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還對彭州市公務員考試不太了解,沒有關系,今天就由本站為大家分享彭州市公務員考試的知識,包括2022上半年四川公務員招考,考試形式的問題都會給大家分析到,還望可以解決大家的問題,下面我們就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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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公務員筆試可以加分嗎怎么加的
很多小伙伴可能都對公務員考試加分有所耳聞。但卻不知道具體的加分條件,和各省省考的加分政策。假如能享受到加分的你,還不知道自己符合條件的話,不就太可惜了嗎?
所以,金標尺教育根據2019年各省發(fā)布的公務員公告,對哪些省份公務員有筆試加分政策,具體加分多少,什么類型的考生符合加分條件,進行了匯總整理,給大家提供參考。
1、云南
按照《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確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yǎng)子女和有撫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下同)筆試成績加5分;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含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的司法警察)的子女,報考人民警察崗位的,筆試成績加3分。
2、四川
①“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突出的人員,在報考“5·12汶川地震”重災區(qū)機關公務員時,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縣(市、區(qū))黨委、政府和省級機關、市(州)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報考省內其他地區(qū)公務員時,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縣(市、區(qū))黨委、政府和省級機關、市(州)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
“5·12汶川地震”重災區(qū)指:汶川縣、北川羌族自治縣、綿竹市、什邡市、青川縣、茂縣、安縣、都江堰市、平武縣、彭州市、理縣、江油市、廣元市利州區(qū)、廣元市朝天區(qū)、廣元市昭化區(qū)、旺蒼縣、梓潼縣、綿陽市游仙區(qū)、德陽市旌陽區(qū)、小金縣、綿陽市涪城區(qū)、羅江縣、黑水縣、崇州市、劍閣縣、三臺縣、閬中市、鹽亭縣、松潘縣、蒼溪縣、蘆山縣、中江縣、大邑縣、寶興縣、南江縣、廣漢市、漢源縣、石棉縣、九寨溝縣。
②在“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表彰四川省“4·20”蘆山強烈地震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川委〔2013〕255號)表彰的,報考“4·20蘆山地震”重災區(qū)機關公務員時,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報考省內其他地區(qū)公務員時,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4·20蘆山地震”重災區(qū)指:蘆山縣、雅安市雨城區(qū)、天全縣、雅安市名山區(qū)、滎經縣、寶興縣,邛崍市的高何鎮(zhèn)、天臺山鎮(zhèn)、道佐鄉(xiāng)、火井鎮(zhèn)、南寶鄉(xiāng)、夾關鎮(zhèn)。
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guī)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規(guī)定加分。
③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單位駐地在甘孜州、阿壩州、涼山州和少數民族自治縣職位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
3、陜西
自主就業(yè)退役士兵加分,根據《陜西省實施<退役士兵安置條例>辦法》(省政府令第163號)規(guī)定,對全省自主就業(yè)退役士兵報考公務員時予以加分,加分計入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
