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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辭職的后果
法律主觀:
一、公務員辭職后是否還能再考 1、試用期辭職基本無限制。正式期辭職規(guī)定參考公務員法。一般沒有問題。 2、只要證實是錄取公示錄取,不論是否辭職,原則上5年內不得參加公務員考試。政審直接卡擦。 3、公示之前聯(lián)系單位,想辦法放棄。 4、如果想冒險,最壞結果是被列入公考誠信黑名單,5年內不得參加國考。根據(jù)《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規(guī)定,有些情況不得提出取消錄用申請。第十七條《新錄用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八十一條第(二)(三)(四)(五)款規(guī)定情形的,不得提出取消錄用申請。即:(一)在涉及國家秘密等特殊職位任職或者離開上述職位不滿國家規(guī)定的脫密期限的;(二)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且須由本人繼續(xù)處理的;(三)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四)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不得辭去公職的情形。二、試用期申請取消錄用后,都必須到公務員局備案?!缎落浻霉珓諉T試用期管理辦法》第十九條中央機關取消錄用,由中央機關審批并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中央機關省級以下直屬機構取消錄用,由省級直屬機構審批并報所屬中央機關備案;地方各級機關取消錄用,按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辦法進行審批或者備案。《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第三十條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內,由招錄機關對新錄用的公務員進行考察,并安排必要的培訓。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試用期不合格的,取消錄用。中央機關取消錄用的,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地方各級機關取消錄用的審批權限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定。三、試用期內到底可不可以再考公務員《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新錄用公務員不得報考其他機關的公務員和到企事業(yè)單位應聘。所以你申請取消錄用未獲批準前是不能再參加其他考試的,你偷偷報考了,但是取消錄用審批書是注明時間并存在檔案里,政審是很容易被發(fā)現(xiàn)的四、既然試用期不能報考,那干脆辭職再考行不行除非是考霸,逢考必上岸,或者實在不愿意在現(xiàn)單位呆了,哪怕以后考不上也要離開的才建議這么做。因為公考都有一定的偶然性,國考成功不一定省考成功,這次成功不一定下次成功,所以絕對要三思而行。五、本文主要是指對國家公務員的說明,那么各地呢,事業(yè)和企業(yè)呢?各地簡章公告要求不一樣,建議咨詢當?shù)厝耸虏块T。事業(yè)單位試用期辭職或公務員試用期考事業(yè)單位的,全看具體事業(yè)單位的規(guī)定,還是比較寬松的,至于現(xiàn)在是國企試用期或公務員辭職考國企的,就更不是問題了。關于公務員辭職后還能再考嗎這個問題,其實,各個地區(qū)的政策是不一樣的,但是一般情況下,如果是在試用期又報考了其他的公務員,在政審的時候,是會審查出來的。另外,任何事情都是有一定的風險的,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八十三條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辭退:(一)在年度考核中,連續(xù)兩年被確定為不稱職的;(二)不勝任現(xiàn)職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三)因所在機關調整、撤銷、合并或者縮減編制員額需要調整工作,本人拒絕合理安排的;(四)不履行公務員義務,不遵守公務員紀律,經教育仍無轉變,不適合繼續(xù)在機關工作,又不宜給予開除處分的;(五)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xù)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
