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公務員考試公告(江蘇省 宿遷市 公務員報考條件)


大家好,關于宿遷公務員考試公告很多朋友都還不太明白,不過沒關系,因為今天小編就來為大家分享關于江蘇省 宿遷市 公務員報考條件的知識點,相信應該可以解決大家的一些困惑和問題,如果碰巧可以解決您的問題,還望關注下本站哦,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

宿遷公務員考試公告(江蘇省 宿遷市 公務員報考條件)

本文目錄

宿遷公務員考試公告(江蘇省 宿遷市 公務員報考條件)

  1. 江蘇省 宿遷市 公務員報考條件
  2. 宿遷市200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
  3. 2015年江蘇宿遷市公務員考試公告解讀
  4. 2015年江蘇宿遷市公務員考試報名時間_報考條件_職位表
  5. 2015年江蘇宿遷市公務員考試報名時間_職位表_公告大綱

江蘇省 宿遷市 公務員報考條件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目前2014年江蘇公務員的報考條件還沒有出來,你可以參考下,2013年的宿遷公務員的招考公告,

宿遷公務員考試公告(江蘇省 宿遷市 公務員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

1、具有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普通高校本科學歷畢業(yè)生(含201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全市職位均可報考,不受生源地或戶籍限制;其他本科學歷(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wǎng)絡教育、夜大、電大等)人員限本市戶籍。

2、具有本市戶籍(2013年2月21日之前落戶,下同)的大專學歷人員和本市生源的2013年普通高校應屆大學??飘厴I(yè)生,全市職位均可報考。

3、符合政策性安置條件的人員(夫妻分居兩地、符合隨軍條件的在宿駐軍配偶、在宿父母身邊無子女等)可報考配偶或父母戶籍所在縣(區(qū))的職位。

4、本市和駐宿省垂管部門定向招考大學生“村官”的職位(職位代碼“90”—“93”),招考對象為本市聘期已滿3年且考核合格,現(xiàn)仍在村任職的省、市組織人社部門選聘大學生“村官”。

5、定向招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職位(職位代碼“94”),招考對象為:經我省項目辦選拔派遣,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計劃”、“蘇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含外省選派的江蘇生源“西部計劃”志愿者);經我省組織人社部門選派到農村基層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

6、定向招考“面向在宿遷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職位(職位代碼“95”),招考對象為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現(xiàn)仍在宿遷服務的基層項目人員(含市委組織部選調生,不含大學生村官)。

7、定向招考優(yōu)秀村黨組織書記(主任)的職位(職位代碼“98”),招考對象為:本縣(區(qū))行政區(qū)域內2011年8月31日前任職、近兩年所在村處于本鄉(xiāng)鎮(zhèn)綜合排名前三分之一以內或受過鄉(xiāng)鎮(zhèn)黨委、政府及以上表彰(含縣直部門表彰)、現(xiàn)仍在任的村(社區(qū))支書(主任)(不含省、市選聘大學生“村官”)。

8、2010年1月1日以后新錄用的公務員和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現(xiàn)役軍人、在讀非應屆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與本人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guī)定的回避關系的職位。

招考職位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各類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以聘用、勞務派遣等方式在各級黨政機關工作(不具有公務員或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身份)的經歷,畢業(yè)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在軍隊團或相當團以下單位的工作經歷,均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截止時間為2013年8月31日。

(二)報名方式及時間

考試報名采用網(wǎng)絡方式進行。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通過網(wǎng)絡同步進行。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可選擇省內筆試考區(qū)就近參加筆試。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3年2月22日09:00~2月28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 2013年2月22日09:00~3月1日16:00;

繳費時間:2013年2月22日09:00~3月2日16:00。

報考人員網(wǎng)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wǎng)站查詢是否通過招考單位資格初審,通過初審后,報考人員使用開通網(wǎng)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wǎng)上繳納有關費用。完成繳費后,報名方為有效。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公共科目、專業(yè)科目)和面試。