獲得中央軍事委員會授予榮譽稱號的加20分;獲得軍隊軍區(qū)級單位授予榮譽稱號,或者榮獲由軍級單位批準一等功的加15分;榮獲由師、旅級單位批準二等功的加10分;榮獲由團、旅級單位批準三等功的加5分。
全日制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含翌年畢業(yè)的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學生)入伍的,本科畢業(yè)生加10分,??飘厴I(yè)生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
4、海南
海南生源(或海南省戶籍)的少數民族人員報考少數民族自治市、縣,省垂直管理單位駐少數民族自治市、縣直屬單位,省直單位駐少數民族自治市、縣所屬單位的,按本人筆試成績的5%給予加分。
5、寧夏
符合筆試加分條件的報考者,在計算公共科目總成績時給予加分照顧。具體標準如下:
①少數民族考生加5分;
②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10分;
③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
同一報考者累計加分不超過20分。
6、西藏
①對在校就讀期間受到省部級以上部門表彰,獲得“優(yōu)秀共產黨員”、“優(yōu)秀團干部”、“優(yōu)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優(yōu)秀畢業(yè)生”等稱號的高校畢業(yè)生,獲得一項(次)的,筆試總成績加10分;獲得兩項(次)及以上的,每次再各加5分,但筆試總成績累積加分不得超過20分。
②對被評為2018年我區(qū)縣級以上“先進雙聯戶”的家庭中符合報考我區(qū)高校畢業(yè)生公開考錄條件的直系子女予以加分。其中,縣級“先進雙聯戶”家庭直系子女加5分;地(市)級“先進雙聯戶”家庭直系子女加10分;自治區(qū)級“先進雙聯戶”家庭直系子女加15分。對被評為兩項(次)以上“先進雙聯戶”家庭直系子女,按最高分值加分,不累計加分。
③對同時符合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筆試總成績累積加分不得超過30分。
7、青海
①報考六個自治州州級機關職位的少數民族考生,筆試總成績加3分;報考六個自治州所屬縣(市)和大通縣、互助縣、民和縣、化隆縣、循化縣及以下職位的少數民族考生,筆試總成績加5分。
②父母有一方現在六個自治州工作(或現戶籍在六個自治州)滿3年的漢族子女考生,報考六個自治州州級機關職位的,筆試總成績按以下規(guī)定加分:滿3年不足10年加1分,滿10年不足20年加2分,滿20年及以上加3分;報考六個自治州所屬縣(市)、鄉(xiāng)鎮(zhèn)機關職位的,筆試總成績按以下規(guī)定加分:滿3年不足5年加1分,滿5年不足10年加2分,滿10年不足15年加3分,滿15年不足20年加4分,滿20年及以上加5分。
③報考定向考錄職位的考生,筆試總成績的加分政策,按上述二款加分政策執(zhí)行。
④退役士兵不報考定向退役士兵考錄職位的,筆試總成績加5分。
符合以上各項加分政策的累計加分不超過5分。
8、新疆
對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答題的維吾爾族、哈薩克族、蒙古族、柯爾克孜族、錫伯族、塔吉克族、達斡爾族、烏孜別克族、塔塔爾族、俄羅斯族報考人員在筆試總成績上加10分。
因個人填報信息錯誤導致符合加分條件未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條件,加分且入圍面試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
9、貴州
①少數民族報考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在筆試環(huán)節(jié)成績計算時加5分(筆試環(huán)節(jié)成績=筆試成績+少數民族加分):
報考各級政府民族事務管理部門的;報考單位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轄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的;報考單位在民族自治縣及所轄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的;報考單位在民族鄉(xiāng)的。
②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定向招錄少數民族職位的不予加分。
但是能加分的畢竟是少數人,大家還是得努力刷題練習??!
