權人

5.靈感:指在文學、藝術、科學、技術等活動中,由于艱苦學習、長期實踐,不斷積累經(jīng)驗和知識而突然出現(xiàn)的富有創(chuàng)造力的思路。

下列詩句可以形象說明靈感的一項是:

A.山重水復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B.三顧頻煩天下計,兩朝開濟老臣心

C.洛陽親友如相問,一片冰心在玉壺 D.千呼萬喚始出來,猶抱琵琶半遮面

6.定義:

①國家賠償:是國家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因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行為致使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而給予賠償?shù)姆删葷贫取?/p>

②行政補償:是國家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因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合法行使職權行為或因公共利益需要致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而給予補償?shù)姆删葷贫取?/p>

③精神損害賠償:公民因其人身權利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利益或身份利益受到損害而遭受精神痛苦的,可以通過法律程序,要求侵權人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

典型例證:

(1)王某因患淋病去某醫(yī)院就醫(yī),該醫(yī)院的張醫(yī)生治愈了王某的病,并且以此作為案例在社區(qū)的衛(wèi)生講座上多次宣講,造成王某家屬親戚對其的猜疑,王某感到精神壓力很大,要求張醫(yī)生停止宣講并賠償精神損失10000元

(2)村民孫某入獄11年,后經(jīng)法官調查查實,此屬冤假錯案,市人民檢察院、中級人民法院付孫某賠償金人民幣222489.54元,兩機關各自負擔1/2。同時還決定:孫無罪釋放,兩賠償機關應當在侵權影響范圍內,為受害人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

(3)湖北某市對該市禽流感疑患地區(qū)的家禽進行了捕殺,事后對飼養(yǎng)家禽的家庭實行雞每只補償15元,鴨每只補償18元,鵝每只補償20元,鴿子每只補償5元的政策

上述典型例證與定義存在對應關系的數(shù)目有:

A.0 B. 1 C.2 D.3

7.定義:

①促進就業(yè):國家為保障公民實現(xiàn)勞動權所采取的創(chuàng)造就業(yè)條件,擴大就業(yè)機會的各種措施的總稱。

②安置就業(yè):國家對謀求職業(yè)者進行統(tǒng)包統(tǒng)配,有政府強制性,求職者和用人單位必須服從。

③勞動就業(yè):是指具有勞動能力和就業(yè)愿望的公民在法定勞動年齡內從事有一定勞動報酬或經(jīng)營收入的社會勞動。

典型例證:

(1)王先生是80年代的大學生,畢業(yè)后被分到東北工作

(2)南京市有關部門多次舉辦軍屬和用人單位見面會,促進軍屬的就業(yè)

(3)小劉從大學畢業(yè)后,一直沒有工作,目前在家復習準備參加研究生考試

上述典型例證與定義存在對應關系的數(shù)目有:

A.0 B.1 C.2 D.3

8.定義:

①義務:是指一定主體對社會及他人應盡的任務和責任。在現(xiàn)代社會中,義務更多的是表示—種現(xiàn)實的規(guī)范。

②良心:是指主體對他人和社會的道德責任感和自我評價,對是非的內心的準確認識。

③權利:法律保障公民應享有的權力和利益。

典型例證:

(1)成年子女贍養(yǎng)父母(2)完成老師布置的作業(yè)

(3)交警處罰違章機動車

上述典型例證與定義存在對應關系的數(shù)目有:

A.0 B. 1 C.2 D.3

9.定義:

①形象記憶:指以感知過的事物形象為內容的記憶。通常以表象形式存在,所以又稱“表象記憶”。它是直接對客觀事物的形狀、大小、體積、顏色、聲音等具體形象和外貌的記憶,直觀形象性是其顯著的特點。

②邏輯記憶:指以詞語為中介、以邏輯思維成果為內容的記憶。概念、定理、公式、觀點等都是以事物的意義和特點、事物的內在規(guī)律和事物之間關系為內容,通過思維活動和借助于詞語的作用,才能產(chǎn)生高度的概括和抽象,并在腦中留下印象。