(一)公共科目筆試

公共科目筆試分為A、B、C三類

A類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A)、《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A)、《申論》三科;

B類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B)、《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B)兩科;

C類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C)、《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C)兩科。

(二)筆試時間及科目

筆試時間:2013年3月24日。具體安排如下:

上午08:00~09:30《公共基礎知識》(A、B、C)

10:10~11:5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A、B、C)

下午14:00~16:30《申論》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yè)知道提問。

宿遷市200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考試錄用的有關規(guī)定,經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批準,我市各級黨政機關計劃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共391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對象

1、社會在職人員中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研究生不受戶籍限制、2009年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學歷應屆畢業(yè)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全市職位均可報考。

2、符合政策性安置條件的人員(夫妻分居兩地、符合隨軍條件的在宿駐軍配偶、在宿父母身邊無子女等)可報考配偶或父母戶籍所在市、縣(區(qū))的職位。

3、具有本市戶籍(2009年2月26日之前落戶)的人員及本市生源的2007年、2008年未就業(yè)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全市職位均可報考。

4、面向優(yōu)秀村干部招考的鄉(xiāng)鎮(zhèn)職位,招考對象為本縣(區(qū))行政區(qū)域內2007年8月31日前任職、近兩年所在村處于本鄉(xiāng)鎮(zhèn)綜合排名前三分之一以內或受過鄉(xiāng)鎮(zhèn)黨委、政府及以上表彰(含縣直部門表彰)、現(xiàn)仍在任的村支書(主任)。

5、面向選派到基層服務的高校畢業(yè)生招考的職位,招考對象為:經我省項目辦選拔派遣的“西部計劃”、“蘇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含外省選派的江蘇生源“西部計劃”志愿者),服務滿1年且考核合格的人員;經省、市、縣(區(qū))組織人事部門選派到農村基層服務滿1年(不含2007年以來省選派的大學生“村官”)且考核合格的人員。

6、監(jiān)獄、勞教系統(tǒng)的職位按司法系統(tǒng)招警簡章的規(guī)定執(zhí)行。

7、下列人員不得報考:現(xiàn)役軍人;2006年1月1日以后新錄用的公務員和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及法院聘任制書記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在讀非應屆高校畢業(yè)生;2005年以來在中央國家機關和我省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為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3年2月20日至1991年2月26日期間出生)。招考優(yōu)秀村干部的職位可放寬至40周歲;招考法院聘任制書記員的職位要求25周歲以下(法院在編人員和編外聘用的書記員或速錄員,在法院工作滿3年的,年齡放寬至35周歲);

4、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招考優(yōu)秀村干部的職位放寬至中專、高中學歷);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報考公安、司法人民警察職位及法院、檢察院法警職位的人員還應具備招警簡章規(guī)定的條件;

7、具備省、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參見職位簡介)。

三、報名辦法

(一)招考職位查詢

2009年宿遷市各招錄機關的具體招考人數(shù)、職位簡介、考試類別和資格條件可通過以下網(wǎng)站查詢:

中共宿遷市委組織部黨建網(wǎng)(sqdj.gov.cn)

宿遷人事(編制)網(wǎng)(rsj.suqian.gov.cn)

宿遷人事考試網(wǎng)(www.sqrsks.com)

宿遷人才網(wǎng)(www.sqrc.cn)

(二)報名方式

考試報名采用網(wǎng)絡方式進行,不接受現(xiàn)場報名。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審查和繳費確認,通過網(wǎng)絡同步進行。報考人員可選擇在全省各省轄市考區(qū)參加筆試。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

2009年2月20日9∶00-2月26日16∶00。

資格審查時間:2009年2月20日9∶00-2月27日16∶00;

繳費確認時間:2009年2月20日9∶00-2月28日16∶00。

報考者24小時后可到同一網(wǎng)站查詢是否通過招錄機關資格初審,通過初審即可進行繳費確認,完成繳費確認后的考生,方視為通過該職位資格審查。考生須使用銀聯(lián)卡在網(wǎng)上繳納有關費用。