四川:達州市2010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等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我市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19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www.scpta.gov.cn和dz.scpta.gov.cn網站發(fā)布):
一、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2011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和符合職位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1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必須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錄用手續(xù);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職位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huán)節(jié),責任由本人自負。
招考對象中“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是指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鶎庸ぷ鹘洑v,是指具有在縣(市、區(qū))級以下黨政機關、各級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不含學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等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曾在基層工作,后再進入學校就讀的高校畢業(yè)生,其入校前的基層工作時間可計算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時間。其中“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中“2年”的計算方法是指截止報名時,報考者累計在基層工作的時間已滿兩周年。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在18-35周歲(1974年9月30日-1992年9月30日期間出生),獲得博士學位的可放寬到40周歲(196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部分職位要求其他年齡條件的,年齡計算時間截止到2010年9月30日。林業(yè)公安機關招錄人民警察年齡在18-28周歲(1981年9月30日-1992年9月30日期間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有關回避的規(guī)定;
8.符合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違規(guī)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批準錄用后拒不到用人單位報到被取消公務員報考資格的人員;
4.在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的人員;
5.現役軍人;
6.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的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人員;
7.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招考職位要求的具體對象、范圍、條件見《達州市2010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表》。
二、招收單位及名額
市級機關招錄31名(含達州市森林公安局4名),其中限招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yè)生16名;縣(市、區(qū))級機關招錄73名;鄉(xiāng)鎮(zhèn)機關招錄86名。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網絡報名時間為2010年10月4日—10月11日,報名網站為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考單位負責。資格審查包括網絡報名時的資格初審、面試入闈前的資格復審及考察工作中的資格確認三個環(huán)節(jié)。在任一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報考者不符合職位條件的,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
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絡報名
1.選擇職位。報考者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公告”,了解招考職位所規(guī)定的范圍、對象、條件、報名程序、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然后根據自身的實際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職位進行報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填寫《2010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同時按網絡提示上傳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證件照片。報考者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公務員主管部門取消報考者的錄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報考者應在填報信息后的第2個工作日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資格初審合格者請務必按網絡提示打印《2010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試。
3.資格初審。資格初審負責單位根據報考者在網絡上填報的材料,對照職位報考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原則上從10月8日起提出審查意見。全部報考者的資格審查于10月13日結束。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者重新上傳照片。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招考單位應下載并打印考生報考信息表,供資格復審和考察時使用。考生通過了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
市本級黨群部門職位的資格初審由中共達州市委組織部負責;市本級政府部門職位的資格初審由達州市人事局負責;各縣(市、區(qū))招錄職位的資格初審由當地組織部、人事局負責。
(二)網上繳費
經初審合格的考生,須于2010年10月8日—10月14日登錄到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費,視為自動放棄。網上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筆試報名人數與職位錄用名額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需調整的,由中共達州市委組織部、達州市人事局統(tǒng)一安排。調整仍達不到比例或沒有調整對象的,相應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有關情況將于10月21日前在達州人事考試網(dz.scpta.gov.cn)上公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減免筆試考務費:
1.根據《國務院關于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國發(fā)〔2007〕19號)、《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城鄉(xiāng)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意見》(川委發(fā)〔2005〕9號)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規(guī)定的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農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四川省農村扶貧開發(fā)規(guī)劃(2001-2010年)的通知>》確定的農村絕對貧困家庭考生;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災難等導致一時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難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第1項的考生憑縣(市、區(qū))民政部門發(fā)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第2項和第4項的考生憑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第3項的特困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符合減免條件的考生于網絡繳費截止前的工作日內到達州市人事考試中心(達州市金蘭路74號3樓)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達州市人事考試中心按相關程序審核通過后,考生免繳當次考試考務費??忌丛谝?guī)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網上繳費(含減免確認成功的),憑身份證號、姓名,于2010年11月1日—11月5日24:00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到準考證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報考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加試體能測試,體能測試不計算分值,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荚嚳偝煽儼礉M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公共科目為《申論》、《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兩科,每科卷面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2010年11月6日。筆試各科成績于2010年12月15日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上公布??忌鐚Ρ救顺煽冇幸闪x的,可于2010年12月15日—12月19日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申請查分,查分結果于2010年12月23日公布。
3.筆試折合總成績和職位排名由中共達州市委組織部、達州市人事局于2010年12月31日前在達州人事考試網(dz.scpta.gov.cn)上公布。
筆試折合總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折合總成績=《申論》成績×35%+《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成績×35%+筆試加分
4.筆試加分政策
在抗震救災中表現突出人員,在報考重災區(qū)機關公務員時,受到縣(市、區(qū))、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人員,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報考省內其他地區(qū)公務員時,受到縣(市、區(qū))、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人員,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重災縣(市、區(qū))指:汶川縣、北川縣、綿竹市、什邡市、青川縣、茂縣、安縣、都江堰市、平武縣、彭州市、理縣、江油市、廣元市利州區(qū)、廣元市朝天區(qū)、旺蒼縣、梓潼縣、綿陽市游仙區(qū)、德陽市旌陽區(qū)、小金縣、綿陽市涪城區(qū)、羅江縣、黑水縣、崇州市、劍閣縣、三臺縣、閬中市、鹽亭縣、松潘縣、蒼溪縣、蘆山縣、中江縣、廣元市元壩區(qū)、大邑縣、寶興縣、南江縣、廣漢市、漢源縣、石棉縣、九寨溝縣等由國家有關部委明確的39個縣(市、區(qū))。
凡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2010年11月8日前將準考證復印件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抗震救災表現突出人員持立功受獎證書或表彰文件)和本人聯系電話送交達州市人事局公務員管理科(達州市西外市政中心綜合樓十樓)。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
在本次報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顧錄用為公務員(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的考生,參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項目的加分。
(二)面試:2010年12月31日前,根據考生折合后的筆試總成績(加試專業(yè)科目的,含專業(yè)科目的折合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缺額經中共達州市委組織部、達州市人事局同意后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資格復審安排在達州人事考試網(dz.scpta.gov.cn)上通知。
資格復審后,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該職位錄用名額3倍的,可根據實際情況,將符合條件的人員全部確定為面試人員。
考生在接到通知后,應攜帶《2010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一份(貼上照片)、身份證、工作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明確了學位要求的職位)或戶籍證明(明確了招收范圍的職位)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xù),于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其中,幾種特殊報考對象,還須具備以下手續(xù):
1.2011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有關院系及專業(yè)等情況的證明)。
2.新就業(yè)的企事業(yè)單位的大中專畢業(yè)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3.公安部門、監(jiān)獄勞教系統(tǒng)、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出具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4.未滿5年最低服務年限的在職公務員,須由工作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5.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特殊規(guī)定。
面試于2011年1月15日—17日。面試具體事項由中共達州市委組織部、達州市人事局在達州人事考試網(dz.scpta.gov.cn)上通知。
(三)體能測試:體能測試由達州市人事局和達州市林業(yè)局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規(guī)定組織實施,兩項及以上達標者為合格,體能測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huán)節(jié)。
體能測試應在具備條件的學校等地點全封閉進行。體能測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參加體能測試的考生分組及年齡按本人體能測試的當日日期計算。
體能測試具體事項在達州人事考試網(dz.scpta.gov.cn)上通知。
五、體檢及考察
面試后,根據錄用職位及名額(含事先確定拉通排序的職位和名額),按照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總成績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申論》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選,并由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組織實施體檢、考察。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進入錄用體檢、
考察的人員,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同級機關其他達到比例的職位錄用考察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森林公安機關錄用體檢標準按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執(zhí)行(身高要求男性1.68米以上、女性1.58米以上;左右單眼*視力均在4.8以上)。所有職位的乙肝檢測項目按照人社部、教育部和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執(zhí)行。
