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公務員考試公告(2012年重慶公務員考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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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公務員考試公告(2012年重慶公務員考試公告)

本文目錄

重慶市公務員考試公告(2012年重慶公務員考試公告)

  1. 重慶2012上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2. 2014下半年重慶市公務員考試公告
  3. 2020年重慶市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4. 2012年重慶公務員考試公告
  5. 重慶市公務員考試時間及內容大綱。

重慶2012上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附件:

重慶市公務員考試公告(2012年重慶公務員考試公告)

1. 2012上半年重慶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情表

2. 2012上半年重慶考試錄用人民警察職位情表

3.重慶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2012年上半年修訂)

4.重慶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推薦表

為滿足我市各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下同)工作需要,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及《重慶市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試行)》有關規(guī)定,中共重慶市委組織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公務員局決定,組織實施2012年上半年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對象

本次招考對象為:

(一)在報名開始日(2012年3月20日)前取得國民教育(包括全日制、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序列專科及以上學歷且在報名開始日(2012年3月20日)前取得重慶市常住戶口的人員;

(二)重慶市外生源在重慶市內高校就讀,以及重慶生源在重慶市外高校就讀且能夠在2012年8月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啤⒈究?、研究生學歷的2012年畢業(yè)生;

(三)已經在報名開始日(2012年3月20日)前取得,或者能夠在2012年8月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6年3月20日至1994年3月20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適當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1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2)。

(二)其它要求:

1.招考職位要求有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其中,基層工作經歷指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即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工作的經歷,以及在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高校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的計算時間截止2012年3月20日。

2.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2)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3)2007年以來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4)現(xiàn)役軍人;(5)試用期內的公務員;(6)在讀的非2012年應屆畢業(yè)生;(7)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人員;(8)未滿服務期、也未在2012年3月20日前解除選派協(xié)議的我市選派大學生;(9)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此外,下列人員也不得報考人民警察:

(1)受過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人員;(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員;(3)曾被辭退的人員;(4)近三年內曾受記大過及以上處分的人員;(5)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人員;(6)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人員;(7)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我國政權活動的人員。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yè)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

4.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guī)定的回避關系的職位。

三、招考方式

招考采取筆試、體能測評(限報考監(jiān)獄人民警察以及市交通行政執(zhí)法總隊的考生,下同)、面試、體檢、考察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按報考的同一單位同一職位競爭,分別錄用。

四、報名程序

(一)職位查詢

各招錄機關具體的招考職位、指標、擬任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1、2。

招考職位有專業(yè)要求的,統(tǒng)一參考《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2012年上半年修訂)》(詳見附件3)。

(二)網上報名

本次考試一律實行網上報名,不設現(xiàn)場報名。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在2012年3月20日9:00至3月27日24:00期間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眾信息網首頁“在線服務”欄目下的“報名及準考證打印”欄,或者通過“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www.cqhrss.gov.cn/u/gongwuyuan/index00530001.shtml)欄進入報名系統(tǒng),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請仔細閱讀誠信書,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的各項內容,并上傳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準確記住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名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jù)和關鍵字)。

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

2.初審報名資格。區(qū)縣(自治縣,以下簡稱區(qū)縣)人力社保局和市級部門根據(jù)報考人員在網絡上填報的信息資料,對照職位報考條件,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考人員報名后的2日內提出初審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考;對未通過初審的,應說明理由;對填報的信息資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的內容,并退給報考人員進行補充。區(qū)縣人力社保局和市級部門應及時下載并打印通過資格初審人員的報考信息表,供現(xiàn)場復審報名資格和考察時使用。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應及時下載并打印本人的報考信息表,供資格復審使用。

3.查詢報考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填報報名信息后的2日內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初審。如因填報信息錯誤未審核通過的,可在3月29日24:00前及時進行修改,重新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得參加考試。

報考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單位及職位,資格初審合格的報考人員不得更改報考單位及職位。報考人員如對資格初審結果有疑問,可電話咨詢招考區(qū)縣、市級部門,聯(lián)系電話見附件1、2。

4.網上繳費。報考人員資格初審合格后,須在3月31日24:00前進行網上繳費(按照渝人價〔2006〕144號文件規(guī)定,公務員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50元),確認參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的操作步驟進行。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減免考試考務費用。在報名確認繳費時,上述城鎮(zhèn)家庭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級及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級及以上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在資格初審通過后于3月29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下同)到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渝北區(qū)新牌坊一路1號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大樓三樓301房間)申請辦理免繳考務費手續(xù)。也可先進行網上繳費,在筆試開考前的工作日憑上述證明材料到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退費手續(xù)。逾期未辦理者,不再減免考試考務費用。

5.打印準考證。網上報名資格初審合格并繳納了報名考務費的人員,于2012年4月16日9:00-4月20日24:00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眾信息網首頁“在線服務”欄目下的“報名及準考證打印”欄,或者通過“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準考證指定的考試地點參加考試。逾期未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五、考試

考試分筆試、面試。

招考指標與筆試報名人數(shù)比例須達到各招考職位面試比例(詳見附件1、2)及以上的方可開考,達不到比例的則相應遞減或取消招考指標。

因報名人數(shù)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職位,由市人事考試中心向該職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或征得考生同意后將其調劑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它職位。

(一)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包括公共科目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每科分值100分。筆試時間為2012年4月21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09:00-11:0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下午14:00-16:30申論

公共科目考試大綱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眾信息網“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公布,考生可自行下載。

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由市公務員局統(tǒng)一劃定。

(二)現(xiàn)場復審報名資格

現(xiàn)場復審報名資格在2012年5月28日至6月2日之間進行。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體能測評、專業(yè)科目考試)比例進入面試(體能測評、專業(y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持有關證件資料,按時到指定地點(詳見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眾信息網“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于2012年5月下旬發(fā)布的筆試成績等有關事宜公告中所列地點)接受招錄區(qū)縣人力社保局和市級部門的現(xiàn)場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本公告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具體應提供的證明材料包括:本人畢業(yè)(學位)證、身份證、戶口簿,以及招考職位要求的工作經歷、資格證等其他證明材料,同時提供初審通過后的考生報名信息表。此外,在職人員還應提供加蓋工作單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若提供確有困難的,經招錄區(qū)縣人力社保局或市級部門同意,可在考察之前提供);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的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還應持學校簽章的《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推薦表》(附件4);年齡在36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的2012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還應提供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yè)生證明;留學回國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報考“限少數(shù)民族人員報考”職位的人員,還應提供少數(shù)民族證原件及復印件。

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經市公務員局核準,可在報考同一單位同一職位筆試成績合格人選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在2012年5月29日至6月2日之間進行。體能測評人選依據(jù)體能測評比例按同一單位同一職位在筆試合格人選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若進入體能測評最后一名報考人員的成績出現(xiàn)并列,則并列人員均進入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前,體能測評人數(shù)達不到面試比例規(guī)定人數(shù)時出現(xiàn)的缺額,經市公務員局核準,可在報考同一單位同一職位筆試成績合格人選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報考監(jiān)獄人民警察考生的體能測評,由市司法局具體組織實施;報考市交通行政執(zhí)法總隊考生的體能測評,由市交委具體組織實施。

體能測評執(zhí)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體能測評年齡的計算時間為體能測評當天。體能測評的3項全部達標的為合格,其中一項不達標的為不合格。體能測評結束的當天公布體能測評結果。