公務員備考要不要辭職
不建議辭職備考公務員的,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
一、公務員考試不是你努力了就能考上的,分數(shù)高的同時,還要保證運氣好。分數(shù)的高低,取決于我們是否努力,但運氣的好壞,我們卻無能為力。公務員考試的運氣成分就如同高考報志愿,你完全摸不透你的競爭對手有多厲害。俗話說,知彼知己,百戰(zhàn)不殆,但是公務員考試,我們只是知己,并不知彼,所以談不上百戰(zhàn)不殆,失敗肯定是會有的。而且因為競爭激烈,遇到的高手的概率也很大,失敗的概率也就不小。
二、辭職備考,壓力大增,反而對備考不利。雖說有壓力就會有動力,但是壓力并非能全部轉化為動力,還有一部分轉化成了焦躁、緊張。我們知道一年當中,能參加公務員考試的機會也許只有兩次,那就是國考和省考。假如兩者都考不上,那么意味著,你將會面臨至少一年的失業(yè),這種代價的確太大,而且或多或少會對你造成一定的影響。
三、公務員考試的備考時間沒必要拖得太長,復習時間過長,反而效果越差。有的同學提前辭職一年備考,或者因為上一次全職備考失敗,不得已繼續(xù)奮戰(zhàn)一年,以求翻身。這樣的后果就是,復習到最后,你會發(fā)現(xiàn)你已經做遍了幾乎所有的題目,但是成績仍然提不上去,而且最關鍵的考前一個月真題演練,你會面臨無真題可做的局面。這對于公務員考試可以說是致命的,畢竟公務員考試真題就那么多,模擬題的質量又很差,而考前一個月是提分的關鍵,所以你一年的復習,可能會毀于一旦。
在職備考公務員的過程可能確實要比全職備考辛苦些,但是畢竟也就幾個月,忍一忍就過去了,幾個月之后就是柳暗花明之日。所以在職備考一定要有頑強的毅力,不要輕言放棄,制定了計劃,要堅持按照計劃行事,不要給自己找所謂的借口來欺騙自己。
公務員考上后可以辭職嗎
根據(jù)公務員考試的相關規(guī)定,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辭去公職:
(一)未滿國家規(guī)定的低服務年限的;
(二)在涉及國家秘密等特殊職位任職或者離開上述職位不滿國家規(guī)定的脫密期限的;
(三)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且須由本人繼續(xù)處理的;
(四)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不得辭去公職的情形。
解讀:
本條是關于公務員辭去公職限制性條件的規(guī)定。公務員承擔國家事務和社會公共事務管理的職能,關系重大,在保證公務員辭去公職權利的同時,也必須公共利益不受損害。辭去公職的限制性條件有以下五個:
(一)未滿國家規(guī)定的服務年限的。公務員法對低服務年限沒有作出具體規(guī)定,留給下一步的單項法規(guī)進行規(guī)定,但規(guī)定了公務員未滿低服務年限的,不得提出辭去公職的申請,任免機關也不得批準該公務員的申請。
(二)在涉及國家秘密等特殊職位任職或者離開上述職位不滿國家規(guī)定的脫密期限的。這里的特殊職位,是指保密法規(guī)定的“經管國家秘密事項”的工作崗位。秘密事項包括國家事務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國防建設和武裝力量活動中的秘密事項、國家經濟和科學技術中的秘密事項。關于脫密期限,依照國家有關保密的法規(guī)規(guī)定執(zhí)行。
(三)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且須由本人繼續(xù)處理的。在實踐中存在這樣的現(xiàn)象,某個公務員承擔或參加某項重要工作,該項工作未完成時,如果中途換人,有可能影響工作全局,損害國家利益。在這種情形下,公務員也不得辭職。這里的“重要公務”是指與國家或者機關的重大利益密切相關的公務活動。
(四)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上述情形也可以概括為:“正在接受審查的”,包括審計審查、紀律審查、司法審查。紀律審查和司法審查一般是指已正式立案的。這一規(guī)定也是為了防止違法違紀人員以辭職來逃避責任。
(五)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不得辭去公職的情形。這項是兜底條款,為進一步完善辭去公職制度留下了余地,但同時也表明,對公務員辭職的限制性條件職能由法律、行政法規(guī)來進行規(guī)定,以便于更好地保護公務員利益。
公務員能辭職嗎