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2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對體檢合格人員,根據各職位錄用名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考察人選。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缺額,經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可在進入面試的人員中依次遞補。
體檢、考察相關事項在達州人事考試網(dz.scpta.gov.cn)上公布。
六、公示
擬錄用人員確定后,在達州人事考試網(dz.scpta.gov.cn)上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yè)院校(或原工作單位)、專業(yè)、考試成績、擬錄用職位和監(jiān)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期限為7天。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擬錄用人員名單公示7天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七、錄用審批及試用期
(一)考試、體檢、考察并經公示合格者,由中共達州市委組織部、達州市人事局辦理錄用手續(xù)。其中,此前已報考省內其他機關,因未獲錄用通知而參加本次報考的考生,在本次錄用審批手續(xù)辦理前被其他機關錄用為公務員(以招錄機關通知的時間為準)的,本人應主動終止參加本次考錄,本次報考單位不予錄用。
被錄用的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三年內取消準予其再報考公務員的資格。
(二)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招錄機關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職;試用期間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或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錄用。新錄用的公務員應在試用期內進行初任培訓,沒有基層工作經歷的,用人單位應當安排到基層工作二年。
八、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考錄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并設立考錄監(jiān)督小組,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jiān)督。
考錄監(jiān)督小組人員及電話:
中共達州市紀委:王穎(0818-2388848)
中共達州市委組織部:張云川(0818-2391630,12580)
達州市人事局:何鵬(0818-2127889)
網絡報名技術咨詢電話:
達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0818-2123499
政策咨詢電話:
中共達州市委組織部: 0818-2392912
達州市人事局: 0818-2135592
本公告由中共達州市委組織部、達州市人事局負責解釋。
相關事項提示:
1、請考生網上報名時留下兩種聯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在考試特別是資格復審和面試期間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主動告知招錄機關。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2、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附件:達州市2010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情況表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十日
四川省2019年上半年公務員考試時間
2019年四川省公務員考試定于2019年4月20日。
根據四川省的公務員考試信息,2019年四川省公務員考試公告已發(fā)布,共招錄5851人。
網上報名時間:2019年3月21日至3月27日上午8:00。確認繳費:2019年3月29日上午8:00前。
準考證打?。?019年4月16日至4月19日。公務員考試的筆試時間:2019年4月20日。
筆試成績查詢時間: 2019年5月下旬。面試時間:6月21日至6月24日??荚囐Y料為《2019年四川公務員考試一本通》及其配套用書。
關于筆試加分:
(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突出的人員,在報考“5·12汶川地震”重災區(qū)機關公務員時,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縣(市、區(qū))黨委、政府和省級機關、市(州)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
報考省內其他地區(qū)公務員時,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縣(市、區(qū))黨委、政府和省級機關、市(州)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
“5·12汶川地震”重災區(qū)指:汶川縣、北川羌族自治縣、綿竹市、什邡市、青川縣、茂縣、安縣、都江堰市、平武縣、彭州市、理縣、江油市、廣元市利州區(qū)、廣元市朝天區(qū)、廣元市昭化區(qū)、旺蒼縣、梓潼縣、綿陽市游仙區(qū)、德陽市旌陽區(qū)、小金縣、綿陽市涪城區(qū)。
羅江縣、黑水縣、崇州市、劍閣縣、三臺縣、閬中市、鹽亭縣、松潘縣、蒼溪縣、蘆山縣、中江縣、大邑縣、寶興縣、南江縣、廣漢市、漢源縣、石棉縣、九寨溝縣。
(2)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單位駐地在甘孜州、阿壩州、涼山州和少數民族自治縣職位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2019年4月23日前將準考證復印件、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符合加分規(guī)定的少數民族考生持身份證、戶口薄或戶籍證明;抗震救災表現突出人員持立功受獎證書或表彰文件等),送交招考單位。
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不予加分。在本次報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顧錄用為公務員的考生,參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項目的加分。
2013下半年四川省遂寧市公務員考試公告
中共遂寧市委組織部
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2013年下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等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我市決定2013年下半年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下同)126名,其中人民警察21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2014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和符合職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4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必須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huán)節(jié),責任由本人自負。
招考對象中“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是指截至2013年 9月20日(此次公招報名第一日),累計在基層工作的時間已滿兩周年?;鶎庸ぷ鹘洑v指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即具有在縣(市、區(qū))及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的經歷,在各級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時間均視為基層工作經歷。高校畢業(yè)生在校讀書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在18-35周歲(1977年9月20日至1995年9月20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即1972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其中,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特警職位的年齡在18-25周歲(1987年9月20日至1995年9月20日期間出生);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其他職位的年齡在18-30周歲(1982年9月20日至1995年9月20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以下(即1977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有關回避的規(guī)定。