(四)專業(yè)科目考試

在市公務員局監(jiān)督指導下,市外經貿委按公告規(guī)定需在面試前(2012年5月29日至6月2日之間)開展專業(yè)科目考試(詳見附件1“其它要求”欄)。

專業(yè)科目考試大綱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眾信息網“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公布,考生可自行下載。

市外經貿委專業(yè)科目考試人選依專業(yè)科目考試比例(不超過1:20)在筆試合格人選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按照招考職位面試(專業(yè)科目考試)比例,若進入專業(yè)科目考試最后一名的成績出現(xiàn)并列,則并列人員均進入專業(yè)科目考試。專業(yè)科目考試滿分100分,合格分數(shù)線為80分。在專業(yè)科目考試的第二天內,由市外經貿委公布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

(五)面試

面試在2012年6月3日進行,面試由市公務員局統(tǒng)一組織,各區(qū)縣人力社保局和市級部門具體實施。面試人選依據(jù)面試比例按同一單位同一職位在筆試(體能測評)合格人選中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

市外經貿委的面試人選,在專業(yè)科目考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比例以考生兩項合計成績(即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若進入面試最后一名報考人員的成績出現(xiàn)并列,則并列人員均進入面試。

若達不到招考職位面試比例的,則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面試比例”的公式重新計算確定招考指標(計算結果出現(xiàn)小數(shù)按四舍五入法處理);若出現(xiàn)招考職位減少指標的情況,招錄區(qū)縣、市級部門應當場告知該職位參加面試的考生。

面試工作按照《關于印發(fā)重慶市公務員錄用面試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09〕151號)執(zhí)行。面試滿分100分,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若某一職位只有1名考生參加面試,則保留該職位1名招錄指標,該考生的面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還須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組當天同類面試方式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

面試結束后,除報考市外經貿委外,以考生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辦法計算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2×60%+面試成績×40%。市外經貿委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3×60%+面試成績×40%。

招錄單位在面試結束的當天向應試人員公布總成績和參加體檢人選名單。上述成績和名單也可于面試結束2日后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眾信息網“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查詢。

六、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體檢在2012年6月4日至6月8日之間進行。體檢人選依據(jù)總成績按同一單位同一職位從高分到低分以招考指標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最后一名報考人員的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時,則依次以公共科目筆試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選;若上述2項成績都相同,則報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加試一場面試,按加試面試成績的高低依次確定最終體檢人選。

體檢按照《關于轉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渝人發(fā)〔2005〕25號)、《關于轉發(fā)〈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渝人發(fā)〔2007〕113號)、《關于轉發(fā)〈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0〕49號)和《關于轉發(fā)〈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特殊體檢標準(試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1〕38號)的要求執(zhí)行。

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二)考察。體檢合格者,由招錄有關單位按照《關于印發(fā)重慶市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0〕57號)及《關于做好我市錄用人民警察考察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渝公局發(fā)〔2011〕2號)規(guī)定對其進行考察,并做出考察結論??疾靸热葜饕疾鞂ο蟮恼嗡枷?、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工作表現(xiàn)及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并再次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是否具有應該回避的情形等。

若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經市公務員局核準,可在報考同一單位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人選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遞補人選出現(xiàn)總成績并列的,按本公告確定體檢人選的原則處理。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錄用人員,由招錄區(qū)縣、市級部門同時通過張榜、本區(qū)縣(市級部門)網絡、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眾信息網“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對其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報考單位、招考職位、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所學專業(yè)、準考證號、畢業(yè)院校、現(xiàn)工作單位及各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等。公示時要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八、錄用審批與試用

錄用審批前,若出現(xiàn)擬錄用人員不符合招考條件或自動放棄錄用資格等情況時,其缺額經市公務員局核準,可按報考同一單位同一職位其他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如遞補人選出現(xiàn)總成績并列的,按本招考公告確定體檢人選的原則處理。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審批手續(xù);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新錄用的公務員,由招錄區(qū)縣、市級部門發(fā)放《公務員錄用通知書》,按照《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的規(guī)定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從新錄用公務員到招錄機關報到之日起算。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考公務員工作是面向社會選拔優(yōu)秀人才的重要渠道,社會關注,政策性強,各招考區(qū)縣、市級部門要高度重視,堅持原則,嚴格程序,照章辦事。在招考工作中,必須嚴格執(zhí)行考試錄用工作紀律,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

公開招考公務員工作要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一經查實,按《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09〕126號)等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對違反有關規(guī)定和工作要求,給考錄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招錄機關,要給予通報批評;影響特別惡劣的,給予停考1年的處理。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調離考錄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的處理。

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按不同情況分別給予取消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取消錄用資格等處理,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報考人員被錄用為公務員后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錄用資格,5年內(報考的次年起計算)不得參加公務員錄用考試。

上述人員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其它

(一)公共科目合格分數(shù)線、各職位進入面試(體能測評)最低分數(shù)線、考生筆試成績和名次,以及現(xiàn)場復審報名資格、面試(體能測評、專業(yè)科目考試)、體檢報到等招考環(huán)節(jié)的具體時間、地點,請于2012年5月下旬登陸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眾信息網“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查詢。

(二)為方便考生選擇報考職位及招錄單位審查專業(yè),我們擬定了《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2012年上半年修訂)》(附件3),供考生及招錄單位參考。

(三)為方便考生報考和社會各界了解本次考試錄用相關程序規(guī)定,我們編寫了《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

員報考指南(2012年上半年修訂)》,請在正式報名前在“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下載學習。

招考過程中,對于《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2012年上半年修訂)》沒有涉及或者沒有解答的有關問題,請按以下方式咨詢:

1.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3-86868838、023-86868837。

2.筆試考務及減免考務費咨詢電話:023-86868820、023-86868812。

3.招考政策咨詢電話:023-86868612、023-86868663。

4.涉及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現(xiàn)場復審報名資格、體能測評、專業(yè)科目考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環(huán)節(jié)的有關問題,請直接按附件1中的聯(lián)系電話咨詢相關招考區(qū)縣、市級部門。

(四)招考公告中規(guī)定的面試、體檢、考察及違紀違規(guī)處理等政策文件,可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眾信息網“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中查詢。

(五)特別提示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xiàn)的任何以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本公告由重慶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2014下半年重慶市公務員考試公告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及《重慶市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試行)》有關規(guī)定,為滿足我市各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下同)工作需要,中共重慶市委組織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公務員局決定開展2014年下半年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對象

本次招錄對象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

(一)在報名開始日(2014年8月13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

(二)在報名開始日(2014年8月13日)前已取得重慶市轄區(qū)內戶口,且取得國民教育序列(包括全日制、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函授)??萍耙陨蠈W歷的人員。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為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1978年 8月13日至1996年8月13日期間出生)。其中,報考人民警察(含公安人民警察、森林公安人民警察、司法人民警察)職位的,年齡為30周歲及以下(1983年 8月13日至1996年8月13日期間出生);但報考公安人民警察法醫(yī)和司法人民警察獄醫(yī)、所醫(yī)職位的,年齡為35周歲及以下【其中,報考司法人民警察獄醫(yī)、所醫(yī)職位的,如在報名開始日(2014年8月13日)前已取得中級及以上職稱的,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1973年 8月13日至1996年8月13日期間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二)其它要求:

1.招錄職位要求有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其中,基層工作經歷指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即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工作的經歷,以及在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及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高校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的計算時間截止到2014年8月底。

