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鐵們好,相信很多人對江蘇省公務員招警考試都不是特別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來為大家分享下關于江蘇省公務員招警考試以及江蘇省警察報考條件2022的問題知識,還望可以幫助大家,解決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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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招警公務員考試行測考哪一類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招警考試行測是考公務員的B類哦。
江蘇公務員考試一般考三個方面:
考試科目:
A類考試為《公共基礎知識》A、《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A和《申論》三個科目;
B類考試為《公共基礎知識》B、《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B兩個科目;
C類考試為《公共基礎知識》C、《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C兩個科目。
A類職位主要包括:國家機關和相關機構中,從事政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劃等的研究起草工作和政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劃實施的指導、監(jiān)督檢查工作,以及從事機關內部綜合性管理工作的職位。
B類職位主要包括:國家機關和相關機構中,從事機關內的專業(yè)技術工作,對機關的業(yè)務工作提供專業(yè)技術支持的職位;直接將各項具體規(guī)定施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行政執(zhí)法職位。
C類職位是江蘇省錄用考試中劃分的專門針對鄉(xiāng)鎮(zhèn)一級的職位。選調生公共科目筆試同A類。
報考全省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法律專業(yè)職位,加試法律專業(yè)科目。全部采取閉卷考試方式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4年2月15日09:00~2月21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2014年2月15日09:00~2月22日16:00;
繳費時間:2014年2月15日09:00~2月23日16:00。
筆試時間:2014年3月 23日。具體安排如下:
上午08:00~09:30《公共基礎知識》(A、B、C)
10:20~12:0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A、B、C)
下午14:30-17:00《申論》。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yè)知道提問。
江蘇省招警公務員考試,行測考哪一類的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行測考B類哦~
江蘇公務員考試一般考三個方面:
考試科目:
A類考試為《公共基礎知識》A、《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A和《申論》三個科目;
B類考試為《公共基礎知識》B、《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B兩個科目;
C類考試為《公共基礎知識》C、《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C兩個科目。
A類職位主要包括:國家機關和相關機構中,從事政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劃等的研究起草工作和政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劃實施的指導、監(jiān)督檢查工作,以及從事機關內部綜合性管理工作的職位。
B類職位主要包括:國家機關和相關機構中,從事機關內的專業(yè)技術工作,對機關的業(yè)務工作提供專業(yè)技術支持的職位;直接將各項具體規(guī)定施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行政執(zhí)法職位。
C類職位是江蘇省錄用考試中劃分的專門針對鄉(xiāng)鎮(zhèn)一級的職位。選調生公共科目筆試同A類。
報考全省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法律專業(yè)職位,加試法律專業(yè)科目。全部采取閉卷考試方式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4年2月15日09:00~2月21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2014年2月15日09:00~2月22日16:00;
繳費時間:2014年2月15日09:00~2月23日16:00。
筆試時間:2014年3月 23日。具體安排如下:
上午08:00~09:30《公共基礎知識》(A、B、C)
10:20~12:0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A、B、C)
下午14:30-17:00《申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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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警察報考條件2022
2022江蘇省警察報考條件如下:
1、政治素質高,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監(jiān)獄、強制隔離戒毒工作。
2、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的有關要求。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1年11月8日至2004年11月14日期間出生),普通高校碩士及以上學位2023年應屆畢業(yè)研究生(非在職)及報考獄醫(yī)、心理矯正等職位的,一般不超過35周歲(1986年11月8日以后出生)。
4.符合職位規(guī)定的專業(yè)、學歷、經歷等條件要求。
5、身心健康,體貌端正。
考錄程序和方法:
全省考試錄用司法行政系統(tǒng)公務員工作按照《江蘇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在面試前進行,由監(jiān)獄、強制隔離戒毒單位配合所在地的設區(qū)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實施。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照與職位擬錄用人數5∶1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能測評人選。達不到5∶1比例的職位,按照實際的筆試成績合格人數確定參加體能測評人選。
體能測評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zhí)行,其中10米×4往返跑項目測評次數調整為不超過2次。因體能測評不合格等導致面試人選出現缺額時,按照與缺額人數2∶1的比例一次性遞補體能測評人選。
2012年江蘇徐州公安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江蘇省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蘇人社發(fā)﹝2012﹞28號)精神,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安廳、省公務員局批準,我市公安機關2012年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人民警察56名。為確保此次招錄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錄職位
招錄計劃職位、人數及條件詳見《2012年徐州市考錄職位簡介表》(以下簡稱《職位簡介表》),可通過徐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jsxz.hrss.gov.cn)、徐州人事考試網(www.xzrsks.com)查詢。
二、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1年2月7日至1994年2月13日期間出生)。報考公安特警職位的,一般不超過25周歲。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和報考法醫(yī)職位的,一般不超過35周歲;
(四)符合招考職位所規(guī)定的專業(yè)、學歷等條件和要求;
(五)志愿從事公安工作,具有較強的吃苦耐勞和忠誠奉獻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六)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
(七)身體健康,體貌端正(體檢標準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能測評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zhí)行)。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與本人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guī)定的回避關系的職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人民警察:
1.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等活動的;
2.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罷工的;
3.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
4.貪污、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
5.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或集體資財的;
6.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
7.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8.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9.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
10.因政治、經濟和其它問題正在接受審查尚未有結論的;