8.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招錄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中違規(guī)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人員;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
5.現役軍人;
6.在讀的非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
7.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此外,下列人員也不得報考人民警察:
1.受過治安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4.配偶、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內外從事*我國政權活動的。
二、招錄單位及名額
全市各級機關(不含公安機關)單位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擬招考單位46個,擬招考總人數105名。其中:全市各級行政機關20個,招考人數62名(市級機關1個,招考人數1名;縣區(qū)機關15個,招考人數20名;鄉(xiāng)鎮(zhèn)機關招考人數41名);全市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26個,招考人數43名(市屬單位9個,招考人數22名;縣區(qū)屬單位21個,招考人數21名)。
全市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人民警察擬招考單位2個,擬招考總人數21名,其中:市公安局20名,射洪縣森林公安局1名。
招考職位要求的具體對象、范圍、條件見《2013年下半年遂寧市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情況表》和《《2013年下半年遂寧市公開考試錄用人民警察職位情況表》。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網絡報名時間為2013年9月20日至27日8:00,報名網站為“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資格審查工作由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
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絡報名
1.選擇職位。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公告”、“公招職位情況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了解招考職位所規(guī)定的范圍、對象、條件,以及備注內容、注意事項等,特別是報考條件,然后根據自身的實際,選擇與自己條件完全相符的招錄職位進行報名。報考人員應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號進行報名,并且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職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填寫《2013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同時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2013年9月22日至27日期間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本次招上初審只進行照片質量檢查,不對報考者報考信息及資格條件等進行審查。對報考者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待面試前的資格復審時進行現場審查??忌鷳鶕陨淼膶嶋H,對照公告和所報考職位的具體要求,選擇自己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職位審慎、酌情填報。否則,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并按網絡提示打印《2013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職位??忌鷮β毼灰蟮馁Y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可按照招考公告中的咨詢電話向相關部門(單位)咨詢。
(二)確認繳費
經初審合格且照片質量合格的考生,須于2013年9月29日8:00前登錄到報名網站進行確認繳費(按照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50元,心理素質測試考務費8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下列考生通過資格初審后于9月27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到遂寧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遂寧市船山區(qū)遂州中路682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樓1307號房間,電話0825-5866016)遞交減免筆試考務費申請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手續(xù):
1.在“4.20蘆山地震”中受災嚴重的蘆山縣、雨城區(qū)、天全縣、名山區(qū)、滎經縣、寶興縣,邛崍市的高何鎮(zhèn)、天臺山鎮(zhèn)、道佐鄉(xiāng)、火井鎮(zhèn)、南寶鄉(xiāng)、夾關鎮(zhèn)戶籍的考生憑本人的身份證、戶口薄或當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3.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4.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
(三)職位調整
筆試報名人數與職位錄用計劃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安排,相應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并公告。被取消錄用計劃的職位,由“四川人事考試網”向該職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或由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征得考生同意后將其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本市的其他職位。職位調整的有關情況將及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rsj.scsn.gov.cn)網站上公告。
(四)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請于2013年10月28日至11月2日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考試及資格復審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
報考公安(不含森林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所有考生均進行心理素質測試。心理素質測試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實行合格制,不計算分值,測試結果與筆試成績同時公布。心理素質測試合格者方可進入下一考錄環(huán)節(jié)。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每科卷面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3年11月3日(星期日),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憑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加分:
在“5.12汶川地震”和“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突出的人員,在報考重災區(qū)機關公務員時,受到縣(市、區(qū))、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報考省內其他地區(qū)公務員時,受到縣(市、區(qū))、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guī)定的,不累加,可按加分規(guī)定加分。
“5.12汶川地震”重災縣(市、區(qū))指:汶川縣、北川羌族自治縣、綿竹市、什邡市、青川縣、茂縣、安縣、都江堰市、平武縣、彭州市、理縣、江油市、廣元市利州區(qū)、廣元市朝天區(qū)、旺蒼縣、梓潼縣、綿陽市游仙區(qū)、德陽市旌陽區(qū)、小金縣、綿陽市涪城區(qū)、羅江縣、黑水縣、崇州市、劍閣縣、三臺縣、閬中市、鹽亭縣、松潘縣、蒼溪縣、蘆山縣、中江縣、廣元市元壩區(qū)、大邑縣、寶興縣、南江縣、廣漢市、漢源縣、石棉縣、九寨溝縣。
“4.20蘆山地震”重災區(qū)指:蘆山縣、雨城區(qū)、天全縣、名山區(qū)、滎經縣、寶興縣,邛崍市的高何鎮(zhèn)、天臺山鎮(zhèn)、道佐鄉(xiāng)、火井鎮(zhèn)、南寶鄉(xiāng)、夾關鎮(zhèn)。
凡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2013年11月5日前將準考證復印件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即抗震救災表現突出人員的立功受獎證書、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聯系電話送交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地址:遂寧市船山區(qū)遂州中路682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樓1401號房間,電話0825-5866010)。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不予加分。
在本次報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顧錄用為公務員的考生,參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項目的加分。
4.成績查詢:筆試各科成績于2013年12月13日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上公布。由于閱卷工作采用了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tǒng),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原則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請。因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應于2013年12月13日至15日登陸“四川人事考試網”提交申請,查分結果于2013年12月18日在該網站公布。筆試折合總成績和職位排名于2013年12月24日前在“四川人事考試網”公布。
筆試折合總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折合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35%+《申論》成績×35%+筆試加分。
(二)資格復審
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資格復審。在2013年12月27日前,根據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資格復審。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數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可全部進入資格復審。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在“四川人事考試網”、“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告??忌诮拥劫Y格復審通知后,應攜帶《2013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一份(貼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明確學位要求的職位)、戶籍證明(明確了招收范圍的職位)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xù)的原件及復印件,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其中:
1.2014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及專業(yè)等情況的證明);
2.新就業(yè)的企事業(yè)單位的高校畢業(yè)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3.公安機關、監(jiān)獄勞教系統(tǒng)、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4.未滿5年最低服務年限的在職公務員,須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5.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遞交材料地點:成都市草市街2號5樓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四川省人社廳窗口,電話:028-86920616)。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6.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特殊規(guī)定。
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可在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復審合格人數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三)面試
經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憑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面試通知書和有關證明材料參加面試,同時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面試時間為2014年1月10日至13日。面試具體事項在“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另行公告。
(四)專業(yè)測試
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特警職位的所有面試人員均進行專業(yè)測試。專業(yè)測試不計算分值,成績分為合格和不合格。測試項目和標準按公安部《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達標標準》(公政治〔2010〕445號)執(zhí)行。測試項目為: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引體向上、立定跳遠等四項。按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標準評分表》男子青年一組的標準進行計分,四項總分達200分(含)以上的為成績合格,低于200分(不含)為不合格。專業(yè)測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進入下一考錄環(huán)節(jié)。專業(yè)測試的具體時間、地點等有關事宜在“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另行公告。
(五)體能測評
報考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職位的所有面試人員均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不計算分值,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體能測評標準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執(zhí)行。特警職位考生專業(yè)測試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成績同時作為體能測評中該兩項的成績,不再重復測評。體能測評不合格者,不予進入下一考錄環(huán)節(jié)。
體能測評在具備條件的學校等地點全封閉進行。體能測評的具體時間、地點等有關事宜在“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另行公告。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分組及年齡按本人體能測評的當日日期計算。
(六)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折合總成績+面試成績×30%.
