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為縣公務員考試(2008年四川省市(州)縣(市)鄉(xiāng)(鎮(zhèn))錄用公務員考試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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犍為縣公務員考試(2008年四川省市(州)縣(市)鄉(xiāng)(鎮(zhèn))錄用公務員考試簡章)

本文目錄

犍為縣公務員考試(2008年四川省市(州)縣(市)鄉(xiāng)(鎮(zhèn))錄用公務員考試簡章)

  1. 樂山哪個地方的公務員好考些
  2. 2008年四川省市(州)縣(市)鄉(xiāng)(鎮(zhèn))錄用公務員考試簡章
  3. 環(huán)境設計專業(yè)的可以考哪些公務員

樂山哪個地方的公務員好考些

犍為縣。公務員考試是比較難的,報考的人數眾多,而崗位有限,樂山市的犍為縣位置較為偏僻,競爭壓力相對較小,對比樂山市其他地方會好考一些。樂山市,中華人民共和國四川省下轄地級市,地處南絲綢之路、長江經濟帶交匯點,是成渝城市群規(guī)劃建設的成都平原中心城市之一。

犍為縣公務員考試(2008年四川省市(州)縣(市)鄉(xiāng)(鎮(zhèn))錄用公務員考試簡章)

2008年四川省市(州)縣(市)鄉(xiāng)(鎮(zhèn))錄用公務員考試簡章

中共樂山市委組織部、樂山市人事局關于樂山市2008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簡章中共樂山市委組織部樂山市人事局

關于樂山市2008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有關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我市擬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79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對象、范圍及條件

(一)招考對象:

2008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和符合職位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試用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不能報考)。

招考對象限招“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高校畢業(yè)生的,具體含義是:

1、此類職位只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yè)生招考。

2、“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市、區(qū))及以下機關、事業(yè)單位、社團組織,各類企業(yè)和非公有制單位,以及三州和農村、社區(qū)工作或服務的經歷(不含高校學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等經歷)。自謀職業(yè)、個體經營的人員,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曾在基層工作,后再進入學校就讀的高校畢業(yè)生,也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

3、“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中“2年”的計算方法是指截至報名時,報考者累計在基層工作的時間已滿兩周年。

(二)招考范圍:

全國

(三)報考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在18--35周歲(1972年4月28日----1990年4月19日期間出生)之間,獲得博士學位的可放寬到40周歲(1967年4月28日以后出生);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有關回避的規(guī)定;符合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008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必須在2008年7月31日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錄用手續(xù);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職位要求的有關證書。超過規(guī)定時間未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得進入下一步考錄環(huán)節(jié),責任由本人自負。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人事考試中違規(guī)違紀被取消公務員錄用考試資格的人員、批準錄用后拒不到用人單位報到被取消公務員報考資格的人員,以及按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招考職位要求的具體對象、范圍、條件見《樂山市2008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職位情況表》。

二、招收單位及名額

共招收79名。

1、面向社會公開招考七類機關公務員78名:中共樂山市委統(tǒng)戰(zhàn)部1名,樂山市民族事務委員會1名,樂山市司法局2名,樂山市經濟委員會1名,樂山市環(huán)境保護局3名,樂山市體育局1名,犍為縣縣級機關6名,市中區(qū)鄉(xiāng)鎮(zhèn)8名,五通橋區(qū)鄉(xiāng)鎮(zhèn)7名,峨眉山市鄉(xiāng)鎮(zhèn)13名,犍為縣鄉(xiāng)鎮(zhèn)7名,井研縣鄉(xiāng)鎮(zhèn)15名,沐川縣鄉(xiāng)鎮(zhèn)6名,峨邊彝族自治縣鄉(xiāng)鎮(zhèn)7名。

2、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名:樂山市教文科衛(wèi)體工會(樂山市總工會下屬單位)1名。

三、排序方式

本次招考職位中,鄉(xiāng)鎮(zhèn)機關招考的63個職位,以縣(市、區(qū))為單位,對條件相同的職位拉通排序(詳見《樂山市2008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職位情況表》)。凡拉通排序的職位,在錄用公示合格后按總成績排名次序和錄用名額,從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依次選擇工作單位。

四、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公招采用網絡方式進行報名。網絡報名由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統(tǒng)一組織,市級部門的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考單位負責,縣級部門和鄉(xiāng)鎮(zhèn)機關的資格審查工作由縣委組織部和縣人事局負責。

資格審查包括網絡報名時的資格初審、面試入闈前的資格復審及考察工作中的資格確認三個環(huán)節(jié)。在任一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報考者不符合職位條件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負責。

網絡報名時間為2008年4月20日至26日,報名網站為四川人事考試網(http://www.scpta.gov.cn),資格審查結束時間為4月28日,網絡繳費結束時間為4月30日。