11.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
12.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
13.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
14.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和學籍的;
15.在國家法定考試中有嚴重舞弊行為的;
16.自2009年2月7日以來曾受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處分的;2012年應屆畢業(yè)生在校期間受到“記過”以上校紀處分且尚未解除的;
17.自2007年2月7日以來被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辭退的;
18.2011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或2010、2011年度考核兩次基本稱職(基本合格)者;
19.嚴重違反職業(yè)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20.有配偶、直系親屬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等情形的;
21.有其它違法違紀行為,不宜擔任公務員進入公安隊伍的。
三、報名辦法
(一)考試報名采用網絡方式進行。本次招警的網絡報名和資格審查與全市招錄公務員工作同步,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通過網絡同步進行。報考人員可選擇在省內考區(qū)參加筆試。報名網址:徐州人事考試網(www.xzrsks.com)。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2年2月7日 9:00—2月13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 2012年2月7日 9:00—2月14日16:00;
繳費時間:2012年2月7日 9:00—2月15日16:00。
(二)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報名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招考單位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和照片審核通過后進行繳費(使用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有關費用),完成繳費(確認繳費成功),報名方為有效。
(三)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按職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招考單位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
2.報考人員在全省范圍內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同時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資格初審期間或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
3.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原則上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按規(guī)定的程序辦法核減招考計劃或取消該職位。報考被取消職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它職位(按原報名程序進行),補報名時間:2月17日9:00—16:00。
4.為減輕特困考生負擔,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的考生、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先行在網上繳費確認。于2012年3月11日下午2:00-4:00;2012年3月12-1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到市人才賓館315室辦理考試費用減免手續(xù),退還報名費。辦理考試費用減免手續(xù)時,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的考生憑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要按規(guī)定時間到報名確認的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時間:2012年3月6日-10日。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與市人事考試辦公室聯(lián)系解決。
四、考試及錄用程序
(一)(公共科目)筆試
筆試類別為A類,考試時間為2012年3月11日。具體安排如下:
上午 8:00-9:30《公共基礎知識》(A)
10:10-11:5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A)
下午 14:00-16:30《申論》
報考人員必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考試范圍見《江蘇省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錄機關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社會培訓機構舉辦輔導和培訓班。
(二)體能測評和體檢
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對應職位計劃錄用人數5倍比例(不足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為準)確定參加體能測評的對象,體能測評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見附件)執(zhí)行。體能測評合格者參加體檢,體檢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對應職位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不足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為準)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
體能測評、體檢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公務員局共同組織實施。體能測評、體檢時間、地點通過徐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通知。
(三)資格復審
對體能測評、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招考簡章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不具備報考條件或材料不全者,取消面試資格。
(四)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按招錄計劃1:3(不足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為準)的比例,從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面試工作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統(tǒng)一要求組織實施。
(五)政審
面試結束后,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總成績。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政審對象(總成績相同的,取筆試高分者)。政審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審工作暫行規(guī)定》實施。遇有不合格者,分職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六)公示及錄用
政審合格者為擬錄用人員,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通過徐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對擬錄用人員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和考生監(jiān)督,期限為7天。如有舉報,要求舉報者真實署名,并提供聯(lián)系方式,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公示期滿,符合錄用條件的,報經省公安廳政治部審核同意,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問題查有實據,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不予錄用。
擬錄用考生在錄用審批前主動放棄錄用資格的,可從該職位考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錄用審批后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五、錄用后管理及待遇
錄用人員須參加市公安局組織的新民警崗前培訓,試用期一年。培訓、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予以任職定級,評授警銜,享受人民警察待遇。培訓或試用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招考錄用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秉公辦事,嚴把公務員“進口”關。發(fā)現考試作弊或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考錄資格;對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的,嚴肅處理。加強考務管理,嚴肅考風考紀,整個考錄工作接受市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516-83732486
市公安局 0516-83978103
七、本簡章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招考政策咨詢電話:市公務員局(錄用培訓處) 0516-80800319
市公安局人事處 0516-83978155
考務技術咨詢電話:市人事考試辦公室 0516-85798407、80800320
江蘇獄警公務員考試條件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您好這位考生,中公教育很高興為您服務!