2.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2)曾被開除公職的;(3)各級公務員招錄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4)現(xiàn)役軍人;(5)試用期內的公務員;(6)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7)事業(yè)單位人員被解除聘用合同未滿5年的;(8)我市2011、2012年選派大學生村官;(9)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10)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此外,參加我市2013年以來的公務員錄用考試,符合條件的人選放棄體檢、考察、擬錄用公示、試用期內主動申請放棄錄用資格和考核不合格等取消錄用資格以及報考人員被錄用為公務員后無正當理由不報到取消錄用資格的人員,仍處于當次公告規(guī)定禁考時間內的,不得報考。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yè)的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

4.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guī)定的回避關系的職位。

三、招錄方式

招錄采取筆試、體能測評【限報考公安人民警察、森林公安人民警察、司法人民警察(獄醫(yī)、所醫(yī)職位除外)和市交通行政執(zhí)法總隊的考生,即附件1中有體測比例要求的職位,下同】、面試、體檢、考察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按報考的同一單位同一職位競爭,分別錄用。

四、報名程序

(一)職位查詢

各招錄機關具體的招錄職位、指標、擬任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1。

招錄職位有專業(yè)要求的,統(tǒng)一參考《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2014年下半年修訂)》(詳見附件2)。

(二)網上報名

1.誠信報考。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考制度,采用網上報名方式,不設現(xiàn)場報名。網上報名時不進行資格審查,面試(體能測評)前再對擬進入面試(體能測評)的人員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職位資格條件,選報符合自己條件的職位。報考時要填寫誠信報考書,如因不符合條件被取消面試(體能測評)資格,后果由報考人員自己承擔。

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對偽造、變造、冒用有關證件、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惡意注冊干擾正常報名秩序的,一經發(fā)現(xiàn),即取消報考資格,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fā)〔2009〕126號)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5年內或終身不得報考等嚴肅處理。

2.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在2014年 8月13日9:00至8月20日9:00期間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眾信息網首頁“在線服務”欄目下的“報名及準考證打印”欄,或通過“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http:// gongwuyuan.cqhrss.gov.cn/u/gongwuyuan/index00530001.shtml,下同)的“公招公務員報名入口”進入報名系統(tǒng),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職位用第二代身份證號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請仔細閱讀誠信報考書,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的各項內容,并上傳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準確記住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名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jù)和關鍵字)。

3.照片審核。本次網上報名只審核考生上傳的電子照片是否符合報考要求,電子照片由市人事考試中心審核,照片審核通過即視為報名通過。若電子照片不符合報考要求而未能審核通過,視為報名不通過。因電子照片審核未通過的,可在8月22日9:00前進行修改,重新等待審核。報考人員在填報報名信息后的2日內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報名通過,審核通過后不能再修改任何報考信息。

4.網上繳費。報考人員報名通過后,須在2014年8月24日9:00前進行網上繳費(按照渝人價〔2006〕144號文件規(guī)定,公務員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50元),確認參考。網絡報名通過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的操作步驟進行。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減免考試考務費。在報名確認繳費時,上述城鎮(zhèn)家庭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級及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級及以上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在報名通過后于2014年8月24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下同)到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渝北區(qū)新牌坊一路1號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大樓三樓301房間)申請辦理免繳考務費手續(xù)。也可先進行網上繳費,在筆試開考前的工作日憑上述證明材料到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退費手續(xù)。逾期未辦理者,不再減免考試考務費。

5.打印準考證。網上報名通過并繳納了報名考務費的人員,于2014年9月15日9:00- 9月20日15:00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眾信息網首頁“在線服務”欄目下的“報名及準考證打印”欄,或“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的“公招公務員準考證打印入口”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準考證指定的考試地點參加考試。逾期未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五、考試

考試分筆試、面試。公安人民警察法醫(yī)、司法人民警察獄醫(yī)、所醫(yī)職位招錄指標與報名人數(shù)比例未達面試比例的,可以開考且不遞減指標;其他職位招錄指標與報名人數(shù)比例須達到該職位面試比例(詳見附件1)及以上的方可開考,達不到比例的則相應遞減或取消招錄指標。因報名人數(shù)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即面試比例)而被取消招錄的職位,由市人事考試中心向該職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將其調劑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它職位。

(一)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包括公共科目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每科分值100分。筆試時間為2014年9月20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09:00-11:0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下午14:00-16:30申論

公共科目考試大綱在“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目下的“招考公告”欄公布,考生可自行下載。

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由市公務員局統(tǒng)一劃定。

(二)現(xiàn)場資格審查

現(xiàn)場資格審查在2014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之間進行。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體能測評)比例進入面試(體能測評)的人員,須持有關證件資料,按照規(guī)定時間和指定地點(詳見2014年10月26日9:00以后在“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目下的“重要通知”欄發(fā)布的2014年下半年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成績及有關事宜公告)到自己報考職位所在的區(qū)縣人力社保局或市級部門參加現(xiàn)場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時,考生應提供本公告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具體應提供的證明材料包括:本人畢業(yè)(學位)證、身份證、戶口簿,以及招錄職位要求的工作經歷、資格證等其他證明材料,同時提供報名成功后的考生報名信息表和《2014年下半年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查表》(附件3)。此外,在職人員還應提供加蓋工作單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留學回國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附件1中職位要求為“少數(shù)民族”的報考人員,還應提供少數(shù)民族證原件及復印件。

考生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現(xiàn)場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

經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經市公務員局核準,可在報考同一單位同一職位筆試成績合格人選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在2014年10月29日至 11月1日之間進行。體能測評人選依據(jù)體能測評比例按同一單位同一職位在筆試合格人選中從高分到低分,經現(xiàn)場資格審查合格后確定。若進入體能測評最后一名報考人員的成績出現(xiàn)并列,則并列人員均進入體能測評。

報考各區(qū)縣公安人民警察、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考生的體能測評,由當?shù)貐^(qū)縣人力社保局牽頭分別與當?shù)毓簿帧⒘謽I(yè)局組織實施,對于招錄指標較少的區(qū)縣,也可以委托其他區(qū)縣代為組織實施;報考主城公安機關公安人民警察考生的體能測評,由市公安局具體組織實施;報考司法人民警察考生的體能測評,由市司法局具體組織實施;報考市交通行政執(zhí)法總隊的考生,由市交委具體組織實施。報考司法人民警察獄醫(yī)、所醫(yī)職位的考生,不進行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重慶市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工作實施細則(試行)》(渝人社發(fā)〔2012〕81號)執(zhí)行。體能測評年齡的計算時間為體能測評當天。體能測評的3項全部達標的為合格,其中1項不達標的為不合格。體能測評結束的當天公布體能測評結果,不合格人員不得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體能測評結束后,不再遞補人選進行體能測評。

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能測評的,視為放棄體能測評。

(四)面試

面試在2014年11月2日進行,由市公務員局統(tǒng)一組織,各區(qū)縣人力社保局和市級部門具體實施。

面試人選依據(jù)面試比例按同一單位同一職位在筆試合格人選中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經現(xiàn)場資格審查(體能測評)合格后確定,若進入面試最后一名的成績出現(xiàn)并列,則并列人員均進入面試。若達不到招錄職位面試比例的,則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面試比例”的公式重新計算確定招錄指標(計算結果出現(xiàn)小數(shù)按四舍五入法處理),但至少應保留該職位1名招錄指標;出現(xiàn)招錄職位減少指標的情況時,招錄區(qū)縣、市級部門應當場告知該職位參加面試的考生。

