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給大家聊聊關于考過了公務員考試,以及公務員考試過了就能當公務員嗎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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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公務員面試過了,就是公務員了嗎
面試過了如果政審通過就是公務員了。
面試結束后,以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職位招考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的名單??偝煽兊挠嬎惴椒椋汗P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具體為:
結構化面談和專業(yè)考試滿分各為100分,按百分制6:4的比例合成面試成績。不進行專業(yè)考試的,結構化面談成績即為面試成績。結構化面談成績必須在60分以上。
(一)體檢
體檢由市委組織部和市人事局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和體檢操作手冊統(tǒng)一組織實施。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減免體檢費用。
(二)考察
招考單位按照德才兼?zhèn)涞脑瓌t,根據擬錄用的職位要求,采取查閱檔案、召開座談會等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遵紀守法、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
(三)公示
各招考單位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根據考生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確定擬錄用人員。對擬錄用的人員,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在天津人事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yè)院?;蛟ぷ鲉挝?。同時公布監(jiān)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7天。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有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公務員錄用資格;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xù),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的招考,經市委組織部和市人事局批準,與公務員招考一并進行。
已經是地方的公務員了,還能再參加公務員考試嗎
按理來說是可以的但是必須要在原單位待夠五年而且要獲得原單位的同意這樣子才可以參加公務員考試。
因為在《公務員法》中就有明確規(guī)定,在原單位服務期限不超過五年,是沒有辦法再考的。
拓展資料:第十一章交流與回避。
第六十三條國家實行公務員交流制度。
公務員可以在公務員隊伍內部交流,也可以與國有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交流。
交流的方式包括調任、轉任和掛職鍛煉。
第六十四條國有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可以調入機關擔任領導職務或者副調研員以上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調任人選應當具備本法第十一條規(guī)定的條件和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并不得有本法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的情形。調任機關應當根據上述規(guī)定,對調任人選進行嚴格考察,并按照管理權限審批,必要時可以對調任人選進行考試。
第六十五條公務員在不同職位之間轉任應當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在規(guī)定的編制限額和職數內進行。
對省部級正職以下的領導成員應當有計劃、有重點地實行跨地區(qū)、跨部門轉任。
對擔任機關內設機構領導職務和工作性質特殊的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應當有計劃地在本機關內轉任。
第六十六條根據培養(yǎng)鍛煉公務員的需要,可以選派公務員到下級機關或者上級機關、其他地區(qū)機關以及國有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掛職鍛煉。
公務員在掛職鍛煉期間,不改變與原機關的人事關系。
第六十七條公務員應當服從機關的交流決定。
公務員本人申請交流的,按照管理權限審批。
第六十八條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質特殊,需要變通執(zhí)行任職回避的,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
第六十九條公務員擔任鄉(xiāng)級機關、縣級機關及其有關部門主要領導職務的,應當實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第七十條公務員執(zhí)行公務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回避:
(一)涉及本人利害關系的;
(二)涉及與本人有本法第六十八條第一款所列親屬關系人員的利害關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
第七十一條公務員有應當回避情形的,本人應當申請回避;利害關系人有權申請公務員回避。其他人員可以向機關提供公務員需要回避的情況。
機關根據公務員本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的申請,經審查后作出是否回避的決定,也可以不經申請直接作出回避決定。
第七十二條法律對公務員回避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公務員法
公務員考試過了就能當公務員嗎
不能。
通過公務員考試被錄用后,在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者將取消錄用。
(一般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是一年。)
一般,新錄用公務員在試用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取消錄用:
1)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工作嚴重失誤或者給國家和人民群眾的利益造成較大損失和不良影響的;
2)在參加公務員錄用考試的報名、考試、體檢、考察等環(huán)節(jié)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
3)在參加國家法定考試中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
4)應當給予降級以上處分的;
5)受到刑事處罰或者勞動教養(yǎng)的;
6)有公務員法規(guī)定的應予以辭退情形的;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已經辦理錄用審批或者備案手續(xù)的人員,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規(guī)定時間報到的,取消錄用。
試用期滿考核按下列程序進行:
1)進行個人總結,并在一定范圍內述職;
2)所在部門或者單位對新錄用公務員進行考核,并寫出評語,提出考核結果建議;
3)招錄機關根據平時考核、年度考核、試用期滿考核等情況,確定試用期滿考核等次;
4)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新錄用公務員。
已經是國家公務員,還可以再考公務員嗎
綜述:已經是國家公務員不可以再考公務員。
1、在職公務員是不能再參加公務員考試的。在職公務員指的是目前具有公務員身份的人員,其中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從2016國考開始,國家公務員考試已經明確禁止在職公務員以及參公管理工作人員參加了。
2、地方各省公務員考試的招考政策則并不統(tǒng)一,參照往年各省公務員考試政策,部分省份已明確禁止在職公務員參加公務員考試。
《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政策規(guī)定:
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以上內容參考政府網-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新考上的公務員還能再考嗎
公務員不能再參加公務員考試。
根據公務員報考條件,國家公務員考試已經明確禁止在職公務員以及參公管理工作人員參加了,參照往年各省公務員考試政策,部分省份也已明確禁止在職公務員參加公務員考試已經進入了體制內的公務員,如果再次參加考試,不僅造成人事頻繁變動,還會影響公務員隊伍的穩(wěn)定和基層工作的正常開展。
而且,對于沒有經歷過公考缺乏經驗的大學生和社會人士相比,在職公務員有諸多優(yōu)勢,反而給體制外的報考者增加競爭壓力,不能為單位注入新鮮血液。
除此之外,不能報考公務員的人員有: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3、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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