③情緒記憶:指以個人體驗過的某種情緒或情感為內容的記憶。情緒記憶往往保持終生不忘,如對人生有重大意義或體驗深刻的事的記憶都屬于情緒記憶。

典型例證:

(1)唐代才女張紅紅,記憶力特強,師從音樂家韋青。某樂工自編樂曲奏給韋青聽,張在屏風后偷聽。樂工奏畢,張即唱了出來,樂工越聽越驚奇,贊嘆不已

(2)托爾斯泰的小女兒回憶,有一次父親指著一塊地方說,這是他經(jīng)常和兄弟們玩耍的地方,他希望死后能埋在這里。他只講過一次,我記住了。他去世后,我就把他埋在了那里

(3)我多么希望夏天的時候,陽光只能從濃密肥大的楊樹葉的縫隙中透過來,光束落在地上,一點一點的,像斑點狗的皮膚

上述典型例證與定義存在對應關系的數(shù)目是:

A.0 B.1 C.2 D.3

10.定義:

①文化殘余:指在一組條件下發(fā)生,而當條件消失時,還堅持存在一個時期的一種文化現(xiàn)象。

②文化遲滯:指一個文化領域的創(chuàng)新需要其他文化領域進行調整,因調整而延誤的時間,即“文化遲滯”。

③文化漂移:又稱文化趨同或文化趨異,指某一文化群落與另一文化群落的接觸、沖突、融合會加速、加劇文化的交流,進而促進新文化的產(chǎn)生,從而在整體上增加人類的文化信息儲存量。

典型例證:

(1)云南省永寧地區(qū)的納西族還保存著土司制度下的“阿注”婚姻現(xiàn)象,這是原始社會母權制時代的婚姻形態(tài)在特定歷史條件下的遺留

(2)全球化、知識爆炸、即時通訊、電子化正在聯(lián)手*我們的工作和學習方式,舊模式在迅速隱退、新模式在迅速形成。對此,遠程教育大多視而不見,教學內容、教學方法、評價方式還基本沿襲傳統(tǒng)學校的做法

(3)利用文化手段實現(xiàn)戰(zhàn)略和政治目標是西方國家慣用的手法。早在上個世紀,美國就派出成千上萬的傳教士到國外傳教和辦學

上述典型例證與定義存在對應關系的數(shù)目是:

A.0 B. 1 C. 2 D.3

1.【答案】 A

【解析】抓住一點,救助型社會保障制度是針對已經(jīng)發(fā)生的事故或者困難。

2.【答案】 B

【解析】 AD是疾病,C是正常的生理反應。

3.【答案】 D

【解析】不是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是疲勞駕駛(過錯)導致的事故以及后來的困難。

4.【答案】 B

【解析】根據(jù)定義,B符合。

5.【答案】 A

【解析】“山重水復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常常用來比喻在困境中找到出路,或者形容靈光突現(xiàn)。

6.【答案】 D

【解析】(1)對應③精神損害賠償;(2)對應①國家賠償;(3)對應②行政補償。

7.【答案】 C

【解析】(1)對應②安置就業(yè);(2)對應①促進就業(yè)。(3)和定義沒有對應關系

8.【答案】 B

【解析】(1)對應①義務。有些東西可以借助英語來理解,比較方便。義務:obligation;任務:task;權力:power;權利:right;這樣的話:(2)對應的是task;(3)對應的是power。

9.【答案】 C

【解析】(1)對應的是①形象記憶;(2)對應的是③情緒記憶;(3)和定義沒有對應關系。

10.【答案】 C

【解析】(1)對應的是①文化殘余;(2)和定義沒有對應關系;(3)對應的是③文化漂移;

A

關于民法小案例公務員考試和2012政法干警民法學案例二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以上信息來源網(wǎng)絡并不代表本站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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