是可以的。公務員也是一門職業(yè),作為職業(yè),從業(yè)者自然是可以辭職的。本科畢業(yè)通過公考上岸后,是有5年的服務期,在服務期內,是不能調動工作崗位,原則上必須在考的崗位上任滿5年,才能調動。這期間,不能辭職,不能參加公選、遴選考試等,有的在職公務員可以參加的遴選考試,明確規(guī)定服務期未滿的沒有參加考試的資格,有的雖然沒有明確規(guī)定,但同樣是不允許的。當然,提拔晉升不影響,原則上只能在原單位提拔晉升,也不能脫離崗位所在的行業(yè)。
一、公務員辭職流程
1、公務員向任免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公務員辭去公職申請表》;
2、任免機關組織人事部門審核;
3、任免機關審批,作出同意辭去公職或者不同意辭去公職的批復,同意辭去公職的應當同時免去其他所任職務;
4、任免機關將審批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務員所在單位和申請辭去公職的公務員,并將同意辭去公職的批復送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二、公務員不得辭去公職情形:
1、在涉及國家秘密等特殊職位任職或者離開上述職位上滿國家規(guī)定的脫密期限的;
2、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且須由本人繼續(xù)處理的;
3、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不得辭去公職的情形。
法律依據(jù):《公務員辭去公職規(guī)定(試行)》
第一條為規(guī)范公務員辭去公職工作,保障機關與公務員的合法權益,根據(jù)公務員法,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本規(guī)定所稱辭去公職,是指公務員依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申請終止與任免機關的任用關系。
公務員辭去公職后,不再具有公務員身份。
考上公務員之后,可以隨便辭職嗎
先明確下,不滿最低服務期,不能辭職,只能被辭退。
這個是有明文規(guī)定的,不是什么單位同意不同意的問題,而是組織程序就是這個,看一下各省招考公告,是有明確說法的。如果你立志跳出公務員隊伍,終身不想再進去,那辭職也好,辭退也罷,其實也沒有任何差別。
如果你是想通過公務員考試換個部門和崗位,對不起,你唯一的選擇就是走辭職程序,最少要完成最低服務年限。被辭退的公務員五年內不能報考公務員考試,這個有明確的規(guī)定,就不再多說。一般而言,被辭退基本就是終身不能從事這個行業(yè)了。
原因除了逢進必考、年齡限制外,還有一條就是即便你熬過五年,通過了考試,在政審環(huán)節(jié),檔案中的被辭退都是不可能被無視的一個污點。這個污點,你是無論如何也不可能搪塞過去的,畢竟哪個單位用人,都會考慮一個忠誠度的問題,至于一些黨委單位,會更加嚴格。
多說一點,辭職或辭退程序,真的沒有那么簡單,所在部門、所在部門的上級單位、同級公務員管理部門至省級公務員管理部門,有好幾個環(huán)節(jié)要走。而單位的態(tài)度是最主要的,如果不同意,不好意思,你就走不了,除非你由此故意違紀違法,直接被辭退。當然,一般單位都會同意的,畢竟你只要連續(xù)無故曠工,也要走開除程序,更麻煩。
公務員最低服務期包括限制在職公務員報考公務員考試的本意就是要緩解基層單位的留人難問題,雖然在實際工作中,基層單位依然存在招人難的現(xiàn)實問題,可畢竟只要招錄進來,起碼可以確保五年的穩(wěn)定期,特別是年輕公務員,在五年內很可能就在本地成家生子了。
任何行業(yè)都需要有一個工作經驗積累的問題,剛干上一年半載,費勁心力培養(yǎng)出來的人就離開,手上那一攤子工作,只能斷崖式交接,一切從頭開始,再來一個惡性循環(huán),曾經是多少基層單位頭疼不已的問題。
各位親們,這不是起高調,黨和國家的各項惠民政策都需要這些最一線的公務員去具體落實,這個群體的穩(wěn)定性不高,經驗積累不夠,直接影響的就是一地政策執(zhí)行的水平,這和我們每一個人都息息相關。
最近幾年,基層公務員離職已經可以用潮流來形容了,這里面有職業(yè)前景有限、待遇低、工作壓力大等客觀原因,不可忽視的是還有殘存的騎驢找馬思維作祟。
基層公務員這個職業(yè)的種種弊端,網(wǎng)絡上很多人都在說、都在談,可以說信息透明程度非常高。再次奉勸有志向成為公務員的各位,報考時一定考慮清楚,對絕大多數(shù)基層單位來說,寧愿空崗了、沒人報名,也不愿意招錄一個一心想走、各種抱怨的人。
文章到此結束,如果本次分享的公務員考試辭職和公務員能辭職嗎的問題解決了您的問題,那么我們由衷的感到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