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答案
1.CET成績單遺失不予補發(fā)原件。但如需要可以申請補發(fā)CET考試成績證明。
2.【申 請】 提供 1)學籍所在院校教務(wù)處出具的證明(說明參加考試時間、考試級別、準考證號、成績并加蓋公章);2)身份證復(fù)印件。
3.【受理時間】:3月15日至6月15日;9月15日至12月15日。其他時間不予辦理。
4.【申請方式】:以掛號信將條款{2}規(guī)定的申請材料郵寄至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同時附寄【特別提示】所要求的貼足郵資的回函掛號件信封。
【通訊地址】: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英語四級CET6考試入場前須知:
1.考試前,請各位考生務(wù)必檢查自己的耳機,以確保其能正常使用,并準備好足夠的電池!考場不提供無線耳機和電池。
2.請各位考生妥善保管好準考證,遺失不補!
3.準考證、學生證和身份證三證齊全方可進入考場。有遺失學生證或身份證者,請到所在系行政秘書兼輔導員處開具證明。無準考證或?qū)W生證、身份證兩證均遺失者不得參加考試。