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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公務員轉正需要什么條件
根據《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

第十條確定為合格等次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較好,能夠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
(二)能夠正常履行職責,完成本職工作;
(三)責任心強,工作積極,作風較好;
(四)道德品行較好,廉潔自律。
第十一條新錄用公務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確定為不合格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質較差的;
(二)無法正常履行職責,完成本職工作的;
(三)工作責任心或工作作風較差的;
(四)道德品行較差,存在不廉潔問題的。
第十二條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考核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新錄用公務員進行個人總結,并在一定范圍內述職;
(二)所在部門或者單位對新錄用公務員進行考核,并寫出評語,提出考核結果建議;
(三)招錄機關根據平時考核、年度考核、試用期滿考核等情況,確定試用期滿考核等次;
(四)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新錄用公務員。
第十三條新錄用公務員有下列情形的,試用期順延,順延期滿后再行考核。
(一)因病、事假累計超過40個工作日不在職的,試用期順延至補足其不在職的工作日后考核,在報到后一年半仍未補足的,視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產假、哺乳期內不在職的,試用期順延至補足其不在職的工作日后考核。
(二)被立案審查尚未結案的,待結案后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三)受到記大過以下處分尚在處分期內的,試用期順延至處分期滿后考核。
(四)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影響試用期滿考核正常進行的其他情形,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四條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招錄機關應當及時按照有關規(guī)定任職定級。任職定級時間從試用期滿之日起計算。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沒有考核的,不得任職定級。
擴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二十三條錄用擔任一級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級層次的公務員,采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yōu)錄取的辦法。
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規(guī)定錄用公務員時,依照法律和有關規(guī)定對少數民族報考者予以適當照顧。
第二十四條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的錄用,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地方各級機關公務員的錄用,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必要時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授權設區(qū)的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
第二十五條報考公務員,除應當具備本法第十三條規(guī)定的條件以外,還應當具備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國家對行政機關中初次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核、行政復議、行政裁決、法律顧問的公務員實行統(tǒng)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制度,由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商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第二十六條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三)被開除公職的;
(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五)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七條錄用公務員,應當在規(guī)定的編制限額內,并有相應的職位空缺。
第二十八條錄用公務員,應當發(fā)布招考公告。招考公告應當載明招考的職位、名額、報考資格條件、報考需要提交的申請材料以及其他報考須知事項。
招錄機關應當采取措施,便利公民報考。
第二十九條招錄機關根據報考資格條件對報考申請進行審查。報考者提交的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
第三十條公務員錄用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等方式進行,考試內容根據公務員應當具備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職位類別、不同層級機關分別設置。
第三十一條招錄機關根據考試成績確定考察人選,并進行報考資格復審、考察和體檢。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根據職位要求確定。具體辦法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衛(wèi)生健康行政部門規(guī)定。
第三十二條招錄機關根據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提出擬錄用人員名單,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中央一級招錄機關應當將擬錄用人員名單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地方各級招錄機關應當將擬錄用人員名單報省級或者設區(qū)的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
第三十三條錄用特殊職位的公務員,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以簡化程序或者采用其他測評辦法。
第三十四條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
聘任制公務員怎樣轉正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管理所有的待遇、福利什么都是一樣的,雖然編制不一樣,但是完全可以看做是一樣,比如市工會、省工會等就是參公,還不是和公務員一樣?
聘任制公務員不是公務員編制,聘用你做公務員的工作,但是你還不是公務員,但是聘任制公務員一般只要做的差不多都不會辭退你,而且聘用后做的好有機會轉正。不過聘任公務員一般都聘任有相當專業(yè)技能或豐富工作經驗的
聘任制的如果被辭退,因為你本身不是公務員,所以并不適用于5年內不能報考的規(guī)定。
聘任制公務員能否轉正看考核
意見指出將進一步完善聘任制公務員管理制度。加強聘任合同管理,并完善考核制度。制定新聘任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和聘期考核辦法。加強考核結果在聘任制公務員轉正、續(xù)聘、解聘等管理環(huán)節(jié)中的運用。