報名網(wǎng)址:宿遷人事考試網(wǎng)(www.sqrsks.com)。

(三)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按職位要求和網(wǎng)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同時上傳報考者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4×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用人單位根據(jù)考生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2、報考人員在全市范圍內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同時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資格審查期間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

3、報名結束后,報考達不到開考比例職位的考生,可重新登錄補報其它職位,全市補報名的時間為:3月1日9∶00—16∶00。補報名網(wǎng)址為:宿遷人事考試網(wǎng)(www.sqrsks.com)。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考生和農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先行網(wǎng)上繳費確認,于2009年3月25日-26日到市人事局考試中心(世紀大道11號人才市場2樓202房間),辦理減免考試費手續(xù),退還報名費。

5、未進行繳費的考生,視為報名未通過。

(四)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要按規(guī)定時間到報名確認的網(wǎng)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時間:2009年3月16日-21日。

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與宿遷市人事局考試中心聯(lián)系解決(聯(lián)系電話:0527-84353301)。

(五)報考資格復審

面試前,對面試人選進行報考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其中:

①普通高校2009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

②2007年、2008年未就業(yè)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生源地所在縣(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生源地證明;

③優(yōu)秀村干部須提供任職文件、本村在鄉(xiāng)鎮(zhèn)綜合排名證明或受表彰的證件;

④其他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戶籍證明;

⑤考生還須提供招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如: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退伍證書、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四六級英語證書、司法考試合格證書等等;

上述證明材料均要求交驗原件并提交一份復印件。

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員。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公共科目、專業(yè)科目)和面試。

(一)公共科目筆試

公共科目筆試分為A、B、C三類

A類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A)、《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A)、《申論》三科;

B類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B)、《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B)兩科;

C類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C)、《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C)兩科。

公共科目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各科考試范圍見《江蘇省2009年錄用公務員考試大綱》。考試大綱可到江蘇人事網(wǎng)(www.jsppd.gov.cn)和江蘇人事考試網(wǎng)(www.jsrsks.com.cn)查閱、下載。

(二)專業(yè)科目筆試

1、全市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法律專業(yè)職位(不含僅限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報考的職位、法警職位、法醫(yī)職位和法院聘任制書記員職位)需加試法律專業(yè)科目。法院聘任制書記員職位,在公共科目筆試結束后,從高分到低分按擬聘任計劃8倍的比例確定人選加試專業(yè)技能測試,形式為聽打速錄,具體要求詳見《宿遷市200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

2、宿遷市外事辦公室韓(朝鮮)語職位需加試韓(朝鮮)語口語。在公共科目筆試結束后,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招錄人數(shù)5倍的比例確定人選加試口語測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試時間和內容

考試時間為2009年3月22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 8:00-9:30《公共基礎知識》(A、B、C)

10:10-11:50《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A、B、C)

下午 2:00-4:30《申論》

5:00-6:30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法律專業(yè)科目考試

考生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四)面試人選確定

公共科目筆試閱卷結束后,根據(jù)省統(tǒng)一確定的A、B、C三類考試合格分數(shù)線,在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shù)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

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法律專業(yè)考試的合格分數(shù)線由省委組織部、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確定。這些職位的面試人選,從該職位公共科目、專業(yè)科目考試均合格的人員中,根據(jù)公共科目、專業(yè)科目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計劃錄用人數(shù)3倍的比例確定。

法院聘任制書記員職位,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40%、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占60%的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聘任計劃數(shù)3倍的比例確定。

外事辦職位在口語測試合格的人員中,根據(jù)公共科目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計劃錄用人數(shù)3倍的比例確定。

形不成競爭的面試職位,面試成績達到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由主考官當場通知考生。

(五)總成績計算方法

面試結束后,有專業(yè)科目考試的職位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35%、專業(yè)科目筆試成績占15%、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法院聘任制書記員職位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30%、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30%的比例),外事辦職位和其余職位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總成績。

