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頂替(頂替公務員怎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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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考試頂替(頂替公務員怎么處罰)

本文目錄

公務員考試頂替(頂替公務員怎么處罰)

  1. 頂替公務員怎么處罰
  2. 我考公務員考取了,著別人帽名頂替了,我怎么辦
  3. 公務員體檢冒名頂替違法嗎
  4. 公務員考試作弊有啥后果
  5. 如果考上了公務員,會被人冒名頂替嗎

頂替公務員怎么處罰

法律分析:頂替他人身份參加公務員工作是違法行為,會按照公務員法的相關規(guī)定處理。被頂替者應當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公務員考試頂替(頂替公務員怎么處罰)

法律依據:《公務員法》第一百零九條在公務員錄用、聘任等工作中,有隱瞞真實信息、弄虛作假、考試作弊、擾亂考試秩序等行為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情節(jié)作出考試成績無效、取消資格、限制報考等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公務員法》第一百一十條機關因錯誤的人事處理對公務員造成名譽損害的,應當賠禮道歉、恢復名譽、消除影響;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給予賠償。

我考公務員考取了,著別人帽名頂替了,我怎么辦

1、如果考上了公務員,是不可能會發(fā)生冒名頂替的情況的,因為公務員報考的時候,要填寫身份證號碼、畢業(yè)證編號等個人信息,這些信息都是個人所有,不可能會有相同的第二個身份證。在辦理錄用手續(xù)的時候,需要核對身份證號碼、個人外貌等信息,如果是冒名頂替的話,那會被查出的。

2、當然,如果說兩個人是雙胞胎,長得一模一樣,而且考上公務員的那個哥哥,愿意把自己崗位讓給雙胞胎弟弟,那就可能會發(fā)生冒名頂替的行為。但公務員的考核和審查都是非常嚴格的,很有可能被查出哦

公務員體檢冒名頂替違法嗎

公務員體檢冒名頂替屬于違法行為,要是公務員體檢冒名被查處,那么公務員的資格肯定是會被撥除,會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法律分析

違法。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錄機關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別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代替人體檢是違法行為,一旦被查到會取消體檢資格。隱瞞了勞動者的身體真實情況,如果同學以后因此出現(xiàn)工傷之類的,用人單位可以以當事人欺詐為由,而拒絕承擔工傷責任。報考者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報考者在考察過程中有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真相或有其他妨礙考察工作正常進行行為的,由招錄機關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一百零六條對有下列違反本法規(guī)定情形的,由縣級以上領導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管理權限,區(qū)別不同情況,分別予以責令糾正或者宣布無效;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根據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檢查、誡勉、組織調整、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不按照編制限額、職數(shù)或者任職資格條件進行公務員錄用、調任、轉任、聘任和晉升的;(二)不按照規(guī)定條件進行公務員獎懲、回避和辦理退休的;(三)不按照規(guī)定程序進行公務員錄用、調任、轉任、聘任、晉升以及考核、獎懲的;(四)違反國家規(guī)定,更改公務員工資、福利、保險待遇標準的;(五)在錄用、公開遴選等工作中發(fā)生泄露試題、違反考場紀律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開、公正行為的;(六)不按照規(guī)定受理和處理公務員申訴、控告的;(七)違反本法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一百零九條在公務員錄用、聘任等工作中,有隱瞞真實信息、弄虛作假、考試作弊、擾亂考試秩序等行為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情節(jié)作出考試成績無效、取消資格、限制報考等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公務員考試作弊有啥后果

如果你公務員考試作弊,后果真的很嚴重!

《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

第一條為規(guī)范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與處理,嚴肅考試紀律,確保考試錄用工作公平、公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報考者和工作人員在公務員考試錄用中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與處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認定與處理違紀違規(guī)行為,應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程序規(guī)范、適用規(guī)定準確。

第四條公務員主管部門、招錄機關和考試機構及其他相關機構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法律法規(guī)等規(guī)定的職責權限,對報考者和工作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進行認定與處理。