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絡報名

1、選擇職位。

報考者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公告”、

“公招簡章”和職位情況表等,了解招考職位所規(guī)定的范圍、對象、條件、報名程序、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然后根據自身的實際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職位進行報名(拉通排名的職位只選擇到該組職位)。

2、填報信息。

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如實、準確填寫《2008年樂山市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同時按網絡提示上傳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正面彩色標準照。報考者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公務員主管部門取消報考者的錄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報考者應在填報信息后的2天之內登陸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資格初審合格者請務必按網絡提示打印《2008年樂山市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試。

3、資格初審。

市級招考單位、各區(qū)(市、縣)委組織部和人事局根據報考者在網絡上填報的材料,對照職位報考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考者報名后的2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者重新上傳照片。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招考單位應下載并打印考生報名信息,供資格復審和考察時使用。

(二)報名確認

經初審合格的考生,須于2008年4月22日-4月30日期間登錄到四川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繳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

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確認。網絡報名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確認(上傳照片和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筆試報名人數與職位錄用名額之比不得低于5:1。在報名確認工作結束后,報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調整。調整后仍達不到比例或沒有調整對象的,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有關情況將及時在樂山人事考試網上公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減免考試考務費:

1、《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規(guī)定的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四川省農村扶貧開發(fā)規(guī)劃(2001-2010年)的通知>》確定的農村絕對貧困家庭考生;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災難等導致一時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難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憑區(qū)(市)縣民政部門發(fā)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憑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在筆試考試后15日內憑上述有效證件到市人事局考試中心辦理退費手續(xù)。

(三)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網上繳費的,憑身份證號、姓名,于2008年5月12日8:00-5月17日24:00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無條件自行打印準考證的考生,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樂山市人事局考試中心請工作人員代為打印,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不含舊版臨時身份證和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到準考證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個別考生因換發(fā)第二代身份證不能持正式有效身份證參加考試的,可由本人填寫承諾書并持換發(fā)身份證的繳費回執(zhí)參考,待領取身份證后到人事考試機構進行確認)。考試時,考生應攜帶2B鉛筆、鋼筆、簽字筆(藍色或黑色),嚴禁攜帶草稿紙、傳呼、手機等通訊工具及計算器、電子詞典等非考試用品進入考場座位,違者按違紀處理。草稿紙由考場統(tǒng)一發(fā)放。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100分計算。成績計算方法為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70%,面試成績占3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

筆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申論》兩科,每科卷面滿分100分,在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中各占50%。

2、筆試時間。

筆試時間為2008年5月18日(具體時間及詳細地點見《準考證》)。筆試成績于2008年6月30日在四川人事考試網上公布,考生可進行查詢??忌鐚Ρ救顺煽冇幸蓡柕?,可按四川人事考試網網絡提示進行查分。

根據共青團中央、教育部、財政部、人事部《關于做好2004年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工作的通知》(中青聯(lián)發(fā)〔2004〕16號)和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yè)生面向基層就業(yè)的實施意見》(川委辦〔2005〕34號)精神,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在農村、社區(qū)連續(xù)工作2年以上的高校畢業(yè)生均可享受加分政策。

截止報名時,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可享受筆試公共科目成績共加5分的優(yōu)惠政策,具體加分辦法為:《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申論》各加2.5分。所加分值按規(guī)定比例折合后計入筆試總成績。

參加國家、我省和市(州)“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以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志愿者,截止報名時,在農村(指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區(qū)以外的鄉(xiāng)村中小學、鄉(xiāng)鎮(zhèn)衛(wèi)生院所、中小企業(yè)、非公有制單位和村組基層組織等)、社區(qū)(指社區(qū)基層組織和社區(qū)衛(wèi)生服務中心、站等)連續(xù)工作2周年及以上且服務期滿的,每工作滿1周年且經縣級組織、人事部門考核合格,按比例折合后的筆試成績加1分,最高不超過5分。符合多項加分規(guī)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規(guī)定加分,并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用;安排在鄉(xiāng)鎮(zhèn)和街道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的志愿者,1年中在村組和社區(qū)工作累計滿6個月以上的,視為1年農村、社區(qū)工作經歷,按上述辦法加分。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一條,“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規(guī)定錄用公務員時,依照法律和有關規(guī)定對少數民族報考者予以適當照顧”的規(guī)定,對本次報考峨邊彝族自治縣職位的少數民族考生,可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務于2008年4月30日前將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者,須攜帶鍛煉所在地縣以上團委出具的關于其服務年限、是否服務期滿等情況的證明和服務期間的考核材料;在農村、社區(qū)連續(xù)工作或服務2年以上的高校畢業(yè)生,須攜帶工作地所在縣級組織或人事部門關于其身份、工作經歷、工作年限的證明材料和服務期間的考核材料,報考少數民族地區(qū)職位的少數民族考生須攜帶戶口簿和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和本人聯(lián)系電話送交市委組織部綜合干部科、市人事局公務員管理科。在本次報考前已享受加分照顧考入機關或事業(yè)單位的考生,參加本次招考不再加分。