以下是2013年江蘇獄警公務員考試簡章,供參考:
江蘇省公安機關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
發(fā)布日期: 2013-02-18
江蘇省公安機關2013年考試錄用人民警察工作與全省考錄公務員工作一并進行,公開招錄人民警察850名。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江蘇省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蘇人社發(fā)〔2013〕50號)精神,制定本簡章。
一、報考條件
報考人民警察,需符合2013年全省考錄公務員規(guī)定的有關條件,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志愿從事公安工作,具有較強的吃苦耐勞和忠誠奉獻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
(三)符合招考職位所規(guī)定的專業(yè)、學歷等條件和要求;
(四)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2年2月22日至1995年2月28日期間出生)。報考公安特警職位的,一般不超過25周歲。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和報考法醫(yī)職位、省級公安機關職位的,一般不超過35周歲;
(五)身體健康,體貌端正,體檢標準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執(zhí)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人民警察:
1.不具備公務員報考資格條件的;
2.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的;
3.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的;
4.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
5.隱瞞個人重要信息,弄虛作假,誤導或欺騙組織、領導和公眾的;
6.貪污、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
7.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或集體資財的;
8.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
9.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0.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11.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
12.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
1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曾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
14.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
15.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
16.在國家法定考試中有嚴重舞弊行為的;
17.自2010年2月22日以來,曾受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等處分的;
18.自2008年2月22日以來,被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辭退的;
19.自2010年2月22日以來,擔任領導職位的公務員引咎辭職或責令辭職的;
20.自2010年2月22日以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被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的;
21.2012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或2011、2012年度考核兩次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的;
22.嚴重違反職業(yè)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23.有配偶、直系親屬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等情形的;
有配偶、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正被立案審查,有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且正在服刑等情形,報考相關政法機關的;
24.政治品德不良,社會責任感和為人民服務意識較差,以及其他不宜擔任公務員職務的情形。
二、考錄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本次招警的網絡報名和資格審查與全省招錄公務員工作同步,網址見省、市招考簡章。時間:2013年2月22日至28日。由公務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共同組織實施。
(二)筆試
1.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考試類別,見各市招錄職位簡章。
2.筆試內容
A類考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A)、《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A)、《申論》三科。
B類考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B)、《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B)兩科。
公共科目考試不指定復習用書,各科目考試范圍以《江蘇省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為準。
3.筆試時間
2013年3月24日:
上午08∶00~09∶30《公共基礎知識》(A)(B)
10∶10~11∶5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A)(B)
下午14∶00~16∶30《申論》
考生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三)體檢和體能測評
體檢、體能測評由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公安機關負責組織實施。體檢、體能測評時間安排在面試前進行。在筆試公共科目合格的人員中,按照大于1∶3小于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和體能測評人員。體檢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執(zhí)行;體能測評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見附件)執(zhí)行。因體檢和體能測評不合格出現缺額時,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遞補。
(四)資格復審
體能測評、體檢合格的考生,在參加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或材料不全者,取消面試資格。
(五)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原則上按1∶3的比例,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面試工作按照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的統(tǒng)一要求組織實施。
(六)考察(政審)
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考生總成績。根據考試總成績,按照職位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政審對象。政審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審工作暫行規(guī)定》實施。遇有不合格者,分職位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七)錄用
各招錄機關要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從考試成績、體檢(體檢測評)、考察(政審)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由錄用審批機關在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公務員局網站公示7天。公示期滿,符合錄用條件的人員,由招錄機關報經省公安廳政治部審核同意后,報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辦理錄用審批手續(xù)。
三、錄用后管理及待遇
錄用人員須參加市級以上公安機關組織的新民警崗前培訓,試用期一年。培訓、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予以任職定級,評授警銜,享受人民警察待遇。培訓或試用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招考錄用人民警察工作,要嚴格執(zhí)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招考人民警察有關規(guī)定以及2013年江蘇省公務員考錄工作的要求,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秉公辦事,嚴肅招考紀律,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確保新錄用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yè)務能力。為方便社會各界監(jiān)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立監(jiān)督舉報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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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江蘇省公務員招警考試,江蘇省警察報考條件2022的介紹到此結束,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