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為放棄面試。

面試工作按照《重慶市公務員錄用面試工作實施細則(試行)》(渝人社發(fā)〔2009〕151號)執(zhí)行。面試滿分100分,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若某一職位只有1名考生參加面試,則保留該職位1名招錄指標,但該考生的面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還須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組當天同類面試方式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面試結束后,以考生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其計算公式為: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2×60%+面試成績×40%。

招錄單位在面試結束的當天向應試人員公布總成績和參加體檢人選名單。上述成績和名單也可于面試結束2日后在“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內的“專業(yè)測試面試體檢”欄查詢。

六、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體檢在2014年11月3日至11月7日之間進行。體檢人選依據(jù)總成績按同一單位同一職位從高分到低分以招錄指標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最后一名報考人員的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時,則依次以公共科目筆試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選;若上述各項成績都相同,則報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加試一場面試并按加試面試成績的高低依次確定最終體檢人選(若其中1名考生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兵,則該名考生直接確定為最終體檢人選)。

體檢按照《關于轉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渝人發(fā)〔2005〕25號)、《關于轉發(fā)〈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渝人發(fā)〔2007〕113號)、《關于轉發(fā)〈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0〕49號)、《關于轉發(fā)〈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特殊體檢標準(試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1〕38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3〕7號)等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若國家對體檢政策頒布有新規(guī)定的,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

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按照《公務員錄用特殊體檢標準》的規(guī)定檢查有關體檢項目,《公務員錄用特殊體檢標準》未作規(guī)定的職位或項目,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報考其他職位的,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報考公安人民警察獄醫(yī)、法醫(yī)、物證檢驗及鑒定、信息通信、網絡安全管理、金融財會、外語及少數(shù)民族語言翻譯、交通安全技術、安全防范技術、排爆、警犬技術等職位和司法人民警察獄醫(yī)、所醫(yī)職位,按照“單側矯正視力低于5.0,不合格”的標準執(zhí)行。

《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

(二)考察。體檢合格者,由招錄有關單位按照《重慶市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渝人社發(fā)〔2010〕57號)、《關于做好我市錄用人民警察考察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渝公局發(fā)〔2011〕2號)等規(guī)定對其進行考察,并做出考察結論??疾靸热葜饕疾鞂ο蟮恼嗡枷搿⒌赖缕焚|、能力素質、學習工作表現(xiàn)及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并再次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是否具有應該回避的情形等。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可暫緩作出考察結論。自暫緩作出考察結論之日起90日,上述調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終結的,一般應終止錄用程序,必要時,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可以延長30日。

若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取消該招錄指標,不再進行遞補。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錄用人員,由招錄區(qū)縣、市級部門同時通過張榜、本區(qū)縣(市級部門)網絡、“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目下的“擬錄用公示”欄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報考單位、招錄職位、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所學專業(yè)、準考證號、畢業(yè)院校、現(xiàn)工作單位及各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等。公示時要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八、錄用審批與試用

錄用審批前,若出現(xiàn)擬錄用人員不符合招錄條件或自動放棄錄用資格等情況時,取消該招錄指標,其缺額不再進行遞補。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審批手續(xù);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新錄用的公務員,由招錄區(qū)縣、市級部門發(fā)放《公務員錄用通知書》,按照《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的規(guī)定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從新錄用公務員到招錄機關報到之日起算。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職;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錄公務員工作是面向社會選拔優(yōu)秀人才的重要渠道,社會關注,政策性強。各招錄區(qū)縣、市級部門要高度重視,堅持原則,嚴格程序,照章辦事。在招錄工作中,必須嚴格執(zhí)行考試錄用工作紀律,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確保招錄工作順利進行。

公開招錄公務員工作要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一經查實,按《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09〕126號)等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對違反有關規(guī)定和工作要求,給考錄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招錄機關,要給予通報批評;影響特別惡劣的,給予???年的處理。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調離考錄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的處理。

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按不同情況分別給予取消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取消錄用資格等處理,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各類報考人員應完成相應的各個招錄環(huán)節(jié)、程序。除因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不可抗力外,符合條件的人選放棄體檢、考察、擬錄用公示的,2年(即2015年至2016年)內不得報考我市公務員。試用期內主動申請放棄和考核不合格等取消錄用資格的,3年(即2015年至2017年)內不得報考我市公務員。報考人員被錄用為公務員后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錄用資格,5年(即2015年至2019年)內不得報考我市公務員。

上述人員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其它

(一)公共科目合格分數(shù)線、各職位進入面試(體能測評)最低分數(shù)線、考生筆試成績和名次,以及報名資格現(xiàn)場審查、面試(體能測評)、體檢報到等招錄環(huán)節(jié)的具體時間、地點,請于2014年10月26日9:00以后登陸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眾信息網首頁“公務員考錄”欄目,或“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目下的“重要通知”欄查詢。

(二)為方便考生選擇報考職位及招錄單位審查專業(yè),我們擬定了《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2014年下半年修訂)》(附件2),供考生及招錄單位參考。

(三)為方便考生報考和社會各界了解本次考試錄用相關程序規(guī)定,我們編寫了《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2014年下半年修訂)》,請在正式報名前在“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內的“報考指南”欄下載學習。

招錄過程中,對《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2014年下半年修訂)》沒有涉及或者沒有解答的有關問題,請按以下方式咨詢:

1.網上報名咨詢電話:023-86868838、023-86868837。

2.筆試考務及減免考務費咨詢電話:023-86868820、023-86868812。

3.涉及報名資格現(xiàn)場審查、體能測評、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環(huán)節(jié)的有關問題,請直接按附件1中的聯(lián)系電話咨詢相關招錄區(qū)縣、市級部門。

4.招錄政策咨詢電話:023-86868612、023-86868663。

(四)招錄公告中規(guī)定的面試、體檢、考察及違紀違規(guī)處理等政策文件,可在“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內的“政策法規(guī)”欄查詢。

(五)特別提示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xiàn)的任何以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本公告由重慶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附件:

1.重慶市2014年下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一覽表.xls

2.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2014年下半年修訂).doc

3.重慶市2014年下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查表.doc

2020年重慶市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根據(jù)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有關規(guī)定,重慶市公務員局將組織實施2020年度考試錄用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和其他相當職級層次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對象

(一)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及以上相應學位的人員;

(二)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及以上學歷且生源地為重慶市的2020年畢業(yè)生;

(三)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國民教育專科及以上學歷且戶籍在重慶市轄區(qū)內的人員。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者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3月1日期間出生),2020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下同)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報考市公安局警令部、刑偵總隊以外其他人民警察(含公安人民警察、司法人民警察)職位的,年齡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9年3月1日至2002年3月1日期間出生),2020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報考法醫(yī)、獄醫(yī)、所醫(yī)職位的,年齡放寬到35周歲以下。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備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其他要求

1.招考職位要求有工作經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除本公告有明確規(guī)定的之外,招考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均需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

2.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不能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三、報名程序