五、體檢和考察

根據(jù)考生的總成績,按職位擬錄用人員計劃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總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確定)。體檢前,社會在職人員必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體檢工作由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其中,公安、司法人民警察錄用體檢工作分別執(zhí)行公安部、司法部頒發(fā)的《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司法行政機關錄用監(jiān)獄勞教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

報考公安人民警察及法院、檢察院法警的,體檢和體能測試時間在面試前進行,其參檢人員按擬錄用人員計劃數(shù)5倍的比例確定。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組織考察,對報考法、檢、公安、司法系統(tǒng)的考生,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政審。因體檢、考察或政審不合格出現(xiàn)缺額時,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

六、錄用

體檢、考察都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錄用人員。擬錄用人員公示7天后,辦理有關錄用手續(xù)。錄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任職定級??己瞬缓细裾?,取消錄用資格。聘任制書記員實行單獨序列,合同管理,其具體辦法見《宿遷市200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

被錄用的人員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xié)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guī)定自行負責處理。

擬錄用考生主動放棄錄用資格的,可從該職位考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錄用審批后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七、紀律與監(jiān)督

招考錄用公務員工作,必須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肅招考紀律,嚴格秉公辦事,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監(jiān)督,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監(jiān)督舉報電話:宿遷市人事局紀檢組(0527-84368365)

八、本簡章由中共宿遷市委組織部、宿遷市人事局負責解釋。

招考政策咨詢:中共宿遷市委組織部(0527-84368009)

宿遷市人事局(0527-84368361)

網(wǎng)上報名、技術考務咨詢:宿遷市人事局考試中心(0527-84353301)