同時,將完善聘任制公務員福利保障制度。
試用期事業(yè)單位可以考公務員嗎
在事業(yè)單位試用期是可以報考公務員的。但是報考公務員之前需要獲得所在單位的準許,最好不要私自報考,不管是試用期還是正式入職,都要事先詢問清楚。其他方面只要滿足公務員報考條件就能報考,例如年齡要求在18周歲到35周歲之間,學歷要求是本科學歷或者本科以上學歷,個人要求思想品格端正,身體健全,能力強。再就是選擇自己想要去的崗位,準備備考。不過不是在此背景的所有情況下都能進行報考,如果單位不批準,是不能報考的,具體涉及到以下特殊情況導致不能辭去工作的也是不能報考公務員的。
①如果所從事工作內容涉及國家機密,離職后在保密階段的時間內是不允許報考公務員的,如果擅自在這段期間報考,后期是有被發(fā)現(xiàn)并且取消該次考試資格的可能性的。
②未在任職期間將自己的本職工作完成,而其他人是無法繼續(xù)你的公務的情況下不允許離職,不允許離職的話想要申請批準考公務員可能會比較困難,因為單位會首先要求你把自己的工作處理妥當,所以在這種情況下不能立馬離職,可能會錯過最佳備考時間,那要考公務員并且成功上岸的話,難度還是非常大的,相當于變相不能參加公務員考試,不過這種情況是短期內可以解決的,只要把自己該做的做完還是能夠順利離職參加公務員考試的。
③正處于被審計和記錄審查階段,涉嫌違法犯罪以及尚處于未終結的司法程序中的人是不允許辭職的,所以更不能參加公務員考試了。
公務員試用期滿會有不能轉正的嗎是什么情況
公務員試用期滿會有不能轉正的情況,在試用期內表現(xiàn)比較差不予轉正,取消錄用。
根據《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第十五條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第十六條新錄用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取消錄用:
(一)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工作嚴重失誤或者給國家和人民群眾的利益造成較大損失和不良影響的;
(二)在參加公務員錄用考試的報名、考試、體檢、考察等環(huán)節(jié)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
(三)在參加國家法定考試中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
(四)應當給予降級以上處分的;
(五)受到刑事處罰或者勞動教養(yǎng)的;
(六)有公務員法規(guī)定的應予以辭退情形的;
(七)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已經辦理錄用審批或者備案手續(xù)的人員,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規(guī)定時間報到的,取消錄用。
關于公務員試用期考核的規(guī)定。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第八條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應當對其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核。考核應當在試用期滿后三十日內進行,遇有不可抗力無法按期考核的,應當在相應情形消除之后的三十日內進行。
新錄用公務員參加初任培訓的情況,應作為試用期滿考核的內容。新錄用公務員的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按照公務員考核有關規(guī)定進行。
以上內容參考中國政府網——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期滿如何轉正定級
《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guī)定》
第三條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三十日內,應根據擬任職務的要求,按照公務員的條件、義務和紀律要求,對新錄用公務員進行任職考核。
第四條考核合格的新錄用公務員,按以下規(guī)定任職定級:
(一)直接從各類學校畢業(yè)生中錄用的、沒有工作經歷的公務員:高中和中專畢業(yè)生,任命為辦事員,定為二十七級;大學??飘厴I(yè)生,任命為科員,定為二十六級;大學本科畢業(yè)生、獲得雙學士學位的大學本科畢業(yè)生(含學制為六年以上的大學本科畢業(yè)生)、研究生班畢業(yè)和未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科員,定為二十五級;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副主任科員,定為二十四級;獲得博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主任科員,定為二十二級。
(二)其他新錄用的公務員:原具有公務員身份的,可參考其原任職務與級別,比照本機關同等條件人員,確定職務與級別。其他具有工作經歷的,可根據其資歷和工齡,比照本機關同等條件人員,確定職務與級別。
新錄用公務員任職時間從試用期滿之日起計算。
公務員領導職務層次與級別的對應關系:
(一)國家級正職:一級
(二)國家級副職:二級至四級
(三)省部級正職:四級至八級
(四)省部級副職:六級至十級
(五)廳局級正職:八級至十三級
(六)廳局級副職:十級至十五級
(七)縣處級正職:十二級至十八級
(八)縣處級副職:十四級至二十級
(九)鄉(xiāng)科級正職:十六級至二十二級
(十)鄉(xiāng)科級副職:十七級至二十四級。
(十一)社區(qū)或駐村干部:二十五級
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與級別的對應關系:
(一)巡視員:八級至十三級;(相當于正廳局級)
(二)副巡視員:十級至十五級;
(三)調研員:十二級至十八級;(相當于正縣處級)
(四)副調研員:十四級至二十級;
(五)主任科員:十六級至二十二級;(相當于正鄉(xiāng)科級)
(六)副主任科員:十七級至二十四級;
(七)科員:十八級至二十六級;(本科生大專生)
(八)辦事員:十九級至二十七級。
擴展資料
《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guī)定》
第五條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本人對試用期間的德、能、勤、績、廉情況進行總結。
(二)所在機關對擬任職定級人員進行全面考核,提出擬任職務和擬定級別的意見。
(三)任免機關審批,下發(fā)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決定。
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后,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公務員登記。
第六條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含試用期)。
第七條對有下列違反本規(guī)定情形的,由縣級以上領導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管理權限,區(qū)別不同情況,分別予以責令糾正或者宣布無效;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根據情節(jié)輕重作出處理:
(一)突破機構規(guī)格、超職數進行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的;
(二)不按規(guī)定條件、程序進行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的;
(三)把試用期計入任職年限的;
(四)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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