筆試結束后,由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根據錄用計劃數、參考人數和考試情況等劃定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線。筆試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面試。

(二)面試及資格復審

筆試成績公布后,根據考生折合后的筆試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在筆試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如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可根據實際情況,將筆試合格的人員全部確定為面試人員,并統(tǒng)一于2008年7月15日前進行資格復審。面試人員名單將在樂山人事考試網上公布,由考生自行查詢。

進入面試的考生應攜帶《2008年樂山市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一份(貼上照片)、身份證、畢業(yè)證、戶口本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xù),于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逾期未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其中,幾種特殊報考對象,還須具備以下手續(xù):

1、2008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出具畢業(yè)證。如暫未拿到畢業(yè)證的,應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有關院系及專業(yè)等情況的證明)。

2、新就業(yè)的企事業(yè)單位的大中專畢業(yè)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3、公安部門、監(jiān)獄勞教系統(tǒng)、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出具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4、未滿5年服務年限的在職公務員,須由工作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5、委培生、定向生須由原委培、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6、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特殊規(guī)定。

資格復審合格者,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資格復審出現的空缺,由招考單位報經市公務員錄用主管機關同意后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

經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于2008年7月19-20日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面試其他事項由招考單位另行通知。

六、體檢及考察

面試后,根據錄用職位及名額,按照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總成績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申論》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選。

如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進入錄用體檢、考察的人員,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同級機關其他達到比例的職位錄用考察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

體檢由公務員主管機關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執(zhí)行人事部、衛(wèi)生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允許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體檢結論公布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只能進行一次。

政審考察工作由市級招考單位和各縣(市、區(qū))委組織部、人事局負責。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缺額,經市公務員錄用主管機關同意后,可在進入面試的人員中依次遞補。

七、公示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由招考單位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畢業(yè)院校(或原工作單位)、專業(yè)、考試成績和擬錄用情況等,并公布招考單位和市、縣公務員錄用主管機關的監(jiān)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期限為7天。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擬錄用人員名單公示7天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八、錄用審批及試用期

(一)考試、體檢、考察并經公示合格者,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辦理錄用手續(xù)。超過規(guī)定時間不報到者,取消錄用,并在三年內取消其再報考公務員的資格,該職位的錄用名額不再遞補。已報考省內其他機關,因未獲錄用通知而參加本次報考的考生,在本次錄用審批手續(xù)辦理前已被其他機關錄用為公務員(以用人單位通知的時間為準)的,本人應主動終止參加本次考錄,本次招考單位不予錄用。

(二)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職定級,并辦理公務員登記手續(xù)。試用期間或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錄用。新錄用的公務員,沒有基層工作經歷的,用人單位須安排到基層工作一至二年。

九、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考錄中,報考者必須嚴格按照規(guī)定進行每一環(huán)節(jié)。在任一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考生有隱瞞有關情況、弄虛作假或違反規(guī)定的情況,錄用主管機關取消報考者的錄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本次考錄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進行,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各招考單位和各區(qū)(市、縣)委組織部、人事局設立考錄監(jiān)督小組,并由市紀委全程監(jiān)督,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jiān)督。

十、本公告由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33-2443032、0833-2441824

0833-2431510

監(jiān)督電話:0833-2426983、0833-12380

0833-2441593

附件下載:樂山公招職位表

二○○八年四月十一日

這次考試我報了名的```我是樂山市的所以就下了相關樂山的```你可以參考一下```內容是差不多的

環(huán)境設計專業(yè)的可以考哪些公務員

公務員考試報考時,需查看報考單位職位表,在"專業(yè)"列篩選"環(huán)境設計"查看相應崗位信息,且選與本人"學歷、學位、工作經歷"等條件相符的職位。

部分省考會單獨公布專業(yè)目錄分類表,需結合本省情況,查看"環(huán)境設計"專業(yè)所屬二級、一級學科分類。

若崗位面向"環(huán)境設計"專業(yè)或所屬學科類招錄,即符合其專業(yè)要求。

以四川省公務員考試(2017上半年)招錄為例,面向"環(huán)境設計"專業(yè)招錄的崗位有:

崗位()

"成都簡陽市城市建設管理監(jiān)察隊,建設監(jiān)察(26010211)"(本科及以上,學位無要求);

"樂山市犍為縣住房和城鄉(xiāng)規(guī)劃建設局1,業(yè)務崗位(26100101)"(本科及以上,學位無要求);等。

犍為縣公務員考試和2008年四川省市(州)縣(市)鄉(xiāng)(鎮(zhèn))錄用公務員考試簡章的問題分享結束啦,以上的文章解決了您的問題嗎?歡迎您下次再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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