第五條報考者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者信息不實的,由負責資格審查工作的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取消本次報考資格的處理。報考者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由中央一級招錄機關或者設區(qū)的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取消本次報考資格的處理,并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第六條報考者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違紀違規(guī)行為之一的,由具體組織實施考試的考試機構、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當次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一)將規(guī)定以外的物品帶入考場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經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未在指定座位參加考試,或者未經工作人員允許擅自離開座位或者考場,經提醒仍不改正的;

(三)經提醒仍不按規(guī)定填寫(填涂)本人信息的;

(四)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或者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的;

(五)在試卷、答題紙、答題卡規(guī)定以外位置標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標記的;

(六)在考試開始信號發(fā)出前答題的,或者在考試結束信號發(fā)出后繼續(xù)答題的;

(七)其他應給予當次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處理的違紀違規(guī)行為。

第七條報考者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之一的,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的處理,并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一)抄襲、協(xié)助抄襲的;

(二)持偽造證件參加考試的;

(三)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的;

(四)其他應給予取消本次考試資格處理的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報考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的,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或者中央一級招錄機關作出處理。報考地方各級機關公務員的,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或者設區(qū)的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作出處理。

第八條報考者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特別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之一的,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或者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的處理,并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長期記錄:

(一)串通作弊或者參與有組織作弊的;

(二)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

(三)其他情節(jié)特別嚴重、影響惡劣的違紀違規(guī)行為。

第九條在閱卷過程中發(fā)現(xiàn)報考者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并經閱卷專家組確認的,由具體組織實施考試的考試機構給予其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省級以上考試機構確定作答內容雷同的具體方法和標準。報考者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并有其他相關證據證明其作弊行為成立的,視具體情形按照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的規(guī)定處理。

第十條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有串通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由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并由中央一級招錄機關或者設區(qū)的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第十一條報考者在考察過程中有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真相或者其他妨礙考察工作正常進行行為的,由負責組織考察的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情節(jié)嚴重、影響惡劣的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由中央一級招錄機關或者設區(qū)的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第十二條報考者的違紀違規(guī)行為被當場發(fā)現(xiàn)的,工作人員應當予以制止或者終止其繼續(xù)參加考試,并收集、保存相應證據材料,如實記錄違紀違規(guī)事實和現(xiàn)場處理情況,由兩名以上工作人員簽字,報送負責組織考試錄用的部門。

第十三條對報考者違紀違規(guī)行為作出處理決定前,應當告知報考者擬作出的處理決定及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并告知報考者依法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作出處理決定的公務員主管部門、招錄機關或者考試機構對報考者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應當進行復核。

第十四條對報考者違紀違規(guī)行為作出處理決定的,應當制作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決定書,依法送達報考者。

第十五條試用期間查明報考者有本辦法所列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由中央一級招錄機關或者設區(qū)的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取消錄用并按照本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給予其相應的處理。任職定級后查明有本辦法所列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給予其辭退處理或者開除處分。

第十六條報考者應當自覺維護考試錄用工作秩序,服從工作人員管理,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離開考場;情節(jié)嚴重的,按照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的規(guī)定處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交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故意擾亂考點、考場等考試錄用工作場所秩序的;

(二)拒絕、妨礙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的;

(三)威脅、侮辱、誹謗、誣陷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報考者的;

(四)其他擾亂考試錄用管理秩序的行為。

第十七條錄用工作人員違反有關法律法規(guī),或者有《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情形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分。其中,公務員組織、策劃有組織作弊或者在有組織作弊中起主要作用的,給予開除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八條報考者對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錄用工作人員因違紀違規(guī)行為受到處分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復核或者提出申訴。

第十九條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錄用中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與處理適用本辦法。

第二十條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的管理辦法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制定。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2009年11月9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布的《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4號)同時廢止。

如果考上了公務員,會被人冒名頂替嗎

如果考上了公務員,以前是會有被冒名頂替的現(xiàn)象發(fā)生的,但是現(xiàn)在,都有監(jiān)控,而且網絡這么發(fā)達的時候是我想是沒有這種現(xiàn)象發(fā)生了,而且現(xiàn)在誰也不敢,營私舞弊,以權謀私,并且還要公示什么的,假如說人家成績挺好,是會一直注重面試的成績,以及綜合成績的,還要看綜合排名,這樣我想現(xiàn)在是不會被冒名頂替的了

關于公務員考試頂替到此分享完畢,希望能幫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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