中共宿遷市委組織部

宿遷市人事局

2009年2月16日

2015年江蘇宿遷市公務員考試公告解讀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宿遷市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的統(tǒng)一部署,我市各級黨政機關計劃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共483名(其中省垂管系統(tǒng)35名)。根據(jù)《江蘇省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制定本簡章。一、報考條件、對象(一)報考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3.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9年2月6日至1997年2月12日期間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碩士以上學位應屆畢業(yè)研究生(非在職)以及定向招考優(yōu)秀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主任)的職位,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4年2月6日以后出生)。報考人民警察(含法院系統(tǒng)司法警察)職位的,年齡按照《關于調整公安機關和監(jiān)獄及勞動教養(yǎng)管理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齡的通知》要求執(zhí)行;4.具有大專以上學歷;部分招考優(yōu)秀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主任)的職位可放寬至中專、高中學歷;5.具有良好的品行;6.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7.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8.報考公安人民警察、法院司法警察職位的人員還須具備《宿遷市2015年考試錄用人民警察簡章》規(guī)定的條件;9.具備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二)招考對象1、具有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yè)生,不受生源地(指應屆畢業(yè)生)或戶籍(指社會人員)限制,全市職位均可報考。2、具有本省戶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畢業(yè)生全市職位均可報考;其他本科學歷(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wǎng)絡教育、夜大、電大等)人員限本市戶籍(2015年2月5日(含)之前落戶,下同)。3、具有本市戶籍的大專學歷人員和本市生源的2015年普通高校應屆大學??飘厴I(yè)生,全市職位均可報考。4、符合政策性安置條件的人員(夫妻分居兩地、符合隨軍條件的在宿駐軍配偶、在宿父母身邊無子女等)可報考配偶或父母戶籍所在縣(區(qū))的職位。5、定向招考大學生村官的職位(職位代碼“90”~“93”),招考對象為本市聘期已滿3年且考核合格,現(xiàn)仍在村(社區(qū))任職的省選聘大學生村官。6、定向招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職位(職位代碼“94”),招考對象為:經我省項目辦選拔派遣,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計劃”、“蘇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含外省選派的江蘇生源“西部計劃”志愿者);經我省組織人社部門選派到農村(社區(qū))和基層一線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人員。7、定向招考“面向在宿遷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職位(職位代碼“95”),招考對象為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現(xiàn)仍在宿遷服務的基層項目人員(含市選調生)。8、定向招考優(yōu)秀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主任)的職位(職位代碼“98”),招考對象為:本縣(區(qū))行政區(qū)域內2013年8月31日前任職、近兩年所在村(社區(qū))處于本鄉(xiāng)鎮(zhèn)綜合排名前三分之一以內或受過鄉(xiāng)鎮(zhèn)黨委、政府及以上表彰(含縣直部門表彰)、現(xiàn)仍在任的村(社區(qū))支書(主任)(不含省、市選聘大學生村官)。2012年1月1日以后新錄用的公務員和參公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含現(xiàn)已離職人員)、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參公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與本人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guī)定的回避關系的職位。招考職位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各類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以聘用、勞務派遣等方式在各級黨政機關工作(不具有公務員或參公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身份)的經歷;畢業(yè)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在軍隊團或相當團以下單位的工作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8月31日。二、報名辦法(一)招考職位查詢2015年宿遷市各招錄機關的具體招考計劃、職位簡介、考試類別和資格條件等可通過以下網(wǎng)站查詢:宿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www.jssq.hrss.gov.cn)宿遷市考試鑒定網(wǎng)(www.sqrsks.com)(二)報名方式及時間報名采用網(wǎng)絡方式進行。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通過網(wǎng)絡同步進行。報考人員可在省內選擇考區(qū)參加筆試。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5年2月6日9∶00—2月12日16∶00;資格初審時間:2015年2月6日9∶00—2月13日16∶00;繳費時間:2015年2月6日9∶00—2月14日16∶00。報考人員應按職位要求和網(wǎng)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招考單位根據(jù)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并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規(guī)定嚴肅處理。報考人員網(wǎng)上提交報名信息,報名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wǎng)站查詢是否通過招考單位資格初審,通過初審后進行繳費。完成繳費,方視為報名成功。報考人員使用開通網(wǎng)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wǎng)上繳納有關費用。報名網(wǎng)址:宿遷市考試鑒定網(wǎng)(www.sqrsks.com)。(三)報名注意事項1.報考人員在全省范圍內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資格未初審或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可以改報其他職位;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2.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按規(guī)定的程序核減招考計劃,直至取消該職位。報考被取消職位并通過該職位資格審查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補報名時間:2月16日9∶00—16∶00。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先在網(wǎng)上繳費并參加筆試后,于2015年3月23日—24日憑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到宿遷市考試鑒定中心(宿遷市湖濱新區(qū)紫薇大道17號,辦公樓302室)辦理減免筆試費用手續(xù)。(四)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要按規(guī)定時間到宿遷市考試鑒定網(wǎng)(www.sqrsks.com)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時間:2015年3月17日—21日。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與宿遷市考試鑒定中心聯(lián)系(0527-84353780)。三、考試考試包括公共科目筆試、面試。(一)公共科目筆試1.筆試類別公共科目筆試分為A、B、C三類。A類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A)、《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A)、《申論》三科;B類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B)、《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B)兩科;C類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C)、《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C)兩科。考試范圍見公務員主管部門網(wǎng)站公布的《江蘇省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輔導培訓班。2.筆試時間安排筆試時間:2015年3月 22日。具體安排如下:上午 08:00-09:30《公共基礎知識》(A、B、C)10:30-12:0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A、B、C)下午14:30-17:00《申論》報考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報考人員參加考試時持有的身份證必須與報名時所使用的身份證相一致,否則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3.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公共科目筆試閱卷結束后,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研究確定各類職位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二)面試公務員主管部門在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shù)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面試前,由招考單位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詳見《宿遷市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在宿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www.jssq.hrss.gov.cn)公布。面試成績不設合格線,但形不成競爭的面試職位,面試成績達到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現(xiàn)場通知考生。(三)總成績計算方法面試結束后,所有職位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總成績。四、體檢和考察根據(jù)報考人員的總成績,按照擬錄用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總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確定;如面試成績相同,則按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確定);體檢合格的進行考察(政審)。體檢前,社會在職人員必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招錄司法警察和公安民警的職位,面試前進行體檢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按《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執(zhí)行,參加體檢和體能測評人選按擬錄用人員計劃數(shù)5倍的比例確定。錄用體檢工作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因體檢、考察(政審)不合格等出現(xiàn)計劃缺額時,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體檢、考察(政審)工作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五、錄用各招考單位從考試成績、體檢(體能測評)、考察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由錄用審批機關在宿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www.jssq.hrss.gov.cn)公示。擬錄用人員公示7天后,辦理有關錄用審批手續(xù)。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擬錄用考生在公示期滿前主動放棄的,可從該職位考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錄用后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被錄用人員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xié)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guī)定負責處理。錄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任職定級??己瞬缓细窕蜻`反公務員錄用和試用期管理相關規(guī)定的,取消錄用。根據(jù)中共中央辦公廳《關于加強鄉(xiāng)鎮(zhèn)干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中辦發(fā)〔2014〕14號)精神,為保持干部隊伍的相對穩(wěn)定,自2015年起,新錄用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在鄉(xiāng)鎮(zhèn)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六、紀律與監(jiān)督招考錄用公務員工作,必須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肅招考紀律,嚴格秉公辦事,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監(jiān)督,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監(jiān)督舉報電話:市紀委派駐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紀檢組:0527-84359151七、本簡章由中共宿遷市委組織部、宿遷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yè)知道提問。