各職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折合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折合總成績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選。
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擬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的人員,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達到面試開考比例的職位擬進入體檢人員(不含遞補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
五、體檢、考察及公示
(一)體檢
體檢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執(zhí)行。其中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人民警察職位,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執(zhí)行。公告發(fā)布后至本次公招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guī)定,按照新規(guī)定執(zhí)行。
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復檢。
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在報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人員(人民警察職位在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錄機關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二)考察
招錄機關對體檢合格人員的德才表現進行全面考察,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作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
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經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核準,可在報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人員(人民警察職位在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遞補人員經體檢合格后進入考察。
(三)公示
考察結束確定擬錄用人員后,在“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yè)、畢業(yè)院校(或原工作單位)、準考證號、擬錄用職位、考試總成績、職位排名和監(jiān)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限為7天。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六、錄用審批及試用期
(一)考試、體檢、考察并經公示合格者,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辦理錄用手續(xù)。被錄用的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不按時報到的,取消錄用,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庫。
(二)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單位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職;試用期間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新錄用的公務員應在試用期內進行初任培訓,沒有基層工作經歷的,用人單位應當安排到基層工作兩年。
七、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考錄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設立考錄監(jiān)督小組,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jiān)督。若有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guī)行為,一經查實,按《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09〕126號)等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
監(jiān)督電話:
中共遂寧市委組織部干部監(jiān)督科 0825-2240007
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jiān)察室 0825-5863139
八、本公告由中共遂寧市委組織部、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相關事項提示:
1.本次招上初審只進行照片質量檢查,不對報考者報考信息及資格條件等進行審查。對報考者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待面試前的資格復審時進行現場審查??忌鷳鶕陨淼膶嶋H,對照公告和所報考職位的具體要求,選擇自己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職位審慎、酌情填報。否則,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自行承擔??忌鷮β毼灰蟮馁Y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可按照招考公告中的咨詢電話向相關部門(單位)咨詢。
2.招考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由省級或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或“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rsj.scsn.gov.cn)網站上公告。
3.根據《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guī)定,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責令改正、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錄用、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等相應處理。違紀情節(jié)嚴重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公務員考試機構向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學校)通報,追究其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4.請考生在網上報名時留下兩種聯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在報名參考特別是資格復審和面試前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招錄機關。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5.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6.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政策咨詢電話:
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辦公室0825-5866010、5866011
技術咨詢電話:
遂寧市人事考試中心 825-5866016
四川省人事考試中心 28-86740101、86740202、86740303
附件:1. 2013年下半年遂寧市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情況表
2. 2013年下半年遂寧市公開考試錄用人民警察職位情況表
中共遂寧市委組織部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9月16日
2022上半年四川公務員招考,考試形式
22上半年四川省考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筆試、面試成績分別占考試總成績的60%、4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每科卷面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及地點:筆試時間暫定為2022年3月26日(星期六),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3.筆試成績計算方法:筆試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30%+《申論》成績×30%+筆試加分。
4.筆試加分:
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突出的人員,在報考我市“5·12汶川地震”重災區(qū)(即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大邑縣)機關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時,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各科成績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縣(市、區(qū))黨委、政府和省級機關、市(州)機關表彰的,在筆試各科成績折合后加2分;報考我市其他地區(qū)公務員時,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縣(市、區(qū))黨委、政府和省級機關、市(州)機關表彰的,在筆試各科成績折合后加1分。
在“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表彰四川省“4·20”蘆山強烈地震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川委〔2013〕255號)表彰的,筆試各科成績折合后加1.5分。
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guī)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規(guī)定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考生,須于2022年3月29日前(工作日內)將筆試準考證、身份證復印件(注明本人聯系電話)、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立功受獎證書或表彰文件等),送交中共成都市委組織部公務員二處審核(地址:成都市蜀錦路59號;聯系電話:028—61884978)。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
考生在參加本次考試前,曾享受過上述加分政策并錄用為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的,參加本次招錄不再享受同項目的加分政策。
(二)面試
經面試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不含身份證復印件、過期身份證、戶口簿、駕照等)、《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面試時間暫定為2022年5月20日至5月22日。面試具體安排在中共成都市委組織部網站、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成都人事考試網上另行公告。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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