(一)職位查詢

各招錄機關的招考人數(shù)、具體職位、考試類別、資格條件等詳見《重慶市2020年度公務員招考職位情況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招考職位情況一覽表》)。招考職位有專業(yè)要求的,統(tǒng)一參考《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附件2)。有關報考政策和報名網絡技術等事宜,請參閱《重慶市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以下簡稱《報考指南》)。報考者如對招考職位中的專業(yè)、學歷、學位、資格條件和其他報考條件有疑問的,可直接電話咨詢招錄機關。

特別提醒:本次報名,凡畢業(yè)證書上所列專業(yè)名稱與職位要求的專業(yè)名稱不一致(含相近相似的專業(yè)),但報考者認為所學專業(yè)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須由報考者向招錄機關提供學校簽章的學習課程等證明資料,經招錄機關審核同意,并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后,方可報名。

(二)網上報名

本次考試采取網上報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進行。報考者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lsbj.cq.gov.cn/)首頁“我要辦”中的“人事考試網上報名”欄目,點擊“人事考試網上報名入口”進入報名系統(tǒng)。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者可在7月13日上午9:00至7月20日上午9:00期間登錄報名網站提交報考申請,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職位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

報名時,報考者須誠信報考,提交的報名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招錄機關不對網上填報信息進行資格審查,面試(體能測評、專業(yè)能力測試)前對進入面試(體能測評、專業(yè)能力測試)的人員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錄用全過程,在錄用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錄機關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或錄用資格。

為方便廣大報考者了解各個職位的報名情況,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將從報名開始日的第2天(7月14日)起到7月17日止,每天上午11:00左右,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首頁“重慶市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欄”中,公布各職位報名相關數(shù)據(jù)。此后,不再公布每日報名數(shù)據(jù),待繳費結束后再公布最終報名數(shù)據(jù)。

特別提醒:為防止大量報考者集中在臨近報名結束時報名,造成網絡擁堵,請報考者審慎把握報名時間。

2.審核結果查詢。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審核報考者上傳的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是否符合報考要求,照片審核通過即視為報名通過;審核未通過的,可在7月21日上午9:00前進行修改,等待重新審核。

報考者可在填報報名信息后的1日內,登錄報名網站查詢報名是否通過,審核通過后不能再修改任何報考信息。

3.網上繳費。報考者須在7月22日上午9:00前在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50元)。

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報考者,可撥打筆試考務及減免考務費咨詢電話,到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減免考務費手續(xù)。

4.打印報名信息表。繳費完成的人員應立即下載打印報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備現(xiàn)場資格審查時使用。

5.開考比例和指標調整?!墩锌悸毼磺闆r一覽表》對筆試開考比例作了明確規(guī)定,招考指標與報名人數(shù)比例須達到規(guī)定的筆試開考比例方可開考,達不到的則相應遞減或取消招考指標。招考職位中“艱苦邊遠地區(qū)基層職位”未達到筆試開考比例的,可將筆試開考比例降低至1︰3;公安人民警察基層警務技術(法醫(yī))職位、司法人民警察職位中有“司法執(zhí)行及技術類”專業(yè)要求的職位和獄醫(yī)、所醫(yī)職位,可以開考且不遞減指標,若報名人數(shù)少于招考指標時遞減指標至報名人數(shù)。

因報名人數(shù)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職位,由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向該職位已繳費的報考者退費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將其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職位。

6.打印準考證。報名審核通過且繳費成功的報考者,請于8月17日上午9:00至8月22日下午15:00期間,登錄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如遇問題,請撥打網上報名技術及照片審核咨詢電話。

四、考試內容及時間

(一)筆試

1.內容。筆試包括公共科目和專業(yè)科目,在考試內容上體現(xiàn)分類分級原則。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每科分值100分,考試內容詳見《重慶市2020年度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申論試卷分為“申論1”和“申論2”,鄉(xiāng)鎮(zhèn)機關職位申論考試類型為“申論2”,其他職位申論考試類型為“申論1”。

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zhí)法勤務職位的,還應參加公安類專業(yè)科目考試,分值100分,考試大綱可在報名網站查詢。筆試成績按照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分別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報考法院系統(tǒng)、檢察機關職位的,還應參加法律基礎知識考試,分值100分,考試大綱可在報名網站查詢。筆試成績按照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分別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2.時間。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8月22日,專業(yè)科目筆試時間為8月23日。具體安排為:

8月22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下午 14:00—16:30 申論

8月23日上午 9:00—11:00 公安類專業(yè)科目

       上午 9:00—10:00 法律基礎知識

報考者應當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參加考試。

3.成績查詢。筆試閱卷結束后,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劃定公共科目、專業(yè)科目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根據(jù)面試(體能測評、專業(yè)能力測試)比例,在同一職位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并公布進入現(xiàn)場資格審查人員名單,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

公共科目筆試成績、現(xiàn)場資格審查等相關信息,請于9月25日上午9:00后登錄報名網站查詢。

(二)現(xiàn)場資格審查

現(xiàn)場資格審查在10月10日至16日期間進行。進入現(xiàn)場資格審查的人員,須持有關證件資料,按照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現(xiàn)場資格審查。

現(xiàn)場資格審查時,報考者應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證明材料包括:

1.本人筆試準考證、畢業(yè)(學位)證、身份證、戶口簿,以及招考職位要求的工作經歷、資格證等其他證明材料,同時提供網上報名通過后打印的報名信息表和《重慶市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現(xiàn)場資格審查表》(附件3);

2.在職人員應提供加蓋工作單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

3.尚未取得畢業(yè)(學位)證的普通高等學歷教育2020年畢業(yè)生應提供學校簽章的《重慶市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推薦表》(附件4);

4.留學回國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招錄機關有權取消報考者參加面試(體能測評、專業(yè)能力測試)的資格。

現(xiàn)場資格審查期間,因放棄或審查不合格而出現(xiàn)缺額的,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核準,可在報考同一職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員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現(xiàn)場資格審查?,F(xiàn)場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方可進入面試(體能測評、專業(yè)能力測試)環(huán)節(jié)。

(三)體能測評

公安人民警察、司法人民警察、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zhí)法總隊基層執(zhí)法職位須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在10月12日至16日期間進行,由招錄機關會同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體能測評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重慶市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規(guī)定執(zhí)行。體能測評結束后出現(xiàn)缺額的,不再遞補開展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合格人員按面試比例要求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

(四)專業(yè)能力測試和面試

1.專業(yè)能力測試。市審計局所屬財政財務審計、投資審計、計算機審計職位,市商務委“綜合管理職位2”在面試前需進行專業(yè)能力測試。

專業(yè)能力測試時間在10月12日至16日期間進行,參加專業(yè)能力測試的人員依據(jù)面試比例確定。專業(yè)能力測試由招錄機關具體實施,測試成績由招錄機關在測試結束后的次日公布。參加專業(yè)能力測試的人員均進入面試。專業(yè)能力測試成績占面試總成績的30%。

2.面試。面試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組織,各區(qū)縣和市級部門具體實施。面試時間為10月17日至18日。

面試工作按照《重慶市公務員錄用面試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面試滿分100分,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招考人數(shù)與參加面試人數(shù)比例低于1︰2的職位,面試成績應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體檢。

未組織專業(yè)科目考試、專業(yè)能力測試職位的報考者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2×50%+面試成績×50%。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zhí)法勤務職位的報考者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40%+申論成績×30%+公安類專業(yè)科目成績×30%)×50%+面試成績×50%。

法院系統(tǒng)、檢察機關職位的報考者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40%+申論成績×30%+法律基礎知識成績×30%)×50%+面試成績×50%。

市商務委、市審計局有專業(yè)能力測試職位的報考者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2×50%+(面試成績×70%+專業(yè)能力測試成績×30%)×50%。

招錄機關原則上應在面試當天公布總成績和參加體檢人選名單,面試考生人數(shù)較多的應在考試結束后1日內公布。公布方式可通過公告形式在面試考場或招錄機關辦公地點公布,同時在招錄區(qū)縣、市級部門官方網站以及“七一網”進行發(fā)布。

面試后,各環(huán)節(jié)均不開展遞補。

五、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體檢在10月19日至21日期間進行。體檢人選從面試合格人選中按同一職位報考者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據(jù)招考指標1︰1比例(市商務委按照2︰1比例)確定,若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的,則依次以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若上述各項成績都相同,則報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加試面試,并按加試成績的高低依次確定體檢人選,若其中一名報考者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兵或為疫情防控一線表現(xiàn)突出的社區(qū)干部,則直接將其確定為體檢人選。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其中,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按照《公務員錄用特殊體檢標準(試行)》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根據(jù)職位需要,市商務委對報考者進行心理素質測評,測評結果作為擇優(yōu)確定擬錄用人員的重要參考。

(二)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招錄機關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重慶市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關于做好我市錄用人民警察考察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等規(guī)定對其進行考察??疾觳扇€別談話、實地走訪、嚴格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本人面談等方法進行??疾旃ぷ魍怀稣螛藴剩攸c考察人選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疾靸热葜饕疾鞂ο蟮恼嗡刭|、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人選達不到公務員應當具備的條件或者不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市商務委實行差額考察,考察人選與招考人數(shù)的比例為2︰1,按照人崗相適原則擇優(yōu)確定擬錄用人員,不唯分取人。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錄用人員,由招錄區(qū)縣、市級部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公告可在招錄機關辦公地點公布,同時在招錄區(qū)縣、市級部門官方網站以及“七一網”進行發(fā)布。

公示內容包括招錄機關名稱、擬錄用職位、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學歷學位、所學專業(yè)、畢業(yè)院校、總成績等,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七、錄用審批與試用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審批手續(xù);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新錄用公務員,由招錄區(qū)縣、市級部門發(fā)放《公務員錄用通知書》,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從新錄用公務員到招錄機關報到之日起算。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職定級;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八、紀律要求

(一)報考者應嚴格遵守公務員考試錄用紀律和考場規(guī)則,誠信報考,不得弄虛作假和舞弊。凡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一經查實,按不同情況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分別給予取消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錄用資格等處理,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報考者應認真執(zhí)行公務員考試錄用各環(huán)節(jié)相關規(guī)定。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現(xiàn)場資格審查、體能測評、專業(yè)能力測試、面試、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九、其他

(一)關于招考咨詢。為方便報考者,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就報考政策、網上報名操作和考務安排等事宜,編制了《報考指南》,報考者可在報名網站查詢。對《報考指南》沒有涉及的有關問題,請撥打以下電話進行咨詢:

1.網上報名技術及照片審核咨詢電話:023—86868838、023—86868837

2.筆試考務及減免考務費咨詢電話:023—86868820、023—86868812

3.招考政策咨詢電話:023—63895917、023—63895924

(二)關于培訓和教材。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xiàn)的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等名義舉辦的有關公務員考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招考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誤導干擾,切勿上當受騙。

本公告由重慶市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附件:

1.重慶市2020年度公務員招考職位情況一覽表

2.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

3.重慶市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現(xiàn)場資格審查表

4.重慶市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推薦表

2012年重慶公務員考試公告

近日,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務員局聯(lián)合印發(fā)《重慶市2012年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實施方案》,對2012年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作出了安排:2012年,我市將面向社會考試錄用公務員2次(上半年重點面向公安、司法等政法機關招錄公務員,4月21日組織筆試;下半年面向全市各級機關招錄公務員,9月組織筆試),面向優(yōu)秀村(社區(qū))干部考試錄用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公務員1次(與9月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同步進行,公告單獨發(fā)布),基層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培養(yǎng)工作,將按照中央統(tǒng)一要求開展,預計也在9月組織筆試。

根據(jù)工作安排,上半年的公務員考試錄用招考公告將于3月中旬左右發(fā)布,考生3月下旬在網上報名,4月21日筆試,5月下旬公布筆試成績,6月面試;下半年的公務員考試錄用招考公告將于8月上中旬左右發(fā)布,考生8月中下旬在網上報名,9月筆試,10月下旬公布筆試成績,11月面試。

有關2012年上半年和下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報考范圍對象、職位及其資格條件及考錄各環(huán)節(jié)具體時間安排,以3月中旬左右和8月上中旬左右發(fā)布的招考公告為準。在公告沒有發(fā)布前,考生可登陸“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查看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相關公告,熟悉相關政策規(guī)定和報名程序要求。

此外,《實施方案》根據(jù)中央文件要求,對報考年齡作出了新規(guī)定:(一)區(qū)縣公安(含森林公安)機關的報考年齡條件為,一般不超過30周歲,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和報考法醫(yī)職位的,一般不超過35周歲。報考公安特警的人員年齡一般不超過25周歲。(二)司法行政部門監(jiān)獄、勞教所一線干警報考年齡一般不超過30周歲,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及獄醫(yī)、心理矯正等特殊職位招考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三)其他機關招考公務員的年齡條件嚴格執(zhí)行《關于轉發(fā)<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公務員招考年齡設置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0〕229號)規(guī)定,即: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對于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報考公務員的,可以適當放寬年齡標準到40周歲以內,任何招錄機關不得隨意縮小公務員報考年齡范圍。(四)招考年齡的計算截止日期為公務員招考報名工作第一日。

為進一步規(guī)范我市公務員考試錄用中的專業(yè)條件設置工作,方便考生報考,《2012年上半年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征求意見稿)》將掛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首頁“公告通知”欄,面向社會各有關單位及個人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的時間為2011年2月17日至3月2日。有修改意見者,請將填寫好的附件2及依據(jù)說明的電子件發(fā)至cqgwyjklc@163.com郵箱。

重慶市公務員考試時間及內容大綱。

重慶今年的公務員考試報名程序還沒啟動,你可以參看以前的,自己有個數(shù)。多關注重慶公務員網:不要錯過今年的報名時間。重慶市2008年下半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務員簡章仕程公務員網 http://www.chgwy.cn 2008-08-15為滿足我市各級機關工作的需要,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及《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重慶市委組織部、重慶市人事局2008年下半年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全市各級機關非領導職務公務員654名(包括公安、監(jiān)獄、勞教、森林公安人民警察274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238名)。

一、招考范圍和對象

(一)常住戶口在重慶市行政區(qū)域內并取得國家承認的??飘厴I(yè)及以上學歷的人員(含重慶籍在市外就讀、市外生源在重慶市內就讀的2008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

(二)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的非重慶市常住戶口人員(含2008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

二、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2年8月31日至1990年8月31日期間出生)。其中,報考公安人民警察的年齡為1983年8月31日至1990年8月31日期間出生(公安學類、公安技術類、法醫(yī)專業(yè)畢業(yè)生的年齡放寬到1980年8月31日至1990年8月31日期間出生;報考公安人民警察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和報考獄醫(yī)崗的年齡放寬到1978年8月31日至1990年8月31日期間出生);報考森林公安人民警察和重慶市交通行政執(zhí)法總隊執(zhí)法人員的年齡為1980年8月31日至1990年8月31日期間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其中,報考公安、監(jiān)獄、勞教人民警察,需符合錄用人民警察的體檢標準,雙眼裸視4·8以上或矯正視力5·0以上,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報考刑事技術、獄醫(yī)、法醫(yī)的身高放寬到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報考獄醫(yī)的身高放寬到1·55米以上);報考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報考重慶市交通行政執(zhí)法總隊執(zhí)法人員,需雙眼裸視或矯正視力4·9以上,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

(六)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飘厴I(yè)及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備擬任職位所需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附件2)。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工作經歷(包括基層工作經歷、相關工作經歷等)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其中,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地市級及以下黨政機關、群團組織,以及在企事業(yè)單位、非公有制單位及農村工作的經歷,自謀職業(yè)、個體經營的人員,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工作經歷的計算時間截止2008年8月31日。高校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含與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等簽訂了勞動合同書、聘用合同書而開展的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現(xiàn)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公務員,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yè)生,近五年來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此外,報考公安、監(jiān)獄、勞教、森林公安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不得報考:

⒈受過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

⒉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⒊曾被辭退的;

⒋受到警告(不含警告)以上處分的;

⒌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⒍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三、招考方式

招考采取筆試、體能測試(限報考公安、監(jiān)獄、勞教、森林公安人民警察和重慶市交通行政執(zhí)法總隊的考生,下同)、面試、體檢、考察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按各報考職位競爭,分別錄用。

四、報名程序

(一)職位查詢

各招考機關具體的招考人數(shù)、職位、考試類別、擬任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1、附件2。

(二)網上報名

本次考試報名全部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xiàn)場報名。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可在2008年8月20日至8月27日期間登錄重慶人事人才網進入報名系統(tǒng),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部門或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者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的各項內容并上傳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準確記住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報名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jù)和關鍵字)。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2.初審報考資格。招考單位根據(jù)報考人員在網絡上填報的材料,對照職位報考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考人員報名后的2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招考單位應下載并打印考生報名信息,供資格復審和考察時使用。

3.查詢報考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填報報名信息后的2日內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初審。如因填報信息錯誤可及時進行修改,重新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試。報名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單位及職位,一經資格審查通過后,報名人員不能更改報考單位及職位。(報考人員如對資格審查結果有疑問,可咨詢招錄部門或單位,聯(lián)系電話見附件1、附件2)。

4.網上繳費。報考人員資格初審合格后,須在8月31日前進行網上繳費(按照渝人價〔2006〕144號文件規(guī)定,招考公務員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考兩科的合計100元,考三科的合計150元),確認參考。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確認。網絡報名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參考。確認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報考人員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或居家屬四川“5.12”地震重災區(qū)的,可減免考試考務費用。在報名確認繳費時,居家屬四川“5.12”地震重災區(qū)的報考人員由所在學校出具證明原件(見說明),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級及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縣級及以上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于8月29日前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下同)到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重慶市渝北區(qū)新牌坊一路1號市人事局新辦公大樓三樓301房間,電話:023-86868812)審核辦理免繳考務費手續(xù)。也可先進行網上繳費,在筆試開考前工作日憑上述證明材料到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退費手續(xù)。逾期未辦理者,不得減免考試考務費用。

享受公共科目筆試加分政策的以下三類報考人員,需在報名確認繳費后于9月3日—5日到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審核確認手續(xù):2006年參加重慶市“三支一扶”計劃的大學生報考者,直接向重慶市“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電話報告,經核準后由該辦統(tǒng)一向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提供正式名單(電話:023-86868883);截止2008年8月31日,在重慶市行政區(qū)域內服務期滿取得《服務鑒定書》之后1年內以及未滿服務期但已服務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重慶)計劃志愿者,持重慶市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辦(地址:渝中區(qū)中山四路81號,電話:023-63858057,023-63860269)證明;報考少數(shù)民族地區(qū)(具體名單見附件3)公務員的少數(shù)民族報考者持少數(shù)民族證或同時提供戶口簿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逾期未辦理者,不得享受加分政策。加分人員名單由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于2008年9月22日在重慶人事人才網公示,“三支一扶”大學生和西部(重慶)志愿者報考人員加分的公示項目為:姓名、性別、服務所在地,少數(shù)民族報考人員加分的公示項目為:姓名、性別、民族、戶口所在地。

5.打印準考證。網上報名資格審查合格并繳納了報名考務費的,于2008年9月16日9:00-9月20日登錄重慶人事人才網報名系統(tǒng)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準考證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逾期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五、考試

考試分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除刑事技術崗、獄醫(yī)崗、法醫(yī)崗外,其他職位招考指標與報名人數(shù)比例須達到各招考職位面試比例(詳見附件1、附件2)及以上的方可開考,達不到比例的則相應遞減或取消招錄指標。

考試大綱在重慶人事人才網上公布,考生可自行下載。

(一)筆試

筆試時間為2008年9月21日。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分為1類、2類、3類、4類、5類、6類考試。考試科目分為公共科目和專業(yè)科目,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公共基礎知識》,專業(yè)科目為《公安基礎知識》、《監(jiān)獄專業(yè)知識》、《勞教專業(yè)知識》、《森林公安基礎知識》。

1類考試科目及分值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100分、《申論》100分,滿分200分。

2類考試科目及分值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100分、《公共基礎知識》100分,滿分200分。

3類考試科目及分值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100分、《公共基礎知識》100分、《公安基礎知識》100分,滿分300分。

4類考試科目及分值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100分、《公共基礎知識》100分、《監(jiān)獄專業(yè)知識》100分,滿分300分。

5類考試科目及分值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100分、《公共基礎知識》100分、《勞教專業(yè)知識》100分,滿分300分。

6類考試科目及分值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100分、《公共基礎知識》100分、《森林公安基礎知識》100分,滿分300分。

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由重慶市人事局統(tǒng)一劃定。

在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了享受加分政策的三類人員,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加5分。由重慶市人事局在劃定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公布筆試成績前加分。

公共科目合格分數(shù)線、各職位進入面試最低分數(shù)線、考生筆試成績及名次請于2008年10月31日后通過重慶人事人才網查詢。

(二)現(xiàn)場復審報名資格

2008年11月7日,按面試(體能測試)比例進入面試(體能測試)的人員須持有關證件資料到指定地點(詳見附件1、附件2),由招考部門或單位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本簡章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具體應提供本人畢業(yè)(學位)證,身份證,戶口簿,以及招考職位要求的工作經歷及年限、執(zhí)業(yè)資格證、專業(yè)技術職稱、外語等級或政治面貌等其他證明材料。此外,尚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2008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還須持學校簽章的《2008年重慶市公招公務員考試報名推薦表》(詳見附件5),在職人員還須持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包括對有身高要求的考生身高初測不符合條件的)或自動放棄的,取消專業(yè)知識考試、面試(體能測試)人選資格,其缺額經重慶市人事局核準,可在報考同一單位同一職位且筆試成績在合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時間為2008年11月14日。招考公安、監(jiān)獄、勞教、森林公安人民警察和重慶市交通行政執(zhí)法總隊執(zhí)法人員的體能測試由重慶市人事局分別與重慶市公安局、重慶市司法局、重慶市林業(yè)局和重慶市交委統(tǒng)一組織,體能測試在各招考地進行。以招考職位體能測試比例進入體能測試,若最后一名的成績出現(xiàn)并列,則并列人員均進入體能測試。達不到體能測試比例按實際人數(shù)體能測試,不減少招考指標。

體能測試項目:報考公安、監(jiān)獄、勞教、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的,按照《招錄人民警察體能測試標準》(詳見附件4),男性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遠、引體向上;女性為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立定跳遠、仰臥起坐。報考區(qū)縣(自治縣)公安局基層民警崗和監(jiān)獄、勞教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體能測評有3項及以上達到規(guī)定標準的為合格,報考其他人民警察職位和重慶市交通行政執(zhí)法總隊執(zhí)法人員的考生體能測試有2項及以上達到規(guī)定標準的為合格。體能測試結束的當天公布體能測試結果。

體能測試的具體時間、地點,請于2008年10月31日后登陸重慶人事人才網查詢。

(四)面試

面試時間為2008年11月16日。依據(jù)面試比例,按同一單位同一職位在筆試(體能測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按照招考職位面試比例,若進入面試最后一名的成績出現(xiàn)并列,則并列人員均進入面試。

如進入面試人員達不到比例的,則重新計算確定招考指標。計算公式為:重新確定招考指標數(shù)=通過筆試進入面試人員數(shù)×面試比例,計算結果出現(xiàn)小數(shù)按四舍五入法處理。刑事技術崗、獄醫(yī)崗、法醫(yī)崗進入面試人數(shù)達不到比例的,不減少招錄指標。

面試以結構化面試或無領導小組討論的方式進行[部分單位以結構化面試(或無領導小組討論)和加試專業(yè)知識的方式進行]。市級部門招錄指標為2名及以下的實行無領導小組討論面試,其他職位原則上實行結構化面試。結構化面試成績公布方式為:面試完第二位考生后,主考官當場向第一位考生宣布面試成績,以此類推;無領導小組討論面試成績公布方式為:由招錄地區(qū)(部門)在面試結束的當天同時公布每位考生的面試成績。面試要求考生用普通話回答問題,滿分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面試結束的當天(面試考生40人以上的可以第二天)向應試人員公示面試成績、總成績和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專業(yè)知識考試在面試之前由招考單位在重慶市人事局的指導監(jiān)督下組織進行,滿分為l00分。面試成績計算公式為:面試成績=結構化面試(或無領導小組討論)成績×70%+專業(yè)知識成績×30%。考試時間為2008年11月11日。在專業(yè)知識考試的第二天內,由招考地區(qū)或市級部門公布專業(yè)知識考試成績。

若刑事技術崗、獄醫(yī)崗、法醫(yī)崗未能完成的招考計劃,經重慶市人事局、重慶市公安局同意后,可采取調劑的辦法補錄。具體調劑辦法是:在報考其他地區(qū)相同職位且參加了面試但未進入體檢的考生中調劑,調劑考生需按簡章規(guī)定進行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工作。具體調劑方案,請于2008年11月30日登陸重慶人事人才網查詢。

面試和專業(yè)知識考試的具體時間、地點,請于2008年10月31日后登陸重慶人事人才網查詢。

六、體檢和考察

在面試合格人員中,以考生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報考區(qū)縣(自治縣)公安局基層民警崗和監(jiān)獄、勞教、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3×60%+面試成績×40%;報考其他職位的計算方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2×60%+面試成績×40%],按招考職位指標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進入體檢最后一名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時,則依次以《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或《公共基礎知識》)考試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的人員。

公務員(本簡章“報考條件”中有視力、身高要求的除外)的體檢,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規(guī)定和渝人發(fā)〔2005〕25號文件的要求組織。

公安人民警察的體檢,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渝人發(fā)〔2002〕60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公安機關招考人民警察體檢復查工作的通知》(渝人發(fā)〔2005〕142號)要求組織。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的體檢,除身高條件執(zhí)行本簡章規(guī)定外,其他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人民警察的體檢標準執(zhí)行。

監(jiān)獄、勞教人民警察的體檢,按《重慶市司法行政機關錄用監(jiān)獄勞教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渝人發(fā)〔2004〕128號)的規(guī)定組織。

體檢合格者,由市級招考部門或者由當?shù)卣耸虏块T會同招考單位對其進行考察,并做出考察結論??疾靸热轂椋核枷胝嗡刭|、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yǎng)、日常學習工作情況、身體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若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缺額時,則按報考同一單位同一職位其他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如遞補人員出現(xiàn)總成績并列的,按上述確定體檢人員的原則處理。

體檢時間、體檢報到地點及有關事宜請于2008年10月31日后登陸重慶人事人才網查詢。

七、公示

招考地區(qū)和市級部門按規(guī)定程序和標準從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均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并對擬錄用人員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應在招考地區(qū)、部門或通過網絡、報刊進行。

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所學專業(yè)、準考證號、畢業(yè)院校(或工作單位)及各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同時要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八、錄用審批及待遇

(一)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者有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報重慶市人事局審批錄用為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享受相應待遇。錄用審批前,若出現(xiàn)擬錄用人員不符合招考條件、自動放棄錄用資格等情況時,其缺額按報考同一單位同一職位其他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如遞補人員出現(xiàn)總成績并列的,按上述確定體檢人員的原則處理。新錄用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由區(qū)縣政府人事部門或市級部門發(fā)放《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錄用通知書》,并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從考生到招錄單位報到之日算起。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此外,新錄用的公安人民警察、森林公安人民警察須經3個月的崗前培訓(計入試用期),崗前培訓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警銜條例》評授警銜。新錄用的監(jiān)獄勞教人民警察實行1年的試用期,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警銜條例》評授警銜。新錄用的重慶市交通行政執(zhí)法總隊執(zhí)法人員須經3個月的崗前培訓(計入試用期),崗前培訓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二) 2008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如在2008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yè)(學位)證書,不予錄用。

九、紀律要求

(一)招考公務員工作是面向社會選拔優(yōu)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各部門領導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相關工作,保證這次招考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公開招考公務員工作政策性強,要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嚴格程序。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錄用資格,按公務員考試錄用有關規(guī)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招考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請按以下方式咨詢: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3-86868838

筆試考務、減免考務費及辦理享受筆試加分手續(xù)咨詢電話:023-86868812

辦理大學生“三支一扶”證明咨詢電話:023-86868883

辦理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重慶)計劃志愿者證明咨詢電話:023-63858057,023-63860269

招考政策咨詢電話:023-86868612、023-86868608、023-86868609

涉及網上報名資格初審、報名資格現(xiàn)場復審、面試組織、體檢報到、考察、公示等環(huán)節(jié)的有關問題,請直接按附件1、附件2中的聯(lián)系電話咨詢相關招錄地區(qū)部門。

本簡章由重慶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附件:

附件1:2008年下半年重慶市公招公務員情況一覽表.xls附件2:2008年下半年重慶市公招公安、監(jiān)獄、勞教、森林公安人民警察情況一覽表.xls附件3:重慶市少數(shù)民族地區(qū)名單.doc附件4:公安機關招錄人民警察體測標準.doc附件5:2008年重慶市公招公務員考試報名推薦表.doc二OO八年八月十五日

重慶市公務員考試公告和2012年重慶公務員考試公告的問題分享結束啦,以上的文章解決了您的問題嗎?歡迎您下次再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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