2015年江蘇宿遷市公務員考試報名時間_報考條件_職位表

2015年江蘇宿遷市公務員考試職位表:http://htwx.huatu.com/jiangsu/gwy/

報名時間02月06日-02月12日

報名網(wǎng)址:宿遷市考試鑒定網(wǎng)

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9年2月6日至1997年2月12日期間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碩士以上學位應屆畢業(yè)研究生(非在職)以及定向招考優(yōu)秀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主任)的職位,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4年2月6日以后出生)。報考人民警察(含法院系統(tǒng)司法警察)職位的,年齡按照《關于調整公安機關和監(jiān)獄及勞動教養(yǎng)管理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齡的通知》要求執(zhí)行;

4.具有大專以上學歷;部分招考優(yōu)秀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主任)的職位可放寬至中專、高中學歷;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報考公安人民警察、法院司法警察職位的人員還須具備《宿遷市2015年考試錄用人民警察簡章》規(guī)定的條件;

9.具備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2015年江蘇宿遷市公務員考試報名時間_職位表_公告大綱

2015年江蘇宿遷市公務員考試公告、職位表請見:http://htwx.huatu.com/jiangsu/gwy/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5年2月6日 09:00—2月12日 16:00

資格初審時間: 2015年2月6日 09:00—2月13日 16:00

繳費時間:2015年2月6日 09:00—2月14日 16:00

筆試時間為2015年3月22日。具體安排如下:

上午 08:00-09:30《公共基礎知識》(A、B、C)

10:30-12:0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A、B、C)

下午 14:30-17:00《申論》

報考人員須攜帶準考證和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報考人員參加考試時持有的身份證必須與報名時所使用的身份證相一致,否則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點擊查看》》》2015年江蘇宿遷市公務員筆試真題

OK,關于宿遷公務員考試公告和江蘇省 宿遷市 公務員報考條件的內容到此結束了,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網(wǎng)上報名
  • 姓名:
  • 專業(yè):
  • 層次: 分數(shù):
  • 電話:
  • QQ/微信:
  • 地址:

文中圖片素材來源網(wǎng)絡,如有侵權請聯(lián)系644062549@qq.com刪除

提交報名同學/家長:允許擇校老師幫您擇校調劑,同意《隱私保障》條例,并允許推薦給更多服務商為您提供服務!

轉載注明出處:http://